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庭审宝典》:看成功律师如何准备庭审之交叉询问(七)
何西文 何西文   201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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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对本书第七编交叉询问所做读书笔记。

 

七、交叉询问书中要点
 
共6章,包括的内容为:交叉询问的种类;交叉询问的真正目的;闪烁其词的证人;证人记不起来了;有所成效;利用疏漏弹劾证人。
 
(一)交叉询问的种类
 
实际上交叉询问证人的技巧有上百种之多,所有这些技巧可以分成两大类:你要做什么?你准备怎样去做?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在于你的论证目的。在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时,所做的一切都必须符合论证的目的,否则就不要去做。
 
首先,交叉询问的目的不是为了使直接询问中的证词更加圆满,如果你老是重复这句咒语“我要澄清一些事实”,你就会认为这正是你要做的事情。其次,交叉询问的目的不是要求证人提供信息,说出一些你不知道的事情。交叉询问的真正目的是要你去证明--站在你自己的角度把证人描述的事件再描述一遍,让证人不得不同意,你说的都是真的。
 
怎么才能做到会有三种基本做法。
 
首先,进行建设性的交叉询问--不要驳斥证人在直接询问中作证的内容,而是让她说出对你的论证有利的证词。
 
其次,利用证人去证实你的证词,表明你掌握的信息实际上比他的更可靠。不是通过发问来告诉陪审团要想些什么,你应该向他们证明,先表明在直接询问中说了什么,然后再表明她在书信中、报告中或者庭前附誓陈述中说了什么,她承认你说的是对的,或者无需她承认,明摆着你是对的--因为她之前的说法和今天的不一样,这个简单的过程告诉陪审团,你比证人更仔细和更准确。要记住,你是交叉询问人,由你--不是证人--来就决定要谈些什么,你要找到证词中的每个矛盾之处,既然事情由你挑起,那么你就要挑那些确定能胜出的地方,然后以你喜欢的方式把这些矛盾组织成简单的提示性问题提出来。这种做法讨人喜欢的地方在于,你会对自己如何指出证人的错误和矛盾感到非常愉快,这种感觉不仅让你在进行交叉询问时变得更轻松,而且也更容易让陪审团相信,每当你提出一个新问题时,早已将正确答案握在手中。
 
最后,正面攻击证人的品格和诚信,前提是对你的论证非常重要的话,否则选择这种做法通常是个错误。因为它往往会引发一场个人战争,法官和陪审团在你和证人之间会选择支持证人。
 
(二)交叉询问的真正目的
 
1、交叉询问不是控制证人,不是获取信息,也不是攻击证人的可信度,而且它当然也和真相没有关系。交叉询问的真正目的是在对方证人作证时,让你可以有机会论证自己的观点。他们每传唤一个证人,就是在他们论证自己观点的过程中,给了你一次总结陈词的机会。在交叉询问中,如果你能用正确的方式提问,那么就是你来说,证人承认你说的一切都是真的(不管他有多么的不情愿),在成功的交叉询问中,你才是真正的证人,而站在证人席上的那一位仅仅是在证明你的证言的准确性。
 
2、没有什么比简短的提示性问题更能让大家集中注意力--法官、陪审团、证人和你自己。但是更重要的是,简短的说明性的陈述--把它们暂且称为问题--是让人们听懂你证言的最佳方式。你是专业的沟通者,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必须能够让人迅速理解。
 
3、如何才能训练自己提出简洁的问题呢?第一,想象你自己在讲述这个故事。你只要将自己要讲述的内容分割成一个一个很小的要点,而证人不得不承认这些要点是准确的。第二,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练习。
 
4、交叉询问的真正目的是要向法官和陪审团表明,你比证人更可靠。从一开始你就有巨大的优势,你问的每一组问题都是你和证人之间的一个回合。哪些问题要问,哪些不要问都是由你来决定的。这简直就是让你选择比赛内容,因为争夺的目标由你来决定。如果你想指出他自相矛盾的地方,你就可以指出。如果你想证明他存有偏见,你就可以证明。如果你想纠正证人的错误,你就可以纠正。
 
