执业感悟 | 从公诉人到辩护人的心路历程
汪婷婷   2017-10-10

 

文/汪婷婷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联系无讼阅读小秘书(wusongyueduxms)

 

2015年7月1日,在工作满五年的当天,我向原单位递交了我的辞职报告。转眼间,离开检察院已有两年多的时间。两年间,不断地有朋友问起我:“出去感觉怎么样啊?”每每被问到这个问题,我总是仰天长叹:“一言难尽啊!”的确,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收获颇多,感触颇多,真的很难用三言两语来概括我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近日又有朋友跟我聊起这个话题,于是决定作此一文,一来对自己的转型经历进行总结,二来向各位关心我的朋友汇报下这两年的工作情况,三来也是给有意转型的朋友们一个参考。


一、为什么要辞职


“为什么要辞职?”这是当初所有人得知我辞职之后第一个问我的问题。是啊,我为什么要辞职呢?我也曾经无数次地叩问过自己。这几年我们不乏看到各种法检辞职人员的辞职感言,其实大家辞职的原因也都大同小异,归结起来,无非就是待遇的问题、职业发展瓶颈的问题、自由的问题等等。于我而言,还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危机感和自我突破的欲望。


2010年,大学毕业后,我十分顺利地通过了北京市公务员考试,进入了检察院公诉部门工作。初入职场,家人朋友都为我感到高兴,认为我找到了一个稳定的“铁饭碗”;我自己也为成为一名首都检察官而感到自豪,并为自己能够进入检察院这个安全的堡垒而感到满足。但这种安全感却随着时间的流逝不断消减。工作几年后,我发现自己开始陷入一种周而复始的工作状态,在逐渐迷失奋斗的目标与动力;我的脑子里慢慢地只剩下“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从轻或从重”这些概念,亲戚朋友向我咨询法律问题时,我只能尴尬地解释说“不好意思,我只做刑事,不懂民商”;而身边一些在企业和律所工作的朋友,在专业能力和收入的增长上却已经远远超过我……这个时候,我开始产生一种深深的危机感。我开始意识到,检察院这个我曾经以为的安全港湾,在给我庇护的同时,也让我逐渐地变成了一只“温水青蛙”,逐渐地落后、退化。这种强烈的危机感,迫使我想要打破这种状态,于是便萌发了辞职的念头。


另一方面,辞职也是我决定突破自我的方式。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父母师长眼中的乖乖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每一步都走得四平八稳,从不敢作任何冒险的尝试。这种性格,让我的成长道路一直都很顺遂,但同时也让我常常心存遗憾与不甘。比如:高考时我的成绩本来可以上北大,但为了保险起见(当时是估分填志愿),我还是选择了法大(当然,法大也是非常好的学校,我也为自己是法大人而感到骄傲);大学毕业时,我本来可以拿一等奖学金读研究生,但为了父母的期许,为了别人眼中所谓的“铁饭碗”,我还是选择了公务员而放弃了读研……每当同时面对两个机会时,我总是会选择其中那个“低风险、低收益”的机会,而放弃另一个“高风险、高收益”的机会。但选择之后,我又经常会遗憾自己没有冒险试一把,没有去最大限度地尝试命运的可能性,这种矛盾的性格让我常常陷入纠结之中。


公务员对于我而言就是那个“低风险、低收益”的机会,我最初的梦想就是做一名律师,最初的规划也是先读研深造再就业。所以当我在公务员的工作中开始感受到一些瓶颈和危机的时候,我又忍不住地想:我是不是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如果我坚持自己最初的梦想,会怎样?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纠结这个问题,也很厌倦这样保守而又纠结的自我。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想明白了:人生没有对错,只有取舍。其实没有所谓的“对的”或“错的”选择,不同的选择,只是在做不同的取舍,最重要的是看你想要什么,愿意付出什么。而且空想无益,想一百次不如实践一次,只有亲自实践一遍,才会知道是不是真的适合自己。那天我在日志里写到:人生苦短,我们总要为梦想勇敢一次!写下这句话的那一刻,我决定:无论成败得失,我都要勇敢尝试一次,至少是为了突破自我。


于是,在工作满五年的那一天,我交上了我的辞职报告,开启了我的冒险之旅。


二、辞职后的转型历程


辞职之初,我没有去做自己熟悉的刑事业务,而是选择了一个以民商事业务为主的律师团队,因为我想尽可能地去接触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去学习自己不掌握的技能,去拓宽自己的眼界见识,以便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并全面地了解律师行业。事实证明,这是一个非常明智,但也充满挑战的选择。


