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豪 北京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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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知识管理的目标
实务中不少律所也在做知识管理,但他们所谓的知识管理更多是对业务文档的整理,或者更高一层的会把业务文档整理成册,做出漂亮的装帧效果,摆在律所的显著位置,以此作为律所业务能力的证明。实际上律所知识管理如果仅限于此的话,恐怕很难实现什么价值,因为这类工作靠律所行政人员就可以完成,无须什么专业的知识管理。
做律所知识管理首先必须明确知识管理的目标是什么。从我从事律所知识管理的经验来看,律所知识管理工作需要完成三个方面的目标:
1、业务支持
一方面是建立业务知识库,形成对现有业务运作的支持,帮助现有业务更好地创收;另一方面做新型业务研究,未雨绸缪,帮助律所做新型业务的布局,以取得市场竞争的先发优势;
2、知识营销
知识营销的落脚点在于案源获取,是知识管理与律所品牌建设的融合,以知识作为律所品牌的支撑,并借助品牌向受众传递与品牌相关的知识、经验、见解等有价值的内容,使受众形成品牌认知,深度影响消费决策
3、知识资产
第三是积淀律所知识资产,以知识资产“对接”其他社会资产,孵化法律服务产品,实现知识资产保值增值。更重要的是律所积淀知识资产也摆脱了律所对律师的依赖,保证“律师走了,知识留下”,能够更好地应对律师离职的风险。
二、有合适的人专门做律所知识管理工作
律所知识管理工作最大的落地障碍就是:没有人或者没有合适的人来做律所知识管理。原因很简单,大部分的律所都是“纯律师”,即没有兴趣也没有动力去做律所层面的知识管理(个人知识管理倒是每个律师的必备技能),导致的结果就是律所知识管理都很重视,但就是没有人去做。
而且从实现律所知识管理目标的角度来看,做律所知识管理需要的是一种跨界综合的能力,远不是仅具有法律专业能力就能胜任。
这里我们结合律所知识管理的目标,梳理出一份【律所知识管理人员能力模型】:
业务专家 |
品牌总监 |
商务主管 |
业务创收
(辅助业务人员达成创收目标) |
品牌影响力
(可以细化为公号排名、关注人数、书籍销量、文章阅读量以及律所用户社群人数等一系列综合指标) |
法律服务产品创收
(非业务性创收,通过对资产的应用产生的收益) |
1.了解律所业务结构,能够搭建起律所业务知识框架;
2.具备法律研究能力,和业务人员合作,针对新兴法律业务领域研发出高质量的知识产品;
3.了解行业态势,能够从法律服务竞争的角度设计律所的竞争策略 |
1.熟悉微信、知乎、抖音等内容渠道运作规则,能够设计出律所的内容矩阵,帮助律所做好内容传播工作;
2.具备律所品牌设计能力,精通【内容+社群】的新型品牌打法,以内容为媒介,以社群为依托,建立律所的【用户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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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法律产品意识,能够从产品的角度帮助律所优化法律服务,对接外部资源,实现律所法律服务产品化;
2.具备活动组织能力,通过活动运营提升律所行业地位和品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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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知识管理人员首先是业务专家,以业务创收作为其工作指标,这点和【业务支持】的目标相匹配。目前大多数律所正在做的业务知识框架梳理、法律研究、行业研究和法律情报搜集分析,都是针对业务支持做的安排。
