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身为法律人,有些体会只有法律人最能理解。在你的执业生涯中,哪些经历和情感让你不吐不快?哪些心得和体会希望与同行分享?每周四晚八点“夜聊会”,与所有法律人一起聊一聊你眼中的律界人生。

 

“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宽兮绰兮,猗重较兮,善戏谑兮,不为虐兮”!人在江湖飘,难免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律师更是常年游走于当事人、法官、同行之间,需要随时切换自己的角色定位,谨言慎行方能左右逢源。正所谓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作为律师,你是如何做到能屈能伸、张弛有度、既维护好自己与各方的关系,又能达成合作呢?面对当事人,如何了解其需求,安抚其情绪,树立自己专业、关怀、睿智的形象并建立互信关系?面对法官,如何保持不卑不亢的态度,提高胜诉几率? 在律所面对同行与上级,是该高调展现业务实力争取案源,还是该低调做好分内之事保证业务质量?在下一期的夜聊中,无讼小编将诚邀怀瑾握瑜,慧心纨质的律师前辈,结合他们的亲身经历,分享他们在这条法律之路上披荆斩棘的经验。

 

今晚我们聊聊 “法律人如何处理各方人际关系”?

 

无讼观察员/杜倩如

 

 莫燕雯  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

 

如小编所述,律师的确面对很多人际关系要处理,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在选择做律师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一定是比其他工作要付出更多时间在交流上,是否适合做律师从应对复杂的人际关系也能看出来,是适应还是淘汰?


一、师傅、同事:学习、尊重


入行首先面对的是师傅、同事,大家都是从实习律师开始,上班第一天都是面对师傅和同事。笔者同学曾抱怨过自己的师傅没有时间带自己,笔者认为这很正常,师傅也是律师,同事也是律师,他们的工作不是带徒弟、教育实习生,而是获取价值。那么与师傅、同事相处就需要多付出,不怕辛苦,想有收获就需要付出努力,学习是在每一天的工作中积累的。尊重师傅与同事,在适当的时候请教,即便执业以后也有熟悉和陌生的领域,互相请教,既是学习也是促进感情。


二、当事人:理智应对


当事人就是律师的甲方,服务好甲方是宗旨,双方的委托代理合同中也会明确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保守秘密,《律师法》也对律师的服务有所规定,但是如何真正处理好与当事人的关系,笔者认为理智应对很重要。笔者是处理民商事诉讼案件,很多案件中当事人的情绪很有代入,陈述的事实也多偏激,律师需要做的就是将其陈述的事实转化成法律事实,虽不能"公正裁决",这也不是律师的工作,但至少处理案件的时候全面把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同时,在面对法盲又难缠的当事人,既要释法也要在适当的时候释放自己的情绪,才能更好地处理案件。


三、法院:加强沟通


笔者一直认为,作为代理人与法院之间的关系很重要,法庭上的陈述不是说服对方,而是向法官陈述事实与法律观点。因此,加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很重要,能够为书记员、法官减轻的负担尽量做好,尤其是细节问题,诉状、证据清单、答辩状、代理词,最好能够备份在优盘,随时可以拷贝;考虑书记员的记录速度,不要只想着庭审时慷慨激昂地发挥;如果迟延提交证据需要联系法官说明情况,不论是实体问题还是程序问题,都需要互相尊重,加强沟通。

 

李斌斌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是向当事人提供各种法律专业服务,在提供这种服务的过程中需要与各种部门、各种人打交道。经常打交道的机构有公安、法院、检察院、不动产中心、国土部门等,经常打交道的人有当事人、法官、检察官、政府部门行政人员以及同行等等。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与人打交道(正式点的说法是处理人际关系)是我们工作的最重要一个内容,在某种层度上甚至决定了我们工作的成败。学会与当事人打好交道,当事人才有可能继续委托你办案,并且促进双方沟通效率;学会与上级和同行打好交道,才能为自己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等;可以说,与当事人、法官、同行打交道都是一门重要的学问。


一、如何与当事人打交道


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一方面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处理法律事务,此是工作关系;另一方面,由于当事人经常与律师沟通案情,联系多了也有可能成为朋友。因此,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夹杂着工作与情感。但在这一关系处理过程中应坚持这几条原则:第一,忠于当事人的委托,对于当事人委托的事情应该尽心尽力,这是基本的职业道德。第二,尽量不带有情感办案。虽然律师应该具有同理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并理解他们的心情,但必须保持理性,因为当事人出于各种目的有可能隐瞒事实甚至伪造事实。而且带有情感办案容易干扰我们的独立思考,导致做出错误的判断与决定。第三,守住法律的底线。虽然当事人是我们的收入来源,对于当事人的请求我们应尽量满足,但是应该时刻清晰法律的底线与边界,不要接受违法的请求。


