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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旭升 应旭升   2017-09-14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系列文章,由应旭升律师主笔,旨在用问答的形式回答建设工程实务中的常见问题。文章涉及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工期、工程结算标准等各个领域。此为《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第一辑总目录,包括往期发表过的十一篇文章,您可以点击蓝色标题查看文章。《建设工程实务问答》第二辑即将发表,敬请期待!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一):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 合同的效力


1.内部承包是否有效?


2.挂靠如何认定?


3.非法转包如何认定?


4.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证的,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5.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工程款可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其他如质量及保修、以及工期约定是否也可以参照认定?


6.因违法招投标导致中标备案合同和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都无效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在前,中标备案合同在后,是否可以认定串通招投标而导致中标无效?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二):合同的效力


7.合同无效情况下,承包人是否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


8.实际施工人可否主张优先受偿权?


9.承包人放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为是否有效?


10.如何认定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


11.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12.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以自己名义向第三方购买建筑材料,出借资质方的责任?


13.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被挂靠人应否承担责任?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三):合同的解除权和工程质量问题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权


1.承包人违反安全施工义务发生安全事故的,发包人可否解除施工合同?


2.发包人擅自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可否要求可得利益赔偿,可得利益如何认定?


3.合同解除后,结算款付款时是否需要扣留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如何起算?


4.发包人与承包人在解除合同的谈判时遇到困境,即发包人担心支付补偿款后承包人仍不退场,而承包人担心退场后发包人不愿结算更不愿付款,怎么办?


5.工程总承包人在工期、质量方面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如何更换总承包人?


6.发包人如何通过审查招标文件预防总承包人恶意解除合同或单方撤场?


第三节 工程质量问题


1.承发包双方约定保修期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最低保修年限的,该约定是否有效?


2.双方约定免除承包人保修义务而由发包人自行维修的,是否有效?


3.承发包双方共同选定的分包商,发包人是否可以要求承包人对分包商施工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4.工程未经验收情况下,如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提前使用,是否还可认定发包人擅自使用?


5.当事人对保修金返还期限约定不明或仅笼统约定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返还,因工程主体结构保修期为设计年限,此种情况下如何认定保修金返还期限?


6.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的,如何申请鉴定?


7.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的,何时有权申请鉴定?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四):工程质量问题


8.发包人已签字验收合格,可否提出质量方面抗辩,主张延期支付或不付工程价款?


9.发包人提出工程质量方面异议,究竟是抗辩还是反诉?


10.《最高法院施工合同解释》第14条第2款规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发包人拖延验收,但验收后质量确实不合格需返工,竣工日期是否以验收报告提交之日为准?


11.《最高法院施工合同解释》第14条(1)款规定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哪份证据为准?


12.业主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部分单项工程,可否以此作为整个工程实际竣工时间?


13.约定质量标准与国家强制性标准不一致,是否有效?


14.发包人以质量不符合约定,可否自行修复,并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15.发包人私自变更规划设计,承包人按指令施工的后果如何?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五):工程工期问题


第四节 工程工期问题


1.当事人约定的工程施工工期低于工期定额规定的最低工期的,是否有效?工期定额未规定最低工期的,如何认定合理工期?


2.双方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提起工期和费用索赔限定期限但未明确约定逾期后果,承包人未按期限提出的,诉讼中如何处理?如双方合同同时约定了逾期视为丧失权利的,如何处理?


3.工期逾期违约金逾期诉讼时效如何起算,是约定竣工日期,还是实际竣工日期,或是工程结算完成之日?


4.如何认定开工时间?


5.如何认定工期顺延?


6.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罚款、质量罚款是何性质?


7.发包人延迟支付进度款并增加工程量,但承包人未按约定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当双方就逾期竣工发生诉讼时,承包人是否有权按定额工期主张工期顺延?


8.合同约定工期延误处罚1.5万元/天,发包人要求全额支付违约金,承包人申请减免,应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六):工程结算标准和工程量问题


第五节 工程结算标准和工程量问题


1.合同价款低于成本价的,合同无效。“成本价”如何认定,是按照企业成本价、财务成本还是项目标底,或是其他标准?


2.合同因低于成本价认定无效时如何结算,是仍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还是应当按照成本价结算?


3.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如何认定“发包人答复”?4.固定单价合同,遇到人工、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时,是否可以调整,如何调整?


5.总价包干合同解除时,如何结算工程款?固定总价包括范围有争议时如何处理?对于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结算如何处理?


6承发包双方在造价结算过程中有争议,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先行支付无争议部分工程款是否应当支持?


7.合同约定了发包人对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的审核期限及违约责任,发包人在约定的审核期限之内主张承包人送审资料不全的,审核期限是否以资料齐全之日重新起算;发包人超过约定期限主张资料不全的,可否直接认定发包人违约?


8.什么是完整决算?