而一旦你把交叉询问看做是一个展示你自己比证人更可靠的时机,你就会发现机会无处不在,每一组问题都像是你和证人之间的一个比赛回合,你的表现决定了比分。
 
(1)你过于强调某个问题的时候,就会输了这个回合,因为陪审团不会相信你对案件事实的看法。
 
(2)强词夺理会带来惨重的损失,强词夺理的水准最低,它代表着你只能这样做,没有正当的事实依据。
 
(3)如果陪审团看到你在交叉询问中核对案件事实,那么这个回合你至少已经取得了一半的胜利,因为让他们觉得你做事很仔细。
 
(4)如果证人有的地方想不起来了,而你提醒了他,这个回合你就胜出了。
 
(5)如果证人找不到某个内容在文件的什么地方,而你告诉他在哪里,这个回合你就赢了。
 
(6)如果证人避开了你的问题,你也别太认真,你应该高兴,因为这表示他不想回答你的问题,而你就有机会把这一情况展示给陪审团看。“马克思威尔医生,是什么原因让你不想告诉我们你有没有做过检验?”
 
(7)如果证人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那么你也赢得了比赛,就像小狗服输的时候四脚朝天躺在地上一样,证人这么说的意思就是“我投降”。
 
完成交叉询问的时候,你要给陪审团留下的印象是:谨慎、公正、诚实。并且你比真正的证人更了解案件事实,这样你就是值得信任的引路人。
 
(三)闪烁其词的证人
 
交叉询问结束的时候,每一个陪审员都坚信,你不让单纯的经济学教师把他要说的话说出来,看起来好像你把他痛打了一顿,但是这会让你在审判结束前付出一些代价。
 
1、不仅仅是逻辑论证。在向法官和陪审团提供事实的逻辑论证过程中,闪烁其词的证人确实妨碍了沟通,就像粥里的老鼠屎一样让人讨厌,他们每一次东拉西扯就会阻断信息流,冲淡律师营造的效果,用另一个话题分散法官和陪审团的注意力。所以,律师痛恨证人闪烁其词,一有机会就把他们压制下去。但是多数情况下人们在交叉询问中真正能够阐明的事实并不多。正常情况下,你已经在自己的主诉举证中证明了你要证明的所有事实,所以交叉询问的关键不完全是获取信息,而主要是揭露对方。交叉询问的目的就是要区分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过分的控制证人并不好,就像你的邻居遛狗时把皮带栓得太紧,那条狗快要被勒死了,也许你本来并不喜欢那条狗,但是很快你就会因为它被虐待而同情它。
 
2、对闪烁其词做好心理准备。很多律师把证人的答非所问当做是对个人的冒犯,一旦律师开始感情用事,局势很快就会变化,几分钟后人们就会觉得对方是“好人”。证人的闪烁其词是一种正常现象。因为:证人认为自己和传唤他们出庭作证的人事一伙的;他们认为交叉询问人就是要“歪曲”他们的话,让他们说出他们不想说的事;他们没有训练过如何严密思考、准确回答;一连串的提示性问题和他们刚才接受直接询问时的问题不同,而他们无法如此迅速的适应提问方式;他们想反抗律师的支配,不想只是回答是或者不是。如果律师学会了不把证人的闪烁其词太放在心上的话,你就能更好地掌握交叉询问。
 
3、不要堵住证人的嘴
 
交叉询问不是愤怒发问,你要是觉得不能做的事情太多,就看看能够做的事情有哪些。
 
(1)主动承担责任。不要命令证人直接回答问题,也不要请记录员把问题读给证人听--这会严重影响整个交叉询问的速度,因为记录员不得不回过来来仔细审阅那张几英尺长的、成折扇状的速记打印纸。比如:“问,很抱歉,医生,我本来是想问你,有没有给布拉特先生做过腰椎穿刺,你能回答这个问题吗?”这样就会发生两件事,第一,你为人不错。第二,陪审团这时就明白了医生刚才是不想承认他没有做腰椎穿刺。
 
(2)再问一次。随着局势升级(这种情况时有发生),继续承担责任会让人觉得厌烦。你可以把问题再问一遍,完全按照你第一次提问的方式,但是要注意你的语气--要记住自己是个好人。当你第二次提出同一个问题时,你要有心理准备对手会提出异议,说你已经问过这个问题了,这时你可以说“我是问过了,法官大人,不过证人还没有回答呢”。
 
