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 美容医疗损害责任案件的审查事项
张西云 张西云   201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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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2年原卫生部就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设置、登记,执业人员资格、执业规则和监督管理做了专门规定。但是,鉴于法律没有对美容医疗纠纷案由做出明确规定,美容医疗纠纷发生后有的患者选择医疗服务合同案由起诉,有的患者选择医疗侵权案由起诉。2017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法释〔2017〕20号】,该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患者以在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美容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提起的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将美容医疗纠纷纳入医疗损害责任范畴,统一了案由,结束以往美容医疗纠纷案件可违约之诉,也可侵权之诉处理的“二元化”局面。


随着解释的生效,美容医疗责任纠纷诉讼案件也将逐渐增多,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重点关注下列内容:


一、区分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


美容分为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


生活美容包括皮肤护理、化妆修饰、美体塑身等常规性服务项目;医疗美容是2002年1月22日原卫生部发布,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修改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的行为。


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最大的区别是前者无创伤性和侵入性,后者对人体具有侵入性和创伤性。如2017年12月12日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曝光的二十起医疗美容违法案件中,其中就有十六起案件为生活美容院、会馆等机构或个人擅自为顾客注射“玻尿酸”、“水光针”;擅自为顾客开展“蛋白线面部提升”手术、“激光脱毛”、“洗眉”等医疗美容活动。“求美者”一旦因为美容失败涉及诉讼,在起诉前应区分所涉内容是生活美容还是医疗美容,便于做出正确选择。


二、审查医疗美容机构执业资质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3、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美容医疗机构符合上述规定,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否则,按照《医疗机关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罚款。


仍以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2017年底曝光的二十家违法美容医疗案例看,其中就有十一家医疗美容机构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注射“玻尿酸”“洗眉”“溶脂”等医疗美容行为被查处。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没有资质的医疗机构,除了行政处罚之外,依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本人认为《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的“医疗机构”,应为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对于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法行医”机构,因不具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被告主体资格,不应作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而应作为普通侵权案件处理。


三、审查美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资格


美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分为主诊医师和护士,《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对两类人员的从业资质均有要求。


1、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4)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2)具有两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3)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美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没有法定资格,除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之外,人民法院也会以《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第(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判决美容医疗机构承担法律责任。


四、审查美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遵循执业规则


美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具有法定执业规则:


1、必须在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实施美容医疗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进行。


2、在核定范围内开展业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


3、遵循法定操作规程:美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


4、履行术前告知义务?:执业医师对求美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其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美容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


5、尊重隐私权: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的从业人员要尊重求美者的隐私权,未经就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病情及病历资料。


以上几点,为美容医疗损害责任案件审查的基础事项。这些基础事实,对正确处理此类案件具有决定性作用。

 

 

编排/吴瑜

责编/孙亚超  微信号:elesun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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