其次,在律所这类提供【知识服务】的机构,律师知识管理人员同是也是律所的品牌总监,与【知识营销】的目标相匹配。在这点上,要求知识管理人员具备两个层面的能力:一是熟悉各个内容渠道的运作规则,能够帮助律所设计内容矩阵,以便于更好地做内容传播,更更多地人认知律所品牌;二是了解当前的品牌运作方式,能够【以内容为媒介聚集目标用户,形成社群;以社群为基点发掘需求,实现转化】,打造律所自己的【用户池】。
最后,律师知识管理人员也是律所的商务主管。比如当前法律科技引入律师行业,必然对律师行业造成冲击,但科技需要和法律知识相互融合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律所知识管理人员就可以通过梳理知识,与法律科技公司合作,共同研发针对某一细分领域的法律服务产品,从而帮助律所享受第一波科技红利。
这个时候可能有人就会提出异议了:律所知识管理本身就找不到合适的人,而且现在要求这么高,即是业务专家又是品牌总监和商务主管,具备这样跨界能力的人在整个律师行业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可遇不可求。
其实找到合适的人做律所知识管理,无非就是两条路:一是从外部招聘,二是内部培养。在当前,行业内具备律所知识管理能力的人不能说没有,但确实是屈指可数,留给律所外部招聘的机会并不多;对大多数律所而言,更靠谱的方式应该是内部培养,从现有律师中发掘可以做知识管理的潜在对象,而后通过培训、实践、学习,培养出自己的律所知识管理人员。
三、做好分工,明确知识管理人员和业务律师之间的合作
律所知识管理落地中很难处理的一项工作是知识管理人员和业务律师之间的合作。
对业务律师来说,创收是业务律师的核心指标,业务律师几乎所有的工作都会围绕增加创收来做。从增加创收角度来评估,业务律师做知识管理,尤其是律所层面的知识管理显然得不偿失,即不能带来直接的创收收益,又需要将自身的业务知识贡献出来,作为律所的共享知识。
所以业务律师没有动力也没有兴趣去做知识管理。
但知识管理的源头就是律所业务和业务律师,文章也好、课程也罢,包括律所的品牌设计都是基于律所业务来做的,业务律师不能深度参与,律所的知识管理几乎就做不起来。
这个问题就转化为了如何让业务律师参与到律所知识管理中?
从我们实践来看,可以做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机制保障;二是激励措施。
首先是机制保障,这就涉及到律所知识管理架构的工作,可以做【简约设计】:律所内部设置1名知识主管,由知识主管对接各个律师团队,在律师团队内部安排一名业务律师作为兼职知识管理人员,配合知识主管的工作,形成如下的知识管理架构:
二是激励措施,这点也是多数律所做不好知识管理的主要原因。想要业务律师做分享、向律所共享自己的知识,关键在于给他们提供一个【合适的理由】。这个合适的理由可以是内部的荣誉,也可以是物质上的奖励,重点在于找到合适的激励方式,让业务律师愿意分享知识,愿意配合律所做知识管理工作。
比如大家都知道一些律所的微信公号做的很不错,但我们要知道做微信公号的关键是保证持续、高质量、可读性强的稿源,尤其是来自律所内部的稿源。为了吸引业务律师供稿,必然需要在内部设立一套奖励机制,比如写作达人的称号、丰厚的稿费奖励等激励业务律师提供稿源。
如果不能做到这点,在知识管理上不舍得投入的话,律所的知识管理就是一句空谈。
四、摘取低垂果实,让律所管理层意识到知识管理是增值工作而非成本部门
律所知识管理的落地,有一个关键的影响因素,就是律所管理层的支持,并愿意为知识管理工作做投入。
但从当前的现实来说,律师这个行业对知识管理的价值认知并不准确,还有不少的律所仅仅把知识管理作为业务的支持工作,很少有律所管理层会认为知识管理是一项可以带来收益的增值工作。
更严重的是,不少从事律所知识管理工作的人员也是如此,更多是从业务支持的角度来理解知识管理,这就让律所知识管理工作逐渐沦为【业务部门的附庸】,在律所很难有自己的话语权,更遑论争取到律所的资源支持。
对此的应对方式是律所知识管理人员需要做律所知识管理资产盘点,而后将知识资产应用起来,以知识资产应用创造收益,以此换取律所管理层的支持。
