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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所在的律师团队近期为一外国人担任辩护律师,因语言障碍,需要聘请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现将申请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经验形成一篇短文分析给大家,仅供大家参考。
一、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审查。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许可;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及时通知其更换。
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应当查验公安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
二、实务操作
(一)联系当事人在押的看守所,咨询申请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程序规定或要求
据悉,在上海,涉嫌犯罪的外国人一般在押于上海市看守所。笔者的当事人也在押于此,笔者联系上海市看守所咨询申请翻译人员参与的会见的程序规定或要求,上海市看守所告知:需要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或者介绍信,翻译人员持该证明或介绍信、翻译证、身份证方可陪同律师参与会见。
(二)联系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咨询申请翻译人员参与的会见的程序规定或要求,并告知看守所的规定或要求,请求公安机关审查或许可
笔者联系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闵行区公安分局),承办案件的警官告知:
第一,翻译人员必须是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指定的人员,律师不得私自聘请翻译人员参与会见;
第二,律师联系好指定的翻译人员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为其出具介绍信。
于是,笔者从承办案件的警官取得翻译人员的联系方式,与翻译人员沟通,确定翻译的费用、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时间、翻译人员身份信息等。之后将翻译人员的身份信息告诉承办案件的警官,请求其出具介绍信。
三、注意事项
(一)不同的看守所或公安机关的程序可能不同
笔者见过如下申请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文书,根据下文的图片显示,首先需要填写申请表,然后等待公安机关的审批或许可,获得准予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参与会见。即不同地方的看守所或者公安机关的程序或要求不同,具体情况应该咨询看守所或公安机关。
(二)律师及翻译人员会见犯罪嫌疑人所需的材料
1.公安机关关于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介绍信或证明(加盖公章);
2.律师执业证;
3.律师事务所公函;
4.律师事务所会见专用介绍信;
5.翻译人员翻译证;
6.翻译人员身份证。
(三)相关机关的地址、联系方式
上海市看守所
地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1760号
电话:(021-28956312)
经典路线:沿着沪南路,经过左边的宜家和红星美凯龙后,穿过中环路高架,继续沿着沪南路往前200米后掉头。然后右拐进入矮小的居民区,沿着小路经过多个拐弯之后,路的尽头就是。这个看守所非常难找,要有信心深入小路。
导航设置: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上海信传辅料厂;五常兴国粮油
编排/王淼
责编/张洁 微信号:zhengbeiqing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