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过程中常用的法律推理方式,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而这三种推理方式中尤以演绎推理为大陆法系国家最常用之法律适用的推理方式。演绎推理的逻辑思维模式即为大家耳熟能详的逻辑三段论。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了三段论的系统理论。它是由两个含有一个共同项的性质判断作前提得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为结论的演绎推理。在大多数一般的简单案件裁决中,法律适用过程其实是逻辑三段论的推理论证、得出一定法律效果的过程。逻辑三段论概括起来,即:法律规范(T)为大前提;特定的案件事实(S)为小前提;以一定法律效果的发生为其结论(R)。其逻辑结构可以简单的表示为:
T→R(具备T的要件时,即适用R的法律效果)
S=T(特定的案件事实该当于T的要件)
S→R(关于认为特定案件事实,适用R的法律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范(T)一般有众多要件特征组成,因此特定的案件事实(S),必须符合该法律规范(T)所有的要件特征,才能发生该法律规范所定的法律效果。而这一思维模式也被称为确定法律效果的三段论法。
实践中,三段论有的一种重要应用形式,亦称为省略三段论,省略三段论(ENTHYMEME)表达不完整的三段论。指在语言表达方面省去一个前提或结论的三段论。在具体的语言表述中,无论是说话还是写文章,三段论省去不说的部分或是大前提,或是小前提,或是结论。
(1)省略大前提
①你是法学院的学生,你应当学好法理学。
②律师资格考试改革是新事物,当然免不了要遇到前进中的困难。
例①省略了大前提“凡是法学院的学生都应该学好法理学”。例②省略了大前提:“凡是新事物都免不了遇到前进中的困难”。
(2)省略小前提
①律所都应该提高经济效益,外资律所也不例外。
②这部律政剧不是优秀作品,因为优秀作品是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作品。
例①省略了小前提“外资律所也是律所”。恢复其完整式是:“律所都应该提高经济效益,外资律所也是律所,所以,外资律所应该提高经济效益”。例②省略的小前提是“这部律政剧不是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作品”。恢复其完整式是“优秀作品都是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作品,这部律政剧不是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作品,所以这部律政剧不是优秀作品”。
(3)省略了结论
①业余办学形式是群众所欢迎的,法学本科函授教育就是一种业余办学形式。
②所有的人都免不了遇到法律纠纷,你也是人嘛。
例①省略的结论是“法学本科函授教育形式是群众所欢迎的”。例②省略的结论是“你也免不了遇到法律纠纷”。
作为推理来看,任何一个完整的三段论逻辑结构必然包括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正确三段论的省略式,即便表达出来省略了某个部分,但表达者的思维中也不可能缺少任何一个部分。否则这个省略三段论就是错误的。
事实上,由于隐藏了某个部分,三段论的省略式常常容易掩盖错误。为了准确判断一个省略三段论是否正确,识别出一个错误的三段论,究竟是前提内容有问题,还是形式结构有问题,进而为如何反驳理清思路,就应当善于将一个省略三段论恢复为完整的三段论。
那么,如何将一个省略的三段论恢复原状呢?或者说,如何识别一个不完整的三段论呢?还原时,我们大脑需要经历以下3个步骤:
第一,首先需要弄清省略的部分是前提还是结论,尤其要善于捕捉结论,结论是表达者的观点,一般不会省略,关键看表达出来的两个命题之词,是否有“由于……因此……”等表示因果关系的联结词,在“由于”或类似表达词后面的命题就是前提,而“因此”或类似表达词后面的命题就是结论。如果不存在类似联结词,那就要依据具体的语境来判断两个命题之间是否存在推理关系;如果有推理关系,就应当区分谁是前提,谁是结论?两个命题如果不存在推理关系,便可以断定该三段论省略了结论。
第二,找出结论,就可以确定表达出来另一个命题为前提。依据结论的主项和谓项,便可以判断出三段论的小项和大项,从而识别该命题是大前提还是小前提,如果该前提是小前提,那么该三段论省略的就是大前提;如果该前提是大前提,那么该三段论省略的就是小前提。
第三,还原省略的命题,并将其恢复为标准、完整的三段论。还原省略的大前提,就是将小前提中的中项与结论中的大项相连接,从而形成命题。还原省略的小前提,就是将大前提中的中项与结论中的小项相连接,从而成为命题。还原结论,就是把表达出来的两个命题中的不同词项相连接,从而成为命题。
例如:“你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审法官,你有主动回避的义务。”这段话表述的两个命题之间,有着推导与被推导的关系,可以断定它是一个省略三段论,从两个命题之间的连接关系还可以看出,“你有主动回避的义务”是结论。另一个命题,即“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审法官”是前提。为何根据这一前提便可以推导出“你有主动回避的义务”?很明显,说话者隐藏了一个由该前提得出上述结论的依据,即省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由于表达出来的小前提包含了结论的“主项”,即小项“你”的小前提,可以推断出省略的是大前提,小前提的中项“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审法官”,与大项“有主动回避义务”相连接,即为大前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审法官都有主动回避的义务”,因此该三段论可以恢复为如下完整形式:
凡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审法官都有主动回避的义务;
你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审法官,
所以,你有主动回避的义务。
省略三段论虽然表达简单明了,但也容易隐藏错误,一个包含错误的逻辑三段论,它亦或推理形式不正确,亦或前提内容不真实。因此,为了对其进行强有力的反驳,将其还原为标准三段论时既然检查它的推理形式,也要注意它前提内容的真实性。例如这段话:“他父亲是国内赫赫有名的律师,当然也是当地律协的一位领导。”这两个命题构成了一个省略三段论,后一个命题明显是结论,前一个命题是小前提,但是依据“他父亲是国内赫赫有名的律师”,如何推导出“他父亲是当地律协的一位领导”呢?这里显然省略了一个大前提,如果把这个省略三段论恢复为完整的形式就是:
凡是国内赫赫有名的律师都是当地律协的领导;
你父亲是国内赫赫有名的律师,
所以,你父亲是当地律协的领导。
若作这样的恢复,形式结构符合逻辑结构的要求,是完全有效的推理形式,可见,其大前提--凡是国内赫赫有名的律师都是当地律协的领导;却是虚假的,所以,结论--你父亲是当地律协的领导不具有必然性。
可见善于将一个省略三段论恢复原状,有助于我们识别其中的谬误,比如前提虚假、形势不完全有效,从而为一针见血地反驳该省略三段论找到准确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