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按:
Leslie叔叔前段时间写过一篇《公司律师对外部律师的十大吐槽》,很多律师朋友说,如果是律师对客户吐起槽来,那更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更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看了一篇英文的《为毛律师这么艰难》的文章,连吐十一条大槽,很有意思,Leslie叔叔把它们列在后面,顺便也点评一下。
1、We’re Your Lawyer. Not Your BFF. --- 哥仅仅是你的律师而已,又不是你永远最好的朋友。
有些时候客户永远不理解律师的角色,特别是律师告诉客户其要求不合理或者完全是错误的时候。得不到自己想要结果的客户往往认为律师是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尽力。有的客户就对律师怀有不切实际的希望,比如有一个客户就希望律师应该和他自己一样恨出轨的配偶。
Leslie叔叔点评:这条是律师对客户的吐槽无疑。律师当然不能只说客户爱听的话,只说客户爱听话的,貌似应该是你的下属,而不是律师。一位律师曾经说过:客户自己的愚蠢行为造成的后果并不必然构成律师的紧急事项。客户看来火烧眉毛的事情,对于有经验的律师来说,并不一定如此。当律师说“No”或者你不想听的意见时,不要错误的认为是律师的无能,仔细的听取律师的意见,分析其中的道理 –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客户还是要相信专业人士的意见和专业的力量。你们是服务于被服务的关系,不要对律师有超越专业服务人士方面的期待,心理按摩这种事儿,留着给别人。
2. There Are No “Simple” Answers. – 木有简单直接的答案。
许多律师对客户经常表示“我只是对一个‘简单的问题’要一个‘快速的答案’而已,为什么律师要花这么长时间才能回答”不满。而当客户听到律师回复“要看是否满足【XYZ】情况”时,也总是感到不满。
Leslie叔叔点评:这又是一个律师对客户的吐槽点。的确现实是复杂的,任何一个法律角度的答案都是有其适用条件的。所以很多时候,客户收到的法律意见书或者报告中才有那么多的Assumptions。律师仅仅回复一个空泛但没有用的答案是无济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负责任的答案必然是在全盘了解事实基础,作出分析,基于一定的假设前提下做出的。而且,现实世界中的很多法律问题,不是“非黑即白”,而是有很多灰色或者适用不明确的情况,在客户眼里看起来“简单的问题”往往并没有那么简单,而相应的“快速的答案”可能也不是能那么快就能分析出来的。
当然,反过来说,Responsiveness也绝对是客户对律师服务质量好坏评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又快又好”的回答是律师应当努力争取做到的。
3. Being The Bearer of Our Clients’ Secrets. – 客户秘密的掌握者。
Leslie叔叔点评:掌握商业秘密还算好,最多就是不说而已,而对于有些见不得光的商业交易背后的故事,律师也需要小心谨慎处理。更主要的是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律师掌握了太多的情况,囿于律师的职业道德而必须保持秘密的情况,有时候会给律师带来很多的困扰。有机会Leslie叔叔会写一个律师的职业道德和受害者及公众的感情激烈冲突的案件。当然,很多律师认为这也是做律师的一个好处,会见很多不同的人,会知道很多七七八八,奇奇怪怪的事情,但是,大多数时候,他们只能憋在心里不说!!
4. You May Win, And Still Be Unhappy. – 可能会赢,但仍然不快乐。
律师,尤其是做诉讼的律师。在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准备、收集证据,各种程序,出庭等等,无疑是冗长而痛苦的过程。对于争议或者诉讼来说,永远有胜负手的担忧。很多做诉讼的律师对案件的成败的关注并不亚于自己的客户,紧张、压力等负面情绪往往如影随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进入诉讼的,不论结果如何,都没有真正的赢家。
Leslie叔叔点评:对于律师来说,在诉讼中得失心肯定少不了,尤其在High Profile的案件中,毕竟和声誉相关,加上对法律、先例研读,所有大量耗费时间和体力的准备工作,使得律师对成败看得还是比较重的。尤其是花费不菲的诉讼,客户付出了大量的金钱,如果获得不利的结果,也是很难看的。当然赢了,不一定快乐,至少是暂时的轻松,客户会给个好脸色的。对于商业律师来说,至少是交易双方都觉得“Win-Win”了,交易才能达成,快不快乐,可能和Working Hours,客户好不好相处,交易的时间表和难度等等相关。
5. We Can’t Guarantee Results. And Each Case is Different. – 律师不能保证结果,个案都是不同的。
当然,律师往往不能按照客户的期望去得到结果。甚至在看起来相同事实的情况下也未能得到相同的结果。
Leslie叔叔点评:不论在哪个法域下,律师都只能根据经验,过往的判例等去推断可能结果,而不能保证结果一定发生。而客户往往要求律师给一个确定的答案和结果,世事复杂,一个细节的不同,往往就会带来不同的结果。律师不是AllMighty,也不能担保结果 - 虽然大多数时候结果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很好预测 - 百分之百担保结果的,不是大神就是算命先生。
6. Being a Lawyer Is Dangerous to a Lawyer’s Personal Life.– 做律师对律师的个人生活是非常危险的。