二、如何与法官、检查官等司法人员打交道


在办理诉讼案件时经常要与法官、检察官打交道,例如我们的代理词、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要给他们看,开庭时要与他们直接面对等等。笔者认为与司法人员打交道的关键为:


首先,自身的法律专业素质要过硬,对于案由、案件事实、争议焦点等有精确的把握,对于涉及的法律事实有精准的理解,提交给法院、检察院的法律文书也应该尽善尽美。其次,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案,提交的诉讼材料应符合法定形式以方便查看,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交证据材料或者答辩意见、遵守庭审程序等。最后,保持不卑不亢的态度,既不藐视法官,也不用害怕得罪法官。


三、如何与同行打交道


有句老话说的好,"同行是冤家",这句话很明了的表明了同行之间相互竞争的关系。但法律这行又有其特殊性,同行不仅是冤家,还是"亲家"。因为每个律师的专业能力有限、经验有限、资源有限,在遇到不懂的问题时需要向同行请教,去外地办案时需要向同行请教当地的办事流程,在遇到没做过的案件类型时需要与同行合作等等。那么在处理同行之间的关系时应把握几点:


第一,尊重同行,不贬低同行,因为尊重同行就是尊重自己,贬低同行就是贬低自己。第二,保持开放、包容的心态,对于自己总结的办案经验与技巧不妨大胆的与同行分享,不用担心被同行学走,因为在分享的同时也展示和宣传了自己,所以是相互受益。


与人打交道是门大学问,学无止境,可以说是活到老,学到老。

 

陈世银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作为一项需要多种综合素质的职业集合体、不仅要有专业的知识储备还需要具备协调处理复杂人际关系的能力。因为律师的工作环境并不是简单的从律所到法院,从法院到律所这种两点一线的简单生活。律师要协调很多复杂人际关系,包括与当事人、与法官与职能部门等,如果不能做到收放自如,那么即使空有一肚子深厚的法律知识,也无法解决一些疑难法律之事,更很难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那么律师面对不同的对象,应该如何处理?个人认为面对以下几个对象可以不同的处理:


1、面对当事人,言语上要抑扬顿挫、铿锵有力。因为当事人是通过和律师的交谈,获取对律师的印象的。要想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就必须赢得当事人的好感和敬佩,得体的谈吐、缜密的思维,不可或却。律师说话要注意场合、把握分寸。并做好谈话记录,以防当事人找麻烦。


2、面对法官,最重要的是要学会尊重法官。不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执行案件,律师作为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要想赢得法官的尊重,说服法官,就要熟悉审判流程、主动维护法庭秩序,让事实、证据和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胜诉。并做到在法官面前做到不卑不亢,以理服人,这样尊重法官,同时也能够获得法官对律师的尊重与认同。


律师人际关系的处理得当,能够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来能够获得法官,当事人的尊敬,二来还能够推动案件的积极处理。但人际关系是一个复杂学习过程,愿作为法律人的你我共同成长。

 

赵晶  山东舜翔(枣庄)律师事务所


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既需具备渊博的专业知识,善于雄辨的口才,流畅的书面表达能力,敏锐的思辨才能,还需要在人际关系的处理协调方面游刃有余。虽然入职律师行业时间不长,但通过方方面面的了解,对律师对各方人际关系的协调处理有了些许感触,所言肤浅之处,还望包容。


一、律师与当事人


律师与当事人之间,既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实质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这种服务建立在律师与当事人密切配合的基础之上,因此,一方面以诚信贯穿于法律服务的整个过程,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关系,对当事人的困难、矛盾包容、安慰、理解,主动征求意见,耐心解答提问。另一方面,在以积极、认真的态度,谨慎处理当事人的法律事务时,也应注意正确引导当事人,以免当事人执着于非法或过分的主张和要求,为律师办理案件人为制造阻碍。


二、律师与同行的合作


中国有句老话: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同行之间,虽时有利益牵扯,但不可轻言褒贬,更不可尔虞我诈。律师能力各有侧重,有的擅长开拓业务、挖掘案源,有的擅长法律文书写作,有的则精于庭上一展辩才。不同的律师能力大小及层次高低在不同的业务领域也各不相同,在工作中善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将会使个人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三、律师与法官