(3)让证人解释。很多律师坚信让证人在交叉询问中进行解释就像是被眼镜蛇或致命的矛头蛇咬了一口,会即可痛苦无比,必死无疑。此时律师传达出的真正信息是“这件事情太糟糕了,如果你知道了,就可能改变你对整个案件的看法,请不要听他说的话”。几乎可以肯定,试图打断证人是个错误。首先,你不可能赢得这场“谁是好人”的比赛。其次,即使你暂时阻止了证人,往往对方还是会提出异议,说你打断了证人的回答。并且法官十有八九会说:“让证人解释他的回答。”这样的话,还不如让陪审团觉得证人在庭审中表现得有点过于维护自己一方的利益,你的处境就会好得多。
 
(4)这是否表示你承认了。这句话可以把证人的所有废话摘出来,扔到一边,你可以在腰椎穿刺的案件中试试这一招。等医生一结束他的长篇大论,你就说:“请原谅,医生,你是说自己没有给布拉特纳先声做过腰椎穿刺,对吗?”
 
(5)是你的律师让你这样说的吗?这句话很容易让人觉得你傲慢无礼,所以你必须谨慎使用,但是如果你说出这句话时眼里闪着光亮、脸上带着笑容(就好像在说“嗨,你这个不老实的家伙,我知道你要干吗”),这句话会很管用。
 
(6)我很抱歉,但是证据规则不允许我回答你的问题。回避问题的一种方法是反问一个问题,这也是经常发生的,当证人提出反问时,很多律师处理的并不好。他们往往会回应道:“你好像没搞清楚,我才是律师,而你是证人,应该是我来提问,你来回答。”这样回应的问题很多,首先,只要你说因为你是律师所以享有特权,这场“谁是好人”的考试李你就会不及格。其次,现在是你在回避问题,而不是证人。可以这样回答:“我很抱歉,威廉姆斯先生,但是证据规则不允许我回答您的问题,如果他们同意的话,我倒是很乐意解释你应该做些什么。”
 
(7)这是你能给出的最佳答案吗?有些时候,对方的专家证人会回避一些棘手的问题而不是直接回答,所以在交叉询问的一开始就设定好她的回应。这是为接下来的询问做准备,如果证人想要把一个棘手的问题搪塞过去,就可以说:“大家一定记得,关于这一点我已经问过芬尼根博士,他说那是他能给出的最佳解释。”
 
(8)这个由陪审团来决定。你问证人他当时是否有机会靠边停车,他没有直接回答“是”,而是给你做了一番演说。这时你就可以回应“雷诺先生,你做的事情是否正确,要由陪审团来决定,他们需要知道的仅仅是你是否靠边停车。”
 
(四)证人记不起来了
 
法律在应对真的想不起来的证人的时候还是有一些办法的,比应对不老实的证人管用。
 
1、如果证人确实记性不好,可以问一些提示性的问题来帮助他回忆起来。如果提示性发问还起不了作用,可以使用“当前唤起的记忆”,它和提示性发问非常类似,在唤起记忆的时候,你几乎可以使用任何方法来帮助证人回忆起他的大脑搜索功能暂时搜索不到的东西,可以用照片、香水、旧报纸,证人此前写下的东西,甚至可以用别人写下的东西。如果唤起记忆的方法也不管用的话,我们还有“过去记录的回忆”,它是传闻证据的例外。
 
2、比方说,在记录庭前附誓陈述的时候一个35岁的证人想不起来任何重要的事实了,可以把情况记录下来,只要对方律师用“如果他记得”这样的话来暗示证人,你就要提出异议,并且,如果证人说自己想不起来的时候微笑了一下,你就应该说:“请记录下来,证人说他想不起来的时候笑了一下。”
 
3、记录庭前附誓陈述的时候有一个办法非常有用,不要把“我不记得了”当作对问题回答。可以提出下面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你以前知道怎么回答吗;你告诉过谁;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你回忆起来;关于这件事,你有没有可能写过备忘录;它会在哪里;哪份文件里可能有这方面的信息;有没有其他人可能知道;对此你听说过什么;谁可能知道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这些信息;如果你必须回答出这个问题,那么你就会去哪里找答案;你知不知道,如果你找到了答案或是想起来了,你就有义务把它告诉我们。”
 