刚进入律所的那段时间,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块海绵被丢进了大海,随时都有大量的信息需要我去消化、吸收。从合同法到公司法,从物权法到担保法,从民事诉讼到商事仲裁,从金融到互联网,从房地产到汽车业……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只恨自己不能吸收得更多、更快。在合同审查的过程中,我感受到每一份合同的背后,都是交易双方利益的博弈与平衡,是对风险的防范与把控;在尽职调查的过程中,我认识到非诉工作对于严谨性和准确性的高度要求,以及律师工作对于企业重大交易的重要意义;在为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的过程中,我见证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种种法律风险,意识到合规与风控工作的重要性;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我理解了调解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及其定纷止争的显著功效;在仲裁案件中,我体会到了仲裁程序的灵活性与高效性……这种每天都被新知识填充、每天都能get到新技能的状态,让我既兴奋又欣喜。原来,在刑法的世界外,还有一片这么广阔的天空;在法律的世界里,还有这么缤纷的色彩!


当然,在转型的过程中,我也经历了诸多的挑战与困难。入职后不久,由于人员变动,团队人手突然变得异常紧张,每个人的工作量也随之陡增。在我对自己的定位还是一个律师助理的时候,就不得不承担起一个高级律师的工作。最可怕的不是加班加点,而是很多工作我还没有来得及熟悉就要独挑大梁,不仅要边学边干,还得保质保量,可谓压力山大。连续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几乎每天都要工作十几个小时,甚至在婚礼当天还在频繁接打电话处理工作事宜,晚上还要加班给客户修改合同,想想也是醉了……这一切,也让我切身体会到了律师工作的不易。


除了来自于工作本身的挑战,还有来自于身份角色转换所带来的挑战。对于每一个从体制内辞职的人而言,这都是必须要面临的问题。过去,我们头顶国徽,身着制服,代表的不仅仅是我们自己,更是背后强大的国家机器,这或多或少都会让我们拥有一种优越感。然而,脱下制服,我们不再代表任何组织,我们只是我们自己,这种优越感也就荡然无存。不仅如此,作为律师,还必须具备服务的意识,因为你的职业定位就是法律服务工作者,你的职责就是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如果还是用检察官的态度和方式来对待当事人及法官,那一定是行不通的。当然,有服务意识也不意味着就要卑躬屈膝、低声下气,不卑不亢、有礼有节才是律师的正确打开方式。我始终认为,作为律师,我们要保持一种“骄傲的谦卑”——骄傲,源于我们对自身专业能力的自信;谦卑,则是一种涵养和修为。


总之呢,两年的转型期就是一个自我重塑的过程,一方面要实现专业技能的全面升级,另一方面也要完成身份角色的巨大转变,可谓“痛并快乐着”。


三、对律师职业的几点观察与思考


1.关于专业化的问题


“专业化”是律师行业最流行的一个词汇,也是这个行业的普遍共识。的确,想要在律师这条道路上走得更远,就必须要走专业化的道路。毕竟术业有专攻,如果什么都做,必然是什么都做不好、什么做不精。正是基于这点认识,在两年的过渡期后,我还是选择了将自己擅长的刑事业务作为主要发展方向。


对于专业化,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解。我个人认为,专业化并不等于只懂某一方面的业务,而对其他领域一无所知,而恰恰是要在全面了解各个业务模块的基础上,做到精通某一个领域的业务。换言之,就是要处理好“广”与“专”的关系。


之所以需要“广”,是因为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往往是多元化的,律师需要具备为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能力。比如:在为一个涉嫌经济犯罪的企业老总进行辩护的过程中,他可能会向你请教关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商事问题;在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过程中,也会时常涉及刑事法律风险的防控与处理。另外,实务中有很多法律事务往往包含多层次、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涉及多个法律门类,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刑民交叉、刑行交叉类案件,此时就需要律师具备全面的法律专业技能。如果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就很难处理好这类综合性的法律事务,很难从全局层面上为客户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而之所以需要“专”,则是因为如果一味追求广度,而忽略研究的深度,就会沦为所谓的“万金油”,而这类“万金油”律师已经不能适应当下法律服务市场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市场交易模式不断创新,各种新型法律关系和疑难法律问题层出不穷,客户所需要的法律服务也愈加专业化、精准化。越复杂的法律事务,对律师的专业要求就越高,客户在选择律师时也会愈加关注律师在专业方面的特长。目前在北上广这类一线城市,律师业务的细分领域已经非常清晰,几乎每一个领域都已经有很多前人在探索和积累。如果想在这个行业中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就必须在某一个领域拥有自己的专业特长,建立自己在专业领域内的优势。否则,就会在这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中丧失竞争力,并逐渐被淘汰。