对律师来说,很难从律师的思维和状态中脱离出来。从法学院毕业的人的大脑已经明显得到了损害,和其他人思维方式不同了。
Leslie叔叔点评:律师总是在发现各种问题的模式中,如果这样的模式不及时切换,很容易带入到个人生活中。所以曾经有人说过:律师是悲观主义者超过乐观主义者的一个行业。时刻想着做到最好,不能出任何错的思想往往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个人生活 – 挑剔、对犯错的耐受力不高等等,会给个人生活带来损害。
7. Lawyers Are People. (Yes, This Is Shocking News!) Sometimes We Cry. –律师也是人啊!有时俺们也会哭泣。
在法律工作的某些领域里,律师往往会受到一些精神上的创伤。特别是那些恶性刑事犯罪。和普遍的观点不同的是,律师也会受到所代理案件的影响,在法律中,也是有眼泪和哭泣的。
Leslie叔叔点评:律师,尤其是一些从事诉讼业务的律师,将同理心、真情实感等视为是从事法律的负担。其实勇敢的面对这些真实的感情能够让律师更好的为客户服务。律师并不是冷血的机器,完全从客观情况中抽离的理性客观并不现实,也不一定是好律师。
当然,让律师停止思考是不现实的,叔叔认识的很多律师,虽然在做别的事儿,但脑袋却一刻不停的在转。尽量不受情感的影响是许多人的谏言,但是,也别憋得太久。
8. It’s Not Easy — We Just Make It Look Easy. – 客户的活儿没那么容易,我们只是让它们看起来很容易。
当事情进行得很顺利的时候,不是因为它本身很简单,或者不需要律师就能干完。事情顺利是因为律师活儿好。
Leslie 叔叔点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中国老话几乎适用于任何行业。要给客户带来价值,没有在专业上下过苦功夫,那是不可能的。有句俏皮老话说:如果没有对方的律师、没有法官、没有客户,那做律师还是个很好的谋生手段 – 客户的活儿真的不是那么好干的。
9. Oh. And About That 0.1 Hour? - 天!0.1小时就能干完?
当律师给客户发账单,某件事情花了半个小时,但客户认为只需要0.1个小时才能干完。律师还得花费很多时间从从文档中找出6分钟的确不能干完客户安排活儿的证据。“对账单产生争议这事儿真滑稽,简直让我开始痛恨我的工作”一位名为伊丽莎白的女律师抱怨道。
Leslie 叔叔点评:其实很多时候,律师并没有将所有花在客户工作上的时间放到账单里。据叔叔所知,Write-Off一些时间基本上会成为惯例。律师在发出账单的时候,也需要评估客户的接受度和客户所交办事项的合理时间花费。但是,律师就是靠服务获取报酬的行业,“时间就是金钱”再合理不过了。有些时候客户和律师在完成某些事项上对花费的时间认识不同,主要还是双方对问题的认识不同:有些看起来简单的事情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特别是要出具一个能站得住脚和经得起推敲的法律意见,不是广东话所说的能“分分钟搞定“。律师注意和客户的沟通、交流,事先及时告知客户大概需要的时间和费用,双方对事项的复杂度事先尽量达成一致,是避免日后产生争执或矛盾的重要手段。
10. By The Way, Not All Lawyers Are Rich. – 顺便说一句,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有钱。
许多律师都抱怨说在公众的眼里律师都是贼有钱的主儿。其实,不是所有律师都能有一个能过上很体面生活的收入。
Leslie 叔叔点评:当然,我们不能把眼光和焦点都放在所谓的Big Law大所的身上,大所的律师的确挣的是多一些,不过那也是多年专业训练和旷日持久的工作所换来的。大所的管理成本也高,压力也大,律师所Bill的钱并不是都进了他们的口袋,运行一个几百上千人的大所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11. Clients Not Understanding What They Are Paying For. – 客户有时候不理解他们是为了啥而付钱。
许多客户并不真正理解律所出售的商品是律师的时间和专业知识。律师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来获得相应的专业知识、当然不可能提供免费的专业知识。
Leslie 叔叔点评:的确。特别在米国,很多人JD还没毕业,六位数(还是美元!)的贷款就背在身上了。客户付钱,其实是为律师所花费的时间、专业和判断付钱 – 当然很多人认为这些并不值得付那么多钱。律师服务定价其实也需要遵循需求-供给的简单经济学道理,自所以外所合伙人定价1000美元/小时是有他道理的,培养一个优秀律师的成本加上社会的需求,自然的使社会对该等服务的定价就能到那样的程度。而且律师的专业化分工的细化,使得客户一个所谓的“简单问题”,很可能是跨越了不同法律专业需要引入更多的律师来进行分析。很多人能理解医生的跨科会诊,但不能理解法律专业的细分。其实,在现代社会,没有任何律师可以做所有的专业。十九世纪最高院的大法官Joseph?Story曾经说过“The law is a jealous mistress, and requires a long and constant courtship. It is not to be won by trifling favors, but by lavish homage.”法律是一个善妒的情妇,需要长期不停的求爱。小恩小惠不行,必须要有慷慨的效忠。恩,律师的苦逼,需要不停跟上各种变化的苦楚,可见一斑。
实习编辑/董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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