一方面,律师与法官虽相互独立,但同为维护法治国家尽心竭力,彼此间理应相互尊重。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徐显明曾讲:"一般来说,一个社会对法官、检察官的尊重程度,表明法治的程度。同理,法官、检察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了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另一方面,律师与法官同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因此也存在相互配合的关系。将案情条理清晰、有根有据的讲述清楚,承办案件的核心观点整理成电子文档,提交给法庭,减轻主审法官的负担,撰写裁判文书时可相对轻松。律师做好与法官的配合工作,不单单是体现了自己的专业素养,也会赢得法官的尊重,往往更能得到公正的裁判结果。


律师作为一名社会人,需要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一定程度上来说,律师工作本质就是处理纠纷,协调各种关系,关系理顺,工作自然得心应手,反之则举步维艰。有理由相信,与各方保持良好的关系,是每个律师的追求,也是律师个人获得源源不断资源的源泉。

 

杨晋锋 山西金贝律师事务所


人际关系是一种信息和对象相互作用的过程,是最基本而又最复杂的社会关系,也是人们联络感情的纽带。在现代社会,善于交往是一个人的财富。


律师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中,要参与企业经济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在不同的利益主体中进行斡旋调解等等。律师的业务活动几乎囊括了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涉及社会各个层次、不同性格、不同品位、不同素质的人。如果人际关系处理得当,当事人就愿意找他排扰解难,政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也乐于听取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律师在交往中,容易吸收各种社会能量,掌握各种信息,能认识诸多朋友从而使自己的社会活动范围更加宽广,基础更深厚,这样就有利于业务的拓展。因此,律师要充分认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人际关系的价值观,加强个人修养,优化个人形象,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


在交往实践中,无论身处何种场所,都应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在言谈举止,投足举手之间,表现出优雅的气质,潇洒的风度,体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从而赢得当事人以及交际对象的信任。


律师的人际交往有特殊性,它不仅起着公众、社区组织和国家法律结合的作用,而且维系着社会稳定和发展以及国家法制统一与尊严。


律师在社会交往中,必须坚持人际关系的原则。其一,平等原则。人虽有社会分工的不同,财富的多寡,官位的大小,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律师为其提供服务,都要运用正义和法律的准则处理法律事务。其二,互利原则,相互帮助,协同行为,以既对己也对人有利的心态去发展人际关系,切忌惟利是图,计较得失。其三、信用原则。重信用,真诚待人,信守诺言。第四、相容原则。与人为善,豁达谦让,以坦荡宽广的胸怀容四海之人,容不同意见。同时,又不失原则,不失自我,应把握好其中的"度"。

 

杨阳 江苏中立信律所

 

俗话说"同行是冤家",其实律师之间的关系是很难亲近的,相反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则比较好处理。


因为后者的关系角色是固定的,当事人向律师寻求帮助,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这种关系的基调是长久不变的。所以律师对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比较容易打理。


反观律师之间的关系就要错综复杂一些,律师之间有时是朋友,有时是竞争对手,有时甚至是敌对双方。如何与周围律师构建和谐友好平等的关系,这成了困扰很多年轻律师的烦恼。


这里我教大家一个和律师同行相处的窍门,六个字:表现非凡实力。在讲究实力的律师圈,只有你水平出色、能力突出,其他律师才会打心眼地钦佩你,愿意成为你的合作伙伴和朋友。


相反,如果你能力平庸,还表现出过分谦让、溜须拍马,甚至不惜放弃自身利益去巴结同行,这种方法非但难以成功,反而会被同行看低和瞧不起。所以说,与其绞尽脑汁去讨好同事,还不如静下心来,通过一些磨炼来提升自己的能力,比如:演讲、写作、开拓案源。


所以说,只要你展现出非凡的实力,表现得足够优异,你的周围一点不会缺少律师朋友。

 

下期话题:

 

身处信息爆炸时代,互联网时代带给法律人的不仅是机会,还有面对新鲜信息无所适从的焦虑感与危机感。正所谓“生也有涯而学也无涯”,终身学习已经成为了当代法律人必备的一项素质。各种法律相关线上线下的律师培训课应运而生,或邀请名律师分享实务处理的经验,或邀请律界成功人士帮助律师进行能力提升。面对层出不穷的律师培训课,你持怎样的看法呢?你认为这一项学习投资是否值得呢?你是如何挑选、适配这些课程的?你更感兴趣对自己执业领域的实务分享,还是更喜欢听听前辈们是如何自我要求提升,走向成功的呢?下期的夜聊会,小编将邀请求知若渴、孜孜不倦的法律人们,分享他们对法律专业培训课程的看法。

 

下期的夜聊会,我们聊聊“法律人如何看待专业提升培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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