因此,作为年轻律师,在执业初期有必要广泛地接触各种类型的案件与业务,打好“广”与“博”的基础,然后再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一个主要的业务方向进行精耕细作,逐渐成为该专业领域内的专家,完成“专”与“精”的提升,这才是一个稳妥的发展路径。这一点,是我在这两年间收获的最重要的心得。


2.关于刑事辩护的意义


辞职之初我没有去做刑事业务的另一个原因,是我其实对于刑辩业务怀有一种本能的排斥心理。之所以排斥,一方面是因为做惯了公诉人,习惯了指控犯罪的角色,突然变成辩护人,我担心自己难以适应这种角色转变,也不符合我“匡扶正义、惩治犯罪”的朴素的正义观;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我的公诉生涯中,我所接触到的刑事案件,绝大多数并没有太多辩护空间(这说明我们北京司法机关办案还是非常规范和公正的)。因此,起初我并没有很强的意愿去从事刑辩业务,于是便选择了去探索新的领域。


到律所之后,由于我的专业背景,团队里的刑事业务还是全部交给了我来负责。而当我真正开始从事刑辩业务时,我才逐渐体会到它的魅力。我所负责的这几个刑事案件,有涉嫌职务犯罪的局级领导,有涉嫌经济犯罪的企业老总,有被商业对手控告诈骗而被捕的落难夫妻。每一个人的背后,都有着他们或辉煌或坎坷、或心酸或无奈的人生故事;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着案卷材料所不能体现的复杂背景。这些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什么杀人放火、万恶不赦的恶人,他们也曾是优秀的领导干部、优秀的企业家,也曾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过突出贡献。在他们眼中,辩护律师就是他们在人生最黑暗时的救命稻草。这种信任与期许,让我开始对刑辩工作产生敬畏之心,也让我感受到作为律师的职责与使命。


在那位领导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中,虽然我们的辩护并没有让他逃避牢狱之灾,但我们还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为他争取到了较轻的处罚,并为他及家人保留了他们的合法财产。在整个过程中,我们的及时应对和准确预判,让当事人和家属不再惶恐、不再茫然,因而也得到了他们的高度认可。


在那位老总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中,通过与他的交流我们才知道,原来所谓的“经济犯罪”的背后,是一桩异常复杂的商业纷争,两个企业集团因为一场失败的合作而相互控诉、反目成仇,在经过一系列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仍未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其中一方就将另一方的老总送进了看守所……


在那对夫妻涉嫌诈骗的案件中,控告他们诈骗的“被害人”是他们多年的商业伙伴,双方长期存在经济往来,因此而形成了一千余万元的债务。所谓的“诈骗”不过是我们的当事人找借口向对方索要了一千余万元,用来抵偿了对方拖欠的欠款。而对方为了要回这笔资金,竟然通过当地某位与他有亲戚关系的政府领导,指示当地司法机关将我们的当事人以涉嫌诈骗罪拘捕。最终,这个案件在我们的积极抗辩和争取下获得了无罪判决,当事人夫妻在被羁押长达两年后终于重获自由。我们的有效辩护,不仅让他们二人避免了十几年的牢狱之灾,还避免了他们几千万的合法财产被非法处置。那一刻,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辩护律师的成就感与荣誉感!


后来陆续又办理了几个经济犯罪类的案件,我慢慢发现,其实在很多案件中,辩护律师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有些案件,由于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不了解某些特定领域的特殊问题,导致他们在认识上产生了一些误区,而这种错误的认识往往又会导致他们错将无罪的行为认定为有罪。这个时候,就需要辩护律师去帮助他们认清这些问题、了解这些背景,从而才能更准确地认定案件性质。有些案件的发生会涉及特定的经济和政治背景,这些特殊的背景往往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处理。此时,当事人更需要律师为他们提供专业的辩护,从而监督司法机关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


