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供稿
实习期间少不了跟着师父修改一些合同,这是成长的必经过程。我很有幸,看到保留修改痕迹的货物买卖合同,数量可观,同时自己积攒一些修改的经验。多大的能耐干多大的事。今日这篇文,将修改货物买卖合同的实务小技巧概括总结便于给新人提供借鉴,与同事交流并希望得到批评指正。
一、三个心得
(一)立场坚定
吃哪家粮,干哪家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代表不同的一方,修改的方法往往不同,有利的内容留着,不利的内容想办法修改(不要改到直接无法交易)或者提示客户。
(二)阅读历史
客户高频率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的内容是有想通的地方的,客户过往签约的态度与习惯也是可以通过过往的合同阅读出来的。
(三)制约平衡
作为供货方有时候会处在劣势,强势修改合同内容有时对促成交易会起到反作用,需要制约与平衡。
比如,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可以修改成双方相同。买方不合理的产品维护要求,可以限制维护期,或者直接约定保修期。
二、审改注意事项概括(主要是作为卖方)
(一)主体
在判断主体是否适格时,还应当参考相关司法解释对一些特殊情况的规定。签订合同遇见表格中的个别主体,就应当注意了。(内容略有精简)
1.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然依法设立,但是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3.个体工商、个人合伙、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以集体的名义从事经营,该四类主体为共同诉讼人
4.一方死亡,有继承人的,中止诉讼,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继承人继续有效
5.个体工商,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活动找那个造成他人伤害的,雇主为当事人
6.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注明字号
7.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务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8.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登记未登记,及用名义进行活动,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活动,法人、其他组织终止后仍用其名义,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
9.企业法人未经清算被撤销,有清算组的,以其为当事人,没有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
10.当事人之间纠纷经仲裁或者人民调解委调解,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11.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法人为当事人
12.因新闻报道或者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单位,如果作者与单位是隶属关系,作品是职务作品,只列单位。
(二)合同目的
合同目的描述,这类条款可以作具体描述。因为它既明确了合同的目的,也使供方能够预见到如果违约可能给需方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追索可得利益也就有了依据。
如“为使甲方按时、按质、按量得到用于中秋节月饼生产的原材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三)逾期交货与逾期交款违约金的约定
买卖双方按照约定支付货款,交付货物是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因此此部分违约的约定非常重要。
在此作为卖方,总结合同修改如下:
甲(买):
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乙(卖):
第一,我只支付我逾期交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第二,逾期违约金太高,我要降占比;
第三,逾期部分的违约金需要封顶,你若选择不解除合同,我这逾期违约金不没完没了了;
第四,你若单方解除合同,我只支付我未履行部分货款【】%违约金。
除了对买方提出的条件进行修改以外,还可对等地提出甲方应当承担的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解除合同,并不能对日后的关系维护及圈内声誉的保持,可以采取约定逾期违约金直至付清全部货款作为逾期违约金的封顶。
甲:
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乙: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直至付清全部货款;逾期超过【】日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但如果虽然作为卖方,但是地位比较具有优势,可以采取一些强硬的约定保证卖方利益。
甲:
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乙: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付清全部货款以外,还需要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提起诉讼产生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违约金的金额及比例的约定以高于可能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宜。逾期违约金的比例在0.1%-1%较多。
凡具体情况还需要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修改合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交易的目的下,最大程度维护自身的利益,律师是建议,拍板还在客户。
(四)验收及质量担保
卖方交付货物,买方及时验收确认货物,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买方尽早验收货物对卖方有利。因此,我将卖方对验收及质量担保的条款修改注意点进行了简单罗列。
验收方面:
1、确定买方验收的异议期
“买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三十日内内向卖方提出,自收到货物后三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交付的产品合格。”
值得注意的是:异议期从何时起算也很重要,有从交付之日起的,有从买方收到之日起的,作为卖方,自然约定从交付之日起算较有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合同法》”
