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年轻律师应如何运用好案例检索功能
张天鸿 张天鸿   2018-11-23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来源

 

写这篇文章之前,思绪了很久,究竟该不该写。写的话,可能会引起同行误会,有点班门弄斧。考虑于后,还是写点什么吧。姑且不说执业经验,就谈案例检索心得吧,与各位交流。

就以我所执业的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而言,就案例大数据时代下,我们每一个律师都不能,也不会忽视案例的检索功能。并显得尤为重要。

但如何能够进行有效的检索,可能每个人的方式方法不一。举个例子:例如故意杀人罪,多数人可能会先选择“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切入口,再在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案例案由中选择罪名,再一件一件的往下查看案例。姑且不说时间慢,而且能找到的有用案例并不多。虽然能找到故意杀人罪的很多案例,但其实很多是“题对文不对”的,因为跟自己的案子案情相差很大,没任何关系。那么你检索出来的,不但不是有用的案例,而且浪费时间,可能还会觉得人家判的故意杀人罪案件,处罚咋就那么重呢?或者掉以轻心地认为处罚咋就那么轻呢?

其实不然,可能你所需要找的案例,平台上真有,只是你没找到而已。

就我个人而言,我也会经常利用案例检索平台,我的检索方法只是换种方式而已。举个例子:还就故意杀人罪而言,首先我就会检索故意杀人罪,不分地区,不分级别法院而进行选择。其次根据自己案件的情况,会选择一些从轻或减轻的关键词,例如:自首、立功、坦白等关键词。那么从你选择的罪名中,可能又已经筛选出了一部分,剔除了大部分。在筛选的一部分中,就可以从中挑取两篇左右“外省”地区的判例,例如:贩毒案件,我可能就会选取四川、云南两地的判例,这些地区就某类案件而言裁判具有典型性和参考性,因为这些地区是毒品类案件高发地区。

在选择了“外省”典型性案例后。就会针对性的筛选了,例如我是在四川地区执业,那么我就会选择“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大概三篇左右,看看就诸如此类的案件,四川地区“最高法院”是怎么复核的,是怎么判决的,是怎么提审的,是怎么驳回再审申请的。如果有省检察院抗诉的案例,省法院判决的案例那就更好。

下一步,我可能就会放在案件受理法院发布的案例了(这是重点关注对象)。因为诸如此类的案例,本地区可能也是经常遇到的,不说相同,但至少相似的案例是有的(也不排除没遇到过的案例),我会从中挑选五篇左右。从中看一看本地区法院针对自己的案例和类似的案例是如何进行裁判的。

如果是刑事案件,那么看判决结果的量刑期间是多少,去掉一个最重的量刑,去掉一个最轻的量刑,大概是能估计此类案件在本地区的基准刑和裁判幅度空间(如果有律师说本案判决幅度跟所搜索的案例判决结果相差特别大,那么当事人就应该慎重考虑了,可能你要被律师忽悠了)。

如果是民事案件,那么重点关注“本院认为”部分和本院判决部分。因为“本院认为”部分,这代表着法院就此类案件在本地区的一种倾向性意见或裁判理由。不排除这个案例的判决观点,就是你这个案子的判决理由,本院认为部分,这是重点关注对象。当然刑事案件也可以借鉴。

以上案例都选取后,我会选取十篇案例(本地区审判法院案例一定不少于五篇)进行裁判旨要归纳和裁判理由分析。我认为十份案例可以做一个以百分比为单位的概率分析,经过一番分析后,自己心中大致会有了基本的评价结果。

当然,案情基本一致的案例,可以作为裁判案例直接向法院提交,即本院发布的案例,作为本案的案例向本院提交。我的经验是,案例不会被法院作为证据采纳,但多数法院会在判决时引用你所提交的案例裁判观点作为本案的裁判理由之一。

这一点我深有体会,也不是没遇到过,如遇到“数额“性的犯罪案件,可以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例如:协助组织卖淫罪或者贪污罪、受贿罪等,从数额、情节、次数等方面上讲,你的当事人显然比审判法院发布的案例上的情节轻的多,你把审判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例,作为你办理案件的裁判案例向法院提交,你觉得法院会判得重吗?一旦判重了,那么你坚决的上诉。

民事案件也如此,遇到案情基本一致的,尽管向法院提交裁判案例(至少一篇),你会取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的。

当然,有些案例法院是不会发布的,这也考验一个律师平时工作中案例搜集的能力。在平时工作中,一定要有搜集本地区案例的习惯,尤其是轻判或者典型性的案例。

我就是这样检索案例的,话说回来,作为当事人又未尝不可呢?花一定的时间,也许你就不那么容易被律师忽悠了。因为话会骗人,但案例大数据时代下,案例的分析结果,还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的。

案例搜集与分析,未来一定是律师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题外话:就我所知道的案例搜索平台,在当下用得最多的是三大案例检索平台。一是北大法宝,没有免费的午餐,一般人用不起。二是中国裁判文书网,平台可以,只是案例覆盖面相对较小,搜索有局限性。三是无讼案例,这个平台不但免费,而且案例覆盖面广,案例多。三是目前众多律师的案例搜索首选平台,而且也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

当然,题外话也是实话。

每个人的案例搜索方式不一,这就是我个人的案例搜索心得,写出来仅供交流。不对之处,也希望与各位律师同行相互交流。

 

编辑/董唯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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