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身为法律人,有些体会只有法律人最能理解。在你的执业生涯中,哪些经历和情感让你不吐不快?哪些心得和体会希望与同行分享?每周四晚八点“夜聊会”,与所有法律人一起聊一聊你眼中的律界人生。
年关将近,社交场合渐渐多了起来。不论是在公司的年会,还是过年传统的走亲访友,都要进行许多社交活动。但在这众多的社交活动中,许多都是无效社交,甚至有很多是自己都不愿参加的活动。那么法律人的社交方式与其他行业有何不同?法律人又如何才能进行有效的社交呢?是秉持传统的中国酒桌文化,还是在朋友圈之中苦心经营?是请客送礼,还是以心会友呢?
今晚我们聊聊:“法律人如何有效社交?”
无讼观察员/李凌飞
吴皓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
新媒体时代的律师社交
我喜欢安静,讨厌喝酒,并且不擅长活跃气氛,其实是有点社交恐惧症的。
如果有时间,更愿意躲在家里,刷知乎,刷朋友圈,刷动漫,刷美剧……一点儿都,不想出门。同在昆明工作的同学朋友,一年到头基本就主动约一两回--没办法,周末起床吃饭睡个中觉就是一天啊,根本没时间聚;更别说去赴不熟的局,当然也没人约我。
所以我选择加入团队,成为授薪律师,就因为可以不用自己出去应酬、接活,这些事情都有老大顶着。最多偶尔作陪,也不用我多说什么话,乐得听大老板们聊天。他们要是不讲话,我也玩手机。
但我的社交圈并未因此狭隘。
2016年入职律所不久,有一家北京做法律大数据与律师平台的公司问我有没有兴趣去北京,因为那段时间微信小程序刚出来,我写了一篇关于“小程序在律师行业使用场景”的文章,公司产品负责人觉得很有意思,通过我们所的另外一位律师加了我微信。后来虽然没到北京,也一直保持联络,又陆续结识了负责检索产品、市场推广、产品运营、产品咨询的朋友。虽然没碰面,也很少互动,偶尔通电话,都会聊得很投机。
2017年开始运营个人公号『吴皓的备份』,主要内容涉及公司股权、法律产品、效率工具三块。到现在关注也没有很多,但很多关注者都成了朋友。其中有法律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法律新媒体公司的负责人,有律所主任,有律师同行,有法学院学弟学妹,更有我此前钦佩的前辈或者同辈;地域遍及北京、深圳、成都、兰州、上海、昆明。
我一直认为,从更长的时间与更广阔的空间来看,诉诸文字是一种效率极高的交流方式。在简短文字里,可能包含了更完整的思维过程,更全面的观察视角,以致在作者与读者之间,实现更深入的交流探讨。在此交流基础上,也帮助我筛选并连接了一批“三观”高度符合的朋友。后续有机会见面、乃至合作,都是一拍即合,不必多一句废话。
进入律师行业两年以来,我并未主动去参加超过5场社交活动,也很少有请客送礼往来,因为觉得太麻烦,浪费时间。并不是说这些社交方式不对、不好、不高端,只不过是与我性格不符而已。
客户应酬、走亲访友、请客送礼、诚心相交、晒朋友圈……这些是每个人可以自由选择的社交方式。我不喜欢的,别的律师朋友就可能乐此不疲,将自我营销融入其中,形成有效转化,带来价值回报,那就有何不可。
说到底,还是要感谢律师行业特有的自由、包容、多元的机会生态。让每类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立足点,在此基础上构建自己的社会价值,并获取相应回报;让内向的人、外向的人、年轻的人、年长的人,都有施展和发挥的空间。
这正是律师行业吸引我之处。
陈鑫范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
曾经看到过一幅很有意思的漫画,漫画主要内容是:画中有一群放养着的羊,还有两个农夫在聊天。然后文字内容是:“你是砍柴的,他是放羊的,你和他聊了一天,他的羊吃饱了,而你的柴呢?”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社交的定义是:社会上人与人的交际往来。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也曾说过:自从世界上出现人类以来,相互交往就一直存在。所以说进行社交活动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作为一个法律人进行有效社交尤为重要。但是何为有效社交呢?
