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概念下定义时常犯的4大逻辑错误
杨阳 杨阳   2018-01-15

 

文/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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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法律思维要求概念具有明确性,概念明确最基本的是概念内涵要清晰明了,而揭示概念内涵最基本的方法就是下定义,说的具体一点,下定义(Definition)就是对于一种事物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而简要的说明;或是透过列出一个事件或者一个物件的基本属性来描述或规范一个词或一个概念的意义。定义有多种类型,这里只介绍最常用的实质定义,它指的是揭示概念内涵的定义。其内容是概念中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有属性,能提供实质性的知识。


实质定义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属加种差的定义法,它的公式是:被定义项=种差+邻近的属。用属加种差方法下定义时,首先应找出被定义项邻近的属概念,即确定它属于哪一个类,然后,把被定义项所反映的对象同该属概念下的其他种概念进行比较,找出被定义项所反映的对象不同于其他种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即种差,最后把属和种差用定义联项有机地结合起来。例如:给“居间合同”下定义,就是首先找到它的邻近属概念“合同”,再找出居间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种差——“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然后用种差对邻近属概念进行逻辑限制,组成定义项——“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最后用定义联项“就是”联结定义项和被定义项,形成完整的定义——“居间合同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当然,给一个法律概念作出正确的定义,在具备有关知识的前提下,还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则,否则就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逻辑错误,今天就来盘点一下给法律概念下定义时,法律人常犯的4大逻辑错误。


定义项外延和被定义项外延不相等


定义项和被定义项外延不相等,实践中通常出现两种情况:1、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即“定义过窄”;2、定义项的外延小于被定义项的外延,即“定义过宽”。例如:

 

①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②盗窃罪就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例①中,定义项的外延小于被定义项的外延,因为“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没有包含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犯了“定义过窄”的错误。例②中,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因为“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的外延,除了盗窃行为,还包括抢夺行为、诈骗行为等,因此犯了“定义过宽”的错误。


定义项中直接或者间接包含被定义项


给概念下定义就是去用定义项来明晰被定义项的内涵,如果定义项中直接或者间接包含了被定义项,那就达不到清晰界定概念内涵的目的。定义项直接包含了被定义项所出现的定义错误叫“同语反复”。定义项间接包含了被定义项所出现的定义错误叫“循环定义”。例如:

 

①抢劫罪就是因为抢劫行为而构成的犯罪。


②打官司就是诉讼。


例①中,定义项直接包含了被定义项,因此犯了“循环定义”的错误。例②中,定义项间接包含了被定义项,即定义项还需要被定义项来进行解释说明,也犯了“循环定义”的错误。


定义否定


给概念下定义就是为了揭示概念的内涵,因此必须正面揭示它是什么,具有什么属性,如果定义项用否定的概念,那只能说明被定义项不是什么,不具有什么性质,这就犯了“定义否定”的逻辑错误。例如:

 

诈骗罪就是不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而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这样的定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揭示诈骗罪的犯罪特征,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揭示诈骗罪的根本特征,因此不符合准确定义的标准。


当然这条规则只是针对被定义项是肯定概念而言,假如被定义项本身就是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使用了否定概念,那么被定义项不仅可以使用肯定概念,也可以使用否定概念。例如: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这里尽管定义项有一个否定概念,但是作为定义却是清楚的。


定义含混或使用比喻


定义的目的在于让人明白被定义项的内涵,如果被定义项含混不清,或者只是一种比喻,让人无法理解,当然也就达不到下定义的目的。所以下定义时使用含糊其辞,形象比喻的语句就不能明确揭示被定义项的内涵。例如:

 

①生命就是内在关系对外在关系的不断适应。


②故意杀人就是作法自毙的犯罪行为。


例①中定义项使用了含糊不清的语句,未能揭示被定义项“生命”的内涵,犯了“定义含糊”的错误。


例②中使用了比喻显然没有揭示“故意杀人”的内涵,犯了“以比喻做定义”的错误。


结语


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它在人们的思维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下定义在司法实践中也被法律人频繁地运用。例如制定法律时,对一些被赋予了与日常不同的用语的特殊含义,立法者若对其下定义时出现逻辑错误,就容易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例如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如果法官对法律概念下定义时违反了逻辑规则,就无法论证对具体案件归类的合理性。所以法律人在给法律概念下定义时,应当遵循相关的逻辑规则,这样才能作出准确的定义,从而明确概念的内容,进而有助于法律人在此基础上顺畅地开展法律实践活动。

 

责编/孙亚超  微信号:elesun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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