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法学院 | 福尔摩斯的破案神器——溯因推理
杨阳 杨阳   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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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因推理是美国学者皮尔士在演绎与归纳之外提出的第三种推理,亦称假设。它是从特定的令人惊讶的事实出发推导出其解释或原因的推理,常被视同最佳解释推理。例如,在阿瑟·柯南·道尔所创作的推理小说《血字的研究》的开头,福尔摩斯就展示了溯因推理的过程:第一次见华生时,福尔摩斯很快就总结说华生刚到过阿富汗。后来福尔摩斯这样向华生解释:“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整个推理的起点是详尽的观察。“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这是对脸色黝黑的溯因性解释。“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起来还有些僵硬。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且臂部受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是对华生刚去过地方的溯因性解释。溯因推理在整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处处可见,可以说是福尔摩斯犯罪侦查中的主要推理形式。这种推理在福尔摩斯的侦探生涯中屡建奇功,成就了福尔摩斯神探的个人英雄形象。


作为一种重要逻辑方法,溯因推理如今不仅在人工智能、医疗诊断、科学哲学领域被广泛使用,而且在法庭科学领域,特别是研究查明事件法律性质、发现犯罪、揭露犯罪等程序中,溯因推理也得到了较为广泛地运用。例如实践中,刑事案件的侦查通常要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即通过现场勘查,依法通获取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来回溯推测案件相关线索、发生过程等情况。从时间上来看,侦查活动总是在案件发生之后进行,侦查人员要想获取相关案件的未知信息,就需要从已发生案件的结果来推测各种可能存在的原因。从逻辑看,这种从已知的某个结果出发,试图确定与其相关的解释或原因逻辑方法,因为其具有“倒推”的特点,也常常被人们称为“设证推理”。


此外,溯因推理还具有如下两个特点:一、非单调性。一个逻辑系统是非单调的,是指增加新的前提可能会推翻原来的结论,使它变得不成立。与传统的演绎推理不同的是,溯因推理在某些前提条件下结论是真的,然而一旦加入新的前提,其结论就有可能由真变为不真。这表明溯因推理具有非单调性,溯因推理的结论是可废止的。二、可修正性。溯因推理作为一种猜测或假设,其结论具有可修正性。通过溯因推理所得出的结论是一种理智猜测。但它毕竟是一种猜测,因为它与一种不完全的证据体系相联系。当有新证据加入时,这种猜测可能被表明是不正确的。但是这种非单调性或结论的可修正性本身并不是缺点。现实世界很多领域中的推理都是或然性推理,其结论都具有可废止性、可修正性。正因为溯因推理的结论不是一劳永逸的,人们完全可以通过最新的信息反馈对原先的结论及时加以修正,它才变得更能适应许多领域中的实际需要,成为应用领域极为广泛的一种推理。


下面介绍一个溯因推理的经典案例:

 

2009年5月9日18时40分,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南城支行体育中心分理处发生一起特大案件。4名冒充中国银行押款员的犯罪嫌疑人开着假银行运钞车,穿着银行制服和经警迷彩服运走3只尾数箱,内有人民币63.4万元,12种外币折合人民币33.85万元,总计97.25万元人民币。此案在全国尚属首例。经过分析,侦查人员认为以下特征说明了案犯对押款业务细节十分熟悉并熟知只有通过押款科副科长才能改变路线:


1.如果案犯对押款业务十分熟悉,那么案犯选择作案时间极为精确;


2.那么所使用的作案工具与经警使用的工具相同。


3.那么案犯按银行正常交接程序进行作案,并不暴露任何漏洞;


4.如果案犯熟知只有通过押款副科长才能改变路线,那么案犯在作案后会用手机给中国银行押款副科长打电话,称钱已被运走叫其不再叫人来运。


所以,刑侦人员将侦查范围缩小至中国银行温州市中行内部人员,这一推断给最终破获此案指明了方向。


在这个案例中,刑侦人员运用的就是溯因推理。本案中列举了4种情况分析“案犯对押款业务细节十分熟悉并熟知只有通过押款科副科长才能改变路线”这个现象。最后将案件侦查范围缩小,锁定在中国银行温州市中行内部人员,大大降低了案件侦破的难度。


从以上可以看出,溯因推理在逻辑结构上包括以下要素:(1)观察陈述;(2)猜测性假说;(3)关于猜测性假说蕴含观察陈述的命题。如果我们用E表示观察陈述,用H表示猜测性假说,那么溯及推理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E                       待解释的观察陈述


H→E                 猜测性假说可导出观察陈述


H                       被猜想的理论成立


然而,必须要强调的一点是溯因推理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其前提只考察了某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具有这种属性,而结论却断定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具有这种属性,其结论所断定的范围显然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范围,所以,前提同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也就是说,溯因推理即使前提真实,推理形式正确,其结论也未必一定是真的。原因在于因果联系多样性和复杂性,即一个现象的出现总是有原因或条件的,但原因或条件可能是多种多样的。


所以,作为一种或然性的推理,溯及推理具有可靠性程度的差别,为了提高溯因推理的结论的可靠性,法律人应当遵守以下逻辑规则:


第一、要注意分析假设原因H与现象E之间的联系是否具有必然性。这就需要我们在运用溯因推理时要努力寻找产生现象的真实原因,防止得出错误的结论。例如:曹操与陈宫都上了沿途郡县的通缉令,前途叵测。傍晚,二人投宿山林深处的一处宅院,主人正是曹操父亲的结义兄弟吕伯奢。吕公对曹操二人的到来热情高涨,坚持冒险出山换酒招待他们。吕公离去不久,曹操与陈宫突然听到门外传来家仆吆喝、磨刀之声。曹操断定是吕伯奢想图财害命。二人冲出斩杀所有家仆,方才发现误杀好人。曹操错误分析了吆喝、磨刀声产生了真实原因,得出了虚假的结论,结果杀错了人。


第二、倒推时所设想的理论性假设H与待解释的观察现象E之间要具有相关性,如果H为真,则E可被解释。否则倒推的结论就不具有可靠性。例如,如果运用“物体运动存在惯性”这一力学原理来解释惯犯的犯罪心理时,这种论证和所要讨论的问题风马牛不相及,彼此毫不相干,不能为分析惯犯的犯罪心理提供任何有价值的意见。


第三、倒推的解释理论不应是特设性的,而应当是可检验的。否则,如果倒推的理论无法进行检验,那么它就无法推导出与实际相符合的事实性判断,就不能对待解释现象进行合理性解释。例如,如果运用“上帝真的存在的,他正在观察人类的一举一动”的特设性假设来说明“犯罪分子再狡猾,他也会露出漏洞”,那么这一解释就毫无意义。


结语:


溯因推理虽然来源于人的本能和直觉,无法像经典的演绎逻辑那样建立规范化的推理模式,但是,溯因推理的非单调性特点使其在人工智能、法庭科学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而且已经产生了很多具有实用性的溯因模型。其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成果最终又将开拓人类认识新领域、开创人类认识新成果的思维活动。比如法律专家模型的出现既是溯因推理研究的成果,也将进一步推动溯因推理研究的不断深入。

 

 

编排/吴瑜

责编/孙亚超  微信号:elesun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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