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大英雄?青年律师就是“大英雄”!
齐正 齐正   2016-07-24

原文按:我写这篇文章只是想给年轻律师打气,我对经验丰富且年长的律师既感且佩,因为我们也终将老去。但是,有些人,即便是老了,他也很年轻;而有些人,虽然可能很年轻,但是他已经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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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业是个很奇怪的行业,人们请律师的时候一定会看这位律师是多大年纪,一位四五十岁的律师和一位二三十岁的律师坐在一起让你选,你多半会选择四五十岁的律师。为什么?因为人们固有的观念认为“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律师越老越吃香”,可是真的是这样吗?歇歇吧,大律师只是岁数大,老律师只是年纪老!能拼、能跑、能喷、能学习、知识更新快、法学功底深、人性更纯粹的青年律师才是真正的好律师!


先稍等,老律师、大律师先莫急,我说的“老”和“大”是指的心态老、和莫名的高傲自大,只要心态年轻、有理想和赤子之心你们也是青年律师。


为什么我这么肯定青年律师是才是好律师的主力军?因为很简单的第一点,我国的很多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是近年出台的,律师的立身之本是对法律的理解与掌握,我见过的很多老律师和大律师都是依靠经验在办案了,依靠的是他们八九十年代那时“人治”时代的经验。他们中的人很多已经跟不上这个时代了。


例如,拿劳动法领域来说,劳动法领域现今最重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我见过有些五六十岁的律师说自己做了一辈子的劳动律师,可是,法条才出了7年啊。


更不用提配套司法解释及部委规章颁布的时间了!单单今年以来我就碰到过几次与“大”律师、“老”律师对庭,对庭之前我还是很紧张的,但是对庭中我发现他们几乎连证据原件开庭之前都没有找当事人核对过,也没有把案件所涉及的法条整理出来,并且在庭审中的发言居然像村支书或政委的训话,而不是法言法语,我瞬间不紧张了。我心想:他们只是年纪大,而已。我破除了迷信。


史律师说:齐正你记住了,做律师就是不断破除迷信的过程,律师界没有权威!不光律师界没有权威,现在的法律界也没有权威,这是现状,也是悲哀。律师的经验是栽跟头栽来的,不要迷信“大律师”。史律师开启我律师思维的人生导师,我到现在为止只遇到了三位让我服气的律师,他排第一。史律师八十年代末法大毕业后进入一中院做了六年涉外法官,英语好到没的说,而他闲云野鹤又锋利如刀般的性格让他最终从体制内辞职出来做了律师,那时候他不到三十岁。他四十岁的时候,跟他做大导演的好友打赌,零基础学习钢琴,而且要学出水平,好友打赌他学不会。可是后来史律师的钢琴弹的非常有造诣,非常的好,还在一些活动或晚会上被列为压轴节目做了演出,大导演彻底服了气。史律师还有很多的轶事,比如他的像讲故事会说话般的摄影,匿名发表的诗歌,足球、乒乓球等运动全能的体魄,以及他操刀的一件件波诡云谲、惊心动魄又荡气回肠的案件。史律师的年龄并不小了,但他无论外表还是内在,都很年轻,仍然是干干净净、浑身轻松的青年律师!《孟子·离娄下》:“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青年律师因为成长在科技环境迅猛变化尤其是互联网跨越式发展时代下,时代决定了面对天生互联网化的青年律师,还需要适应什么是网络游戏的“老”律师,只有无奈的叹气的份儿。有一次在一次《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新发展》讨论会上,我代替一位不能到场的著名游戏公司的法务主管向一位主审这类案件的四十多岁的老法官提了个问题,我问:考虑到游戏数值设计的随机性和差异范围的不确定性如果游戏设计者自己也无法依据所谓游戏规则所重现游戏的画面,那么如何据此否定特定玩家完成这一画面的独创性,进而否定此类视频的作品形成可能性呢?这其实就是游戏主播的直播能否构成作品进而享有权利,如果是从小玩游戏过来的人一听就明白,但是老法官作为他们的时代,可能只有努力学习,业余活动也没有网络游戏这一项,他还没有说话时,另一位权威”老“律师抢答说,游戏玩家的操作和进行游戏怎么可能超过游戏制作者的设计呢?老法官也点头说是。他们的回答我不满意,因为他的回答太武断,让我意识到这些掌握网络游戏话语权的法官、老律师居然没有像正常玩家一样热爱过游戏玩过游戏,没有打过英雄联盟一个排位赛,没有连续着看过一个游戏赛季,不知道小狗、皇族、OMG黑暗势力,不知道小智,没听过文森特,肯定也不知道60e,那么就能给出这类游戏的游戏玩家肯定突破不了制作者的设计。我觉得这对于众多的游戏玩家来说是不公平的。而青年律师从小就是玩着游戏、上着网长大的,是能从客观、角度去理解、看待这一问题的:如果没有玩家,游戏算个锤子?