对于每一位公民而言,刑罚既是保护我们的最后一道屏障,也容易沦为侵害我们权益的工具。对于辩护律师而言,我们的职责就是要监督司法机关合理使用刑罚这把利剑,既要用它铲除邪恶,也要防它伤及无辜。我想,这大概就是刑辩的意义之所在。而在更大的层面上来看,刑辩律师在我们整个法治发展的进程中,也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比如在近些年纠正的一批冤假错案中,我们都能看到刑辩律师奔走呼号的身影;在立法完善的过程中,我们也能看到刑辩律师建言献策的场景。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程度,就看他们的刑辩律师的地位。我相信随着中国法治的不断发展,刑辩业务一定会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刑辩律师也一定会成为一个越来越被尊重的群体。


3.关于律师需要具备的几种能力


总有朋友问我:“做律师需要具备哪些素质与能力呢?”我想,扎实的专业能力是毋庸置疑的,这也是一名合格律师必备的基本素养。除此之外,律师还需要具备以下几种能力:


(1)学习能力


律师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的行业。随着社会经济以及国家法制的发展,律师面临的法律服务需求和法律服务环境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因此需要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学理论,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库,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同时,由于律师需要接触和服务不同的客户,涉及不同的行业和专业,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律师往往需要对客户所在的行业背景有所了解,甚至需要就一些新型业务进行法律论证。这就要求律师在法律专业之外,还要学习相关行业的背景知识。因此,律师需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并要保持不断学习的习惯。


(2)抗压能力


律师是一个高压的职业。律师的压力,一方面来源于工作本身,如一天时间里突然有好几个客户都有很紧急的事情需要你处理,或者一个案件或项目在很短的时间内需要律师完成大量的工作等。另一方面,压力也来源于当事人和律师自身。当事人往往会对律师抱有很高的信任和期待,希望律师能够充分地维护自身权益,帮助其实现预期的结果,这往往会让律师承受着不能负人之托的压力。就律师自身而言,压力则来源于自身发展的需求,在处理复杂繁重的日常工作之外,律师还要不断学习提升自我,思考职业发展的路径等等。面对这些压力,律师需要具备一颗强大的内心,并锻炼在紧张高压的环境中保持镇定和高效工作的能力。


(3)沟通与表达能力


律师是一个为他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业,因此必须要懂得与他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尤其是作为诉讼律师,不仅需要与当事人沟通,还要与当事人的家属、法官、检察官、对方当事人及律师、相关机构等各类主体进行沟通。可以说,代理案件的过程就是不断与各方沟通的过程,沟通的效果会直接影响到律师工作的成果和案件代理的结果。


与沟通能力密切相关的另一种能力就是表达能力,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与书面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对于律师、尤其是诉讼律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良好的表达,就无法进行有效的沟通。而就书面表达能力而言,无论是诉讼律师还是非诉律师,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执业技能。非诉律师的主要工作方式就是出具各种法律文件,包括合同、尽调报告、法律意见书等;而诉讼律师在代理过程中也同样需要起草大量的起诉状、代理词、辩护词、质证意见等各类诉讼文书。这些法律文件和诉讼文书是律师工作的直接体现,也是与他人沟通的桥梁,文书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到律师工作的成效,影响到客户、当事人、法官等对律师工作的认可程度。


四、城堡还是丛林?


很多朋友曾问我:“辞职后,后不后悔?”说实话,从未后悔,但经常怀念。检察院是我走向社会的第一站,是我在帝都的第一个家,那里留下的不仅有我的青春记忆,还有那么多可亲可爱的家人,这种归属感是其他任何组织都难以给予我的。律师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孤独的职业,多数时候我们都是单打独斗,需要独自去面对和承受一切。每当我面对一个陌生的法律事务手足无措时,我总会怀念在检察院时领导和师傅手把手教我审查案件、起草起诉书的情景;每当我为了一个棘手的法律问题而苦思冥想、绞尽脑汁时,我总会怀念处里开案件讨论会,大家集思广益、共商对策的场景;每当看到检察院的新闻或者前同事们的朋友圈新动态时,我总会怀念曾经在检察院一起奋斗、一起玩耍的那些时光……每当这种时刻,我就明白了,检察院已经深深地融入了我的生命,成为了我毕生的烙印。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总结体制内外工作的区别,可以借用我一个同学的比喻:体制内是城堡,有约束也有保护;体制外是丛林,有诱惑也有危险。的确,外面的世界有精彩,也有无奈。如果你想要一片自由翱翔的天空,那你首先就要具备一双可以翱翔的翅膀;如果你要想看看更大的世界,那你也要作好迎接风雨的准备。选择城堡还是丛林,全在于心。

 

 

编排/吴瑜

责编/孙亚超  微信号:elesun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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