9.非强制招投标项目,应主管部门要求或双方当事人自愿进行了招投标程序,双方又另行签订与中标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如何结算工程款?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七):工程结算标准和工程量问题


10.双方签订的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违背招投标文件的,如何结算工程款;实质性内容如何认定?工程款结算条款是仅指计价方式,还是包括了工程款支付时间等条款?


11.双方另行签订与中标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且已经按该合同结算完毕,一方是否仍可以提出按中标备案合同进行重新结算?


12.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结算文件已由承包人确认,但该造价咨询超越资质或无资质的,承包人可否以此为由主张结算文件无效并要求重新结算?


13.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工作人员确认的工程量以及价款等的签证能否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对签证形式要件有明确约定,承包人签证不满足约定要件但已经实际施工,是否可以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14.工程款诉讼时效如何结算?是合同约定结算付款时间,工程移交之日,还是结算完成之日,或是保修金返还期限届满之日?


15.承包人对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和违约金可否同时主张?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八):工程结算标准和工程量问题


16.哪些证据可作为工程价款之结算依据?


17.能否调整固定总价包干合同的工程量、工程价款?


18.合同无效但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是否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


19.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但未约定答复期限。该答复期限如何确定?


20.认定黑白合同所涉的实质性内容主要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1.《最高法院施工合同解释》第21条规定了黑白合同之结算规则,请问:是否所有情形都按该规则执行?


22.合同约定价款明显低于工程定额,可否主张无效?还是可变更、可撤销行为?


23.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是否包括税金、利润?


24.诉前双方已达成结算协议,一方要求重新结算的,如何处理?


25.监理人员在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的效力如何认定?


26.固定总价合同,当事人以设计变更为由要求调整价款,如何处理?


27.固定总价合同主材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要求调整价款,如何处理?


28.非法转包的管理费如何处理?


29.发包人以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未完成竣工决算审核的,拒付价款,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九):程序问题


第六节 程序问题


1.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可否拒绝移交资料及工程?


2.发包人是否欠付工程款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对于“欠款”的理解,是仅指工程款还是经过结算后的实际欠款(可能存在违约金或者损失的情况)?如果发包人尚未与承包人进行结算,是否判决发包人承担责任,还是驳回实际施工人的请求(以条件不成就为由)并告知待条件成就可另行主张?


3.发包人存在合作开发方,承包人可否同时要求合作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发包人股东或关联公司参与工程施工管理,承包人可否要求其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4.承包人与分包人约定,承包人支付分包工程款以发包人实际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为前提,承包人因此以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分包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5.实际施工人要求发包人承担责任时,发包人对承包人享有的抗辩权(如质量、工期等违约责任以及诉讼管辖地约定抗辩)能否对抗实际施工人?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2月4日实施)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确定为专属管辖,承包人对此有无相应对策?


7.发包人原因未竣工,发包人可否以工程未竣工验收为由拒付价款?8.实际施工人可向谁主张权利?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结算书的60天内完成审价;但承包人在递交结算书后的第31天即起诉,该如何处理?


10.某建筑公司将某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某劳务公司施工,2015春节,该劳务企业工作人员因劳务工资发生纠纷,有100多人驱车到劳务分包合同的发包人即建筑公司堵门索要工资,是否成立?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十):程序问题


11.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施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12.分包人(实际施工人)起诉总承包人时,总包人主要风险和对策


13.《最高法院施工合同解释》中实际施工人如何界定?


14.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应否支持?


15.分包合同约定,总承包人收到价款后再向分包人支付的条款的法律效力?


16.发包人以工程竣工资料未移交为由拒付工程款,如何处理?


17.发包人承租建筑物后以自己名义签约,承包人可否以所有权人为被告?


18.承包人项目经理以承包人名义订立合同的对外责任?


19.发包人肢解分包,影响总承包人利益,总承包人如何应对?


20.总承包人起诉发包人时,如何防备分包人背后一击?


21.承包人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工程,如何处理?如有损失怎么办?

 

建设工程实务问答(十一):司法鉴定和工程优先受偿权


第七节 司法鉴定


1.诉前双方已共同选定鉴定机构进行工程价款鉴定的法律后果?


2.双方对工程款价款存有争议,且不能协商一致,双方均不申请鉴定,应如何处理?


3.一审诉讼期间已作了工程款价款鉴定,当事人在二审期间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可否支持?


4.法院可否将有关鉴定材料的质证与审核工作移交鉴定所完成?


5.工程造价鉴定中,法院依职权判断事项有哪些?


6.承包人何时有权要求鉴定所返还鉴定费用?


第八节 工程优先受偿权


1.行使优先权6个月应如何起算?


2.哪些方式可认定具有行使优先权的效力?


3.优先权的范围有哪些?


4.承包人对工程所占用的土地拍卖款有无优先权?应如何处理?


5.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有无建设工程优先权?


6.勘察人、设计人有无建设工程优先权?


7.承包人转让工程债权的,受让人有无建设工程优先权?


8.实际施工人是否有建设工程优先权?

 

 

责编/孙亚超  微信号:elesun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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