其实我个人觉得除了上述对法律的掌握与适用、对新事物的理解与包容外,让我觉得最无法接受的是部分“老”律师把做案件当成一个程序性事件,而没有从心理上把当事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一样穷尽全力去解决。老律师总教导新律师这样一句话:当事人、当事人,当事时是人。我明白,当一个律师久历江湖,见过的江湖险恶无穷无尽,走过的路比我吃过的盐还多,被当事人误解,甚至出卖、对博公堂者并不鲜见。但是,这不是不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利益的理由,无论民事还是刑事案件,有可能是这个当事人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摊上官司,他的谨慎多疑是应该,如果我们换位思考,我们可能也会同样的这样想,诉讼代理本身就是一件很复杂的社会行为,对于律师一个案件简单的就跟吃饭、睡觉一样,但当事人的身家性命可能已经压在上面了。我认为,接了案件,把它当成自己的事情去做,哪怕被当事人烦着、暂时不理解着,也要做好,可以不接,接了就要做好。我最近有一个刑事案件,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刑拘,他面临着妻子怀孕九个多月即将生孩子、父亲脑出血被下了病危通知书,并且他自己也在事业的巅峰期,进去事业就毁了,我代理他的案子后,整整三十六天中不是在看守所会见就是见预审警官见检察官提出意见,他在最后第三十六天检察院没有批捕被释放了。我最后一次在看守所会见他的时候,他的情绪非常不好,用语言冲撞我,说只要批捕他就死,说他老婆生孩子、他爸爸死他都不在,算什么老公和人子,说在里面都问过所有的犯人了,批捕后没有一个能取保的,都得在里面度过至少半年,半年后他什么都没了,请律师有什么意义!我们做了非常非常多的工作,我没跟他争辩,我很难过,既为他的不理解,但更为他所处的艰难处境难过,会见完他后我就立马又去检察院找检察官提出意见,律师能做到的,是在还有委托代理关系的情况下,用尽所有力气去帮助当事人,不考虑任何不利情绪。但第三十六天,公安预审警官告诉我我的当事人没有被批捕而被释放时,我如负释重,我想到的是他老婆他父亲还有他的事业有他守护了,让律师高兴的不就是这些吗?我觉得我跟当事人间不止有一纸契约的关系,更有为他们解决人生难题的使命感在,无论他们怎么想,我进全力做到了,就好了。这就是青年律师,锐意进取、与时俱进、赤子之心的青年律师!


最后,就像《谁是大英雄》里唱的:


谁是大英雄?


似通,非通,


问世间有几个绝对出众?


南北,西东,


去顶白也不去跟红。


从未做大狗熊。


我的爸爸,是大顽童,


我妈妈就嫁给他这个老公。


比起成龙,还要威风。


男儿到此还是不是英雄


谁是大英雄?


问爹,问我妈,


管他青天白日满地红。


在这世界上,


男儿到底算是龙是虫?


谁是大英雄?


谁是大英雄?


谁是大英雄?青年律师就是大英雄!

 

 

 

 

实习编辑/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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