也就是说,在约定不明,又无法推断及有交易习惯的,交付自卖方将产品交给第一承运人之日起。
2、买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并提出索赔的,应当经过卖方确认或者明确提供书面证据。
“甲方判定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经乙方确认的,由乙方承担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认可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应当提供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的检验报告”
3、解决质量异议的方案多样化,不必然就是赔偿,如果可行,可以用退、换货,减价的方式弥补。
(1)经供方确认后由供方应给出解决方案、无偿在最短时间内补货给需方,在使用期内供方无偿提供技术支持。
(2)如甲方同意对不合格产品让步接收使用的,应当按质论价,相应酌减酬金或价款(合同总价的5%—10%之间)
(3)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经验收未能达到合格入库标准,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鉴定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且双方亦未达成让步接收协议和挑选使用的余下不合格部分,甲方亦有权决定是否做退货处理。作退货处理的,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了解具体情况前提下,也可以选择给买方享有的权利加上期限。
若供方产品自身缺陷经供方书面确认或经专业鉴定机构确认的,需方须于收到货物起三个月内换货(逾期供方不再承担责任),供方将于收到换货产品起一个月内更换。
5、加上质量问题的抗辩缘由
因甲方储存不当,使用不当,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品质问题,不属退换货范畴,乙方不承担更换义务。
6、明确产品质量异议的标准,最好是第三方
乙方对产品质量问题存在异议的,甲方应当于六十日内提供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供的鉴定报告。
【法定质量担保】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推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合同目的标准)的规定。——《合同法》
(五)检验期、质保期、保修期区别
检验期要解决的问题是交付时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保修期要解决的问题是对交付后的使用中出现的产品质量瑕疵在一定期间内应承担免费维修的义务和责任;而质保期要解决的问题是对产品交付后的使用中造成的人身或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失应承担侵权责任。
(六)其他
1、明确送达渠道与送达效果
为了保证告知义务的履行需要明确送达渠道,避免人为地将此作为诉讼中抗辩地理由。
“各方确认本合同中的指定送达地址作为履行本协议或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中涉及的所有通知、答复、法律文书等的送达地址。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原则上以签收日为送达日;如收件方拒签或被退件的,亦视为送达,送达日为上述拒签日或退回之日。”
2、买方作出无理地质保及保修要求
可以从限制质保及保修时间上进行修改,又或者直接约定合同地有效期限。
3、买方购买定制产品后违约
因为是定制产品,产品退回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即使解除合同,也应当约定买方支付所有的剩余货款。
甲方逾期付款并拒绝提货的,鉴于该产品系乙方为甲方专门定制,甲方应当按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除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尚欠的全部货款。
4、保密条款
买卖过程中,为了保证产品的顺利使用有时候买方需要义务提供相关的产品信息,而这部分信息的泄露有可能会给卖方带来侵害与损失,因此需要约定保密义务。
(1)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字、方案、价格等产品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视作商业机密。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或外界泄露本合同涉及的内容,违者须向另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双方必须为对方的所有资料保密,严格限制接触该信息的人员范围并告知其保密义务,除了为履行在本合同规定下的各项义务外,不能以任何其他目的使用上述资料。如一方泄露对方的该些商业秘密,受害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甲方提供或披露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图纸、物品以及副本均为甲方的财产,并属于保密信息。无论任何原因,合同终止后和/或经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将所有物品、文件、图纸或者其他资料及副本归还给保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乙方如丢失或泄露文件、资料、图纸、物品以及副本等上述资料和保密信息的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本保密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条或多条条款成为无效、不合法、不能执行或本合同终止时,本条所有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影响。保密义务自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5年内继续有效。
5、最重要的事
合同的目的事为了促成交易,在此大前提下尽可能维护客户的利益,交易的情况不是合同模板,是瞬息万变的,在不清楚具体交易情况下尽可能与客户沟通好再进行修改。
三、部分相关法条
违约金: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交付地: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合同法》”
法定质量担保: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推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合同目的标准)的规定。——《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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