在律所知识资产应用方面,可以考虑从三个方面做切入:
(1)与律所扩张相结合,走知识输出+品牌加盟的模式。
目前国内有几家专业律师事务所在扩张的过程中探索出一条新型的道路,即知识输出+品牌加盟,将某个细分领域的业务如常法、劳动、税务形成知识包,并给予加盟律所品牌授权,加盟律所支付一定的加盟费用,以此成就专业律所的快速扩张模式。
在这个模式下,核心是知识包,需要律所知识管理部门介入,将某个细分领域的业务运作形成包括SOP(标准操作指引)+法律法规+业务文档+案例汇编+课件素材+注意事项打包整合,形成可以为加盟律所【复用】的知识包。
这种方式就是实现律所知识增值的一种可行方式。
(2)与法律科技公司相合作,作为法律科技公司的知识提供商。
法律科技公司是近几年法律行业出现的新型主体,与传统律所相比,法律科技公司在资本、技术、产品、运营方面的能力均优于律所,但唯独在【业务知识】方面是欠缺的。这就给律所提供了机会,和法律科技公司合作,作为法律科技公司的知识提供商。
以提供法律检索服务的法律科技公司为例,目前的法律检索正在从信息检索(案例+法律法规)向知识检索过渡(不限于案例、法律法规的法律知识库)。而在打造知识检索库的过程中,法律科技公司需要寻求和律所的合作,借助律所的知识积累充实知识检索库。这点就是法律科技公司和律所合作的契机,即可以发挥法律科技公司在资本、技术、产品方面的优势,又匹配了律所在知识积累、行业认知方面的长处,两方联合共同开拓法律服务市场。
(3)参与知识付费,打造知识产品,形成律所新的创收来源。
知识付费市场的兴起也为律所知识管理带来了【变现机会】。
当前已经有不少律所参与到知识付费领域,比如在喜马拉雅开设音频课程、上线值乎、研发在线法律知识课程。而且在这股风气的引导下,法律服务用户也逐渐开始接受付费学习的理念,各大内容平台也提供了优质知识的奖励,也为律师知识变现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会。
同时,对传统的知识变现方式,如书籍出版、业务培训也需要顺带做起来,形成一个知识变现的良性生态,将知识变现作为律所创收新的来源。
五、引入技术手段,降低律所在知识管理工作上的人员投入
律所知识管理需要引入一些技术手段,这是当下律所知识管理的特性决定的。
首先是需要技术手段将业务律师的具体工作过程自动沉淀下来,这是为下一步做业务知识二次加工整理的关键。以往业务律师的工作多是以纸质案卷的方式留存下来,而且作业过程也没有留存,想要做【业务知识采集】就成了一个很大难题。
值得庆幸的是行业内已经有不少律所开始引入业务辅助工具,比如律所自行研发的OA系统、元典律师工作平台、阿尔法、TOWER等工具,实现了业务律师作业过程的自动沉淀,为律所知识管理提供了必备的条件。
其次是知识共享工具,这点可以通过印象笔记、有道云笔记等工具完成,作用在于将律所内部的知识整理成可以在内部共享的知识库,方便内部人员添加、优化、共享。
最后是文档辅助工具,可以引入坚果云、百度网盘、360企业网盘等工具,与知识共享工具相似,目的都是为了更编辑地在内部做知识的共享,并方便知识管理人员的二次加工整理。
六、提升知识管理人员待遇,并纳入到律所分红序列
律所知识管理落地的最后一个要件是【提升知识管理人员待遇,并纳入到律所分红序列】中。
在以往的管理中,律所知识管理人员都是作为律所的边缘人群存在的,一般会安排实习律师或者初级律师从事知识管理工作,提供的待遇也不高,导致这批人一旦有机会参与到具体的业务工作中就会放弃知识管理。
但实际上知识管理工作甚至是比律所业务更重要的一项工作。【业务工作是赢得短线竞争的关键,知识管理以及背后的品牌、知识资产是律所赢得长线竞争的关键】。从这个角度来说,知识管理人员的重要性要远高于业务人员。
而且目前市场上能做律所知识管理的人员非常稀少,对这批人一定需要从待遇上予以留存,有条件的甚至应当纳入到律所的分红序列中,作为律所管理合伙人,保障律所知识管理人员能够留存下来。
这是律所知识管理落地的最大保障。
编辑/董唯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