其实从最初的起点而言,社交无所谓无效还是有效,社交本身便是和高效沟通一样的我们作为社会人必备的生存技能而已。正是因为我们有了足够社交资源的积累后,有限的个人时间资源与追求无限的社会价值之间的矛盾,才产生了社交有效和无效的争论。而现在很多年轻律师并未有足够社交资源的积累,却把无效社交当成逃避社交的借口,从而寻求心理上的支撑,我认为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
所谓有效或者无效,关键还是在于年轻律师本身,只要你对专业存有好奇心,愿意孜孜不倦的探究;只要你对案情足够细心,愿意观察事实细微的不同;只要你对人性还有耐心,愿意和“无用”的人和事饶有兴趣的交流。如此,一切便是有效,否则,即使将年轻律师投入到看似有效的环境里,也会是近乎无效的收获。
我们再回到开篇的漫画中,假如说砍柴的樵夫在与放羊的牧民在聊天的过程中,了解到哪座山柴多,哪个集市买柴火的人多等等信息,那么对于樵夫来说此次的社交活动到底是有效还是无效呢?
徐丹阳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作为一名律师,社交是律师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很多年轻的律师可能都会遇到相似的感觉:律师工作就是白天开庭、开会、与客户侃侃而谈,晚上喝酒、吃饭、与朋友夜夜笙歌,美其名曰,挖掘潜在客户。
其实,我认为,律师最有效的社交方式是用心办好每一个案子,名声在外但却宠辱不惊。之前遇到过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老人因为长期遭受子女的冷暴力,实在难以忍受,便找到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并坦言自己的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承受高昂的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我在接手这个案子之后,考虑到老人的实际情况,收取了少量的差旅费用,通过给老人仔细分析了各种可能的原因,并多次跟老人的子女联系,最终双方打开心结,事情得到圆满的结算。
其实,这个案子本身并不复杂,也不涉及过多的法律问题。单纯从经济的角度考虑,这个案子我所投入的精力与获取的报酬之间也是严重失衡的。但从最终的结果上看,撇开自己内心的愉悦之外,在本案解决之后,我跟老人的子女保持着长期友好的联系,一旦身边的亲友出现法律纠纷,老人的子女也积极主动的向身边的亲友进行推荐,而我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开拓了案源。
因此,我认为,认真用心办好每一个案子,其实是律师最高效的社交方式之一。在如今这个自媒体时代,信息随手可得。换句话说,现在的市场上不缺少会社交的律师,而缺少懂得高效社交的律师。
章李 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
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在初期也是经常乐此不疲的参加各种老乡会、商会、徒步团、读书会、车友会等各种社会和民间团体组织,以试图认识一些人、结识一些朋友,让对方知道我是做律师的。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就是这些组织大部分已经早有律师渗透进去,我们这些后期进入的、又没有在某一领域有所建树的律界晚辈想要从中分一杯羹无异于虎口夺食,所以事实上通过这些组织很难形成有效社交。
当我发现其中的问题后,马上调转方向,与其漫无边际的主动与客户套近乎,不如扎实自己的专业化,在某个领域进行纵向深入研究,让某个专业领域的人士、以及让律师同行知道你所擅长的某个领域,让客户主动找上门。
由于我之前做过六年的临床医师,所以在经过执业初期的迷茫后,笃定走医事法专业化道路,通过在无讼、知乎、微信公众号、微信群、个人网站等网络平台发表医事法领域文章和见解,并且参加各种医师协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如此,律师同行知道我擅长医事法领域、可以为我转介绍客户,潜在客户也可以通过网络端搜索到我的医事法文章而了解我,同时通过对医学学术会议的渗透,让医学界同行知道我。
所以我的观点是:通过专业化发展来形成自己的有效社交,弱化通过人情来形成自己的社交群。
下期话题:
下周的夜聊会要提前到周三2月14日啦,因为2月14日是个特殊的日子,相信大家在情人节都会有各自的甜蜜愿意与大家分享。
记得以前有个同学说他不需要女朋友,法律就是我的女朋友!而另一些情侣一方或者双方从事法律工作,在情人节就会少有的抛去理性的思维,度过浪漫的一天。今年的情人节又巧遇了春节,正好在假期之中,在年根下的西方情人节一定也有法律人自己独特的过法!单身的人是继续让“法律”做自己的男/女朋友呢;还是离开法律,“移情别恋”一天?而有另一半的人又会用什么样的方式让你的另一半感受到法律人的情人节呢?
下期夜聊会主题:“法律人的情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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