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 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对律师工作有多大的加分意义?
王典 王典   2015-12-03

今天,我们为您推出无讼阅读律界频道“所有人问所有人”栏目的第25期问答。

 

本期问题来自一位今年刚考完司考的学生,她和她的一些同学都在犹豫明年是不是要接着考注册会计师,想知道注会证书对于律师工作有多大加分意义。为此,无讼阅读特意邀请到了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的王典律师来回答。作为律师,他同时拥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税务师证书,以及MBA学位。希望他的回答对在犹豫是否要考注会的法科学生有所启发。

 

如果你也有经验可以分享,或者有问题想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或者添加小编微信,告诉我们吧。

 

小阳问:

 

作为一个小法本,想问考完司考之后是否有必要再考一个CPA呢?考注会对律师工作有多大加分意义?

 

王典答:

 

个人认为,是否参与某项职业资格考试,需要综合考虑自己工作与生活情况,平衡学习与工作生活之间的精力。

 

最为重要的是,确定考试是否与你的职业生涯规划相符,并能为职业生涯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对于希望从事与注册会计师考试内容相关,如资本市场业务、税法业务或者是商事法律业务等方向工作的大学生来说,通过司法考试之后再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无疑对整个职业生涯是有帮助的。但如果你希望做一名知识产权律师,那么专利代理人资格无疑比注册会计师资格重要得多。

 

对于我个人而言,我从法学院毕业以后就一直从事税法工作,目标拥有的知识体系为“法为基础,商为方向,税为特色”。那么,作为税法来说,需集合法律、会计、税收三个领域的知识。

 

如台湾税法学者张进德所述,若从会计角度学习,则仅知税法的内容而不知其法律逻辑分析、构成要件、法律效果,无法检验税法条文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原则、授权明确性原则、法律明确性原则、比例原则等一般法律原则,而有“见树不见林”之憾。

 

反之,如仅具法律专业知识,而不具财经及会计专业知识,则即使对税法条文文字,每一句都看得懂,却无法知悉条文背景所涵示之财经目的,尤其所得税法之所得如何计算,收入、成本、费用如何列示,造成研读税法的障碍,如同“见林不见树”。

 

所以,考取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既对未来职业生涯有所裨益,也是完善个人知识体系的需要。我在税务行业做了一些年头,与中介、企业、税务部门优秀的师长们都有接触交流,可以说,司考、注会、注税是行业内税务律师的基本标配。

 

如果要具体说考注会对律师工作有多大的意义,可以分为两个层面来谈。

 

从自身能力提升的角度来说,这样的考试的最为直接的目的,或是最为直接的效果,在于获取执业准入资格或是学习准入资格;其次是对应试领域有一个较为全面与系统的了解;最后则是通过考试锻炼与完善学习方法。

 

因为法律是调整具体社会关系的,在法律知识之外,对该社会关系领域加深了解并有证明自己掌握程度的权威证书,一定是很有帮助的。

 

对我自己来说,除却前述考试之目的达成外,通过考试也增加了自己的信心,锻炼了意志力,很多问题,虽然一时无法解答,但极少有陌生之感,也能够自己搜寻资料,总结归纳。

 

而从功利的角度来说,虽然随着社会趋于理性与现实,证书不意味着一切,但至少能够证明拥有者的努力程度和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在未对一个人拥有全面和深入的了解的前提下,通过难度较大的考试并获取证书确实是证明自己的一个较好的方式。

 

若留心律所的招聘要求,不难发现,招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授薪律师时,在商事法律或是资本市场领域,拥有CPA等证书都是优先考虑的。

 

不过,随着经验的增长以及职业生涯的延伸,证书的作用会被逐渐削弱,此时,你所工作过的单位、你所完成的项目、你所拥有的经验会占据上风从而被招聘者优先考虑,甚至,你的名字就拥有着品牌的效应。

 

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你之前努力的基础之上的。

 

如果你现在难以确定方向,只是希望通过考试学习来充实自己,那么一些适用范围相对广泛的考试,如注册会计师考试,证券、会计、银行等从业资格考试均可以考虑。

 

我个人建议,首选难度大且仍是准入资格的考试。近年来国家不断取消与调整审批事项,一批考试项目从准入资格考试划归为水平评价类考试甚至取消,法律领域较为典型的就是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而准入资格考试因为有法律依据,必须取得资格才可以从事该领域工作,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稀缺性,在一定投入精力的情况下,这是首选项目。

 

具体可以参加国家职业准入类的职业资格目录,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等都在其中。并不是所有准入资格考试都有较高难度,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就是一个门槛低但对获取基础财会知识大有好处的考试项目。

 

在此之外,可以考虑考取虽不是准入资格考试,但仍有一定权威性和难度的水平评价类考试,典型如从注册税务师考试演变的税务师考试,从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演变的评估师考试。

 

税务、会计等知识,对于从事律师工作来说经常涉及,也是律师除法律之外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之一,均可以通过以考促学进行。

 

不过,我也想尤其提醒你,一定不要把眼光局限在考试上。

 

首先,前面说了很多考试、知识的内容,但是,思维模式的养成,个人知识管理与更新以及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同样对于整个职业生涯的规划与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这都需要终生的学习与持久的付出。

 

初学法律时候,我觉得法律仅是毫无生气的条文,两年后我认为法律是技术,毕业时我认为法律是艺术。这种认知的变化同样存在于会计和税收的学习中。通过不断的思考完善,会形成自己的一套体系与思路,知识无法穷尽,学习与利用知识的方法显然更为重要。

 

其次,法律、财会类的考试获取的知识,无论对于理论研究还是实践应用,都是远远不够。

 

如前所述,法律与财会类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后获取的,是从事这项职业的“准入资格”。若需长久从事该项职业并希望能够有所精进的话,需付出更为巨大的努力。

 

我曾认为从事实践工作无需再理论上倾注太大热情,但现在发现,理论是解决很多实务问题的基础,没有理论也难以形成一个完善的知识体系。

 

许多律师朋友曾和我谈过,诉讼业务是基础,因为诉讼业务相比非诉业务,更需要理论支撑,更需要向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法官解释“所以然”的问题,而非诉很多时候只需要结果即可。这个“所以然”就需要理论的支持,其与实践也是密不可分的。

 

作为在校生来说,盯着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之外,更需要打好理论基础,并且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参与社会实践中去。

 

最后,正确的价值观、意志力以及为人处世的态度水平,都发挥着与知识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的作用(在我的理解里,智慧包容了知识),以及——考试都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但青春却只有一次,因此去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去恋爱、去旅行、去冲动,去相信自己所有的经历对未来的帮助,去痛痛快快地度过一个人生中永远无法再来的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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