(五)有所成效
 
交叉询问不仅仅是提出问题时的措辞,还有很多别的内容。
 
首先,交叉询问并不是愤怒询问。法律允许你提出简单、提示性的问题,但并这并不代表你可以傲慢无礼、盛气凌人。当然有时候也需要你义愤填膺,但是通常情况下,如果陪审团还不知道你生气有什么合适的理由时,那么就不要发火,如果陪审团还不知道你生气的原因你就已经怒发冲冠了,那么他们很可能会同情证人,而不会支持你。
 
其次,交叉询问必须合适。它必须和案件、法庭、证人、法官、陪审团以及你自己相适应。
 
最后,你必须理解交叉询问的真正目的。它是律师的机会,不是证人的,不是法官的,也不是陪审团的,它不是为了获取信息,至少在通常情况下不是。每次你通过交叉询问从证人那里获得信息,你都会向法官和陪审团传递这样一种信号--证人能够提供准确的信息,而通常你不希望他们这样认为。交叉询问为律师提供了一个机会,把证人描述的故事以他的方式、从他的角度再讲一遍,如果律师做得好,那么他就会提出一连串简短的提示性问题,这些问题更像是对事实进行的简短陈述,而不像传统意义上的询问。证人不得不承认律师所说的内容都属实,因为每一句陈述都完全准确。
 
你在庭审中抛出一块金矿石,它常常都没有能够发出闪闪的光亮、吸引住陪审团的眼球,而是咚的一声掉到地上。为什么会这样,仅仅有原料还不够,你还得知道如何用它有所收获,幸运的是,有很多种方法可以实现它。
 
1、分解问题。对此,不能问一两个问题就拉倒了。
 
2、连续问题。连续提问和分解问题有一点不同,分解问题时,你把问题稍加变化后不停地问出来,而证人不停地给出相同的答案,这种方法是把一件事情分开了说,以便产生严重的效果。而连续提问是对不同的事实不断地提出同样的问题,这种方法是把这些事情联系在一起。这样的提问,你可以问多少次,答案是,至少要等到陪审团可以在心里回答这些问题,你希望他们知道正确的答案是什么,如果证人回答不正确,他们就会很恼火。但是要注意,最好是当陪审团还在高兴地看着证人们坐立不安的样子的时候就停下来,否则他们会讨厌你揪住这一点往死里问。如果是法官审判的案子就要更加小心,因为法官比其他人更容易厌倦重复。
 
3、铺垫。几乎每一种类型的铺垫都必须遵守一条规则--不要在触发机关之后再做铺垫,如果弄错了弹劾程序的顺序,你就是自找麻烦。(1)交叉询问证人的时候,在黑板上写下关键词。(2)使用投影仪把医生在诊疗报告中所写的内容准确展示出来,让医生、法官和陪审团能够同时看到。(3)使用一张放大的图片向陪审团展示,事故发生时,声称自己目击事故证人所处的位置。还要一个办法就是用证人自己推托的言辞。
 
4、逐级递减。你运用逐级递减的方法进行交叉询问时,要从最高程度的注意义务开始,然后逐步降到能够为人们所接受的最低限度。也许最难的地方在于,清楚该在什么时候停下来,或者更重要的是,清楚在什么情况下不要开始,规则很简单,如果你要想有所成效,就必须要有可以利用的材料。
 
(六)利用疏漏弹劾证人
 
利用疏漏有效地弹劾证人时,最重要的因素是正确的顺序。第一步是证实此前的陈述,把它放在第一步是因为,必须在证人意识到你会用它来攻击他的证言之前,首先完成这个任务。如果忽视了这一点,直接从要攻击的那个问题开始,那么就会在证人还没能碰到奶酪时,就触发捕鼠器的机关了。方法是让此前的陈述看起来是完整的--好像里面不存在遗漏,于是,在直接询问中首先出现的这些信息听起来像是新近捏造出来的。
 
1、找到施压点。什么是施压点,就是你在交叉询问中想要就此提出一系列问题的突破口,如果你认为,你必须按压这里,证人才会按照你的方向走,这个点就是正确的施压点,那么你就回答对了一部分,但是仅仅只是部分正确,如果施压点也让证人自己想往这个方向走,那么这才是真正有效的施压点。所以技巧在于找到你和证人共同的方向。
 
2、收网。虽然要驳斥在直接询问中给出的证言,但是不用把它复述一遍,通过交叉询问让人产生一种不确定性,这正是辩方想要的效果。
 

编排/李凌飞

责编/孙亚超  微信号:elesun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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