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尽职调查指引:从文义解析到实务要点(下)
冯清清 冯清清   2018-10-15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在葡萄牙的罗卡角,南欧的最西端,面对大西洋的一块标志性石碑上这样写道:陆地到此为止,大海从这里开始。正是从这儿起航,航海家们为当时贫瘠的葡萄牙,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探险时代。上一篇中,法律尽职调查从概念谈到目的,陆地止于此,尽调的探险从这里开始。

 

一、尽职调查前要做哪些准备

 

下图为法律尽职调查的一般流程。

(图1:法律尽职调查一般流程)

 

(一)草拟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是和目标公司打交道的开始,清单汇集了需要目标公司整理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文件清单也有很大差别。少则三五页,多则数十页,都是常见的。一般而言,每间律所、每个团队都有自己的尽调文件清单模板。

拿到模板,首先要做的,是根据拟开展的尽调类型调整清单结构,尽可能删去已知的对目标公司不适用的问题。比如,目标公司是一间互联网游戏企业,那么对环保项下的污染物排放、环保检测报告、排污许可证等内容就可删去。

这个细节影响到目标公司收到清单和准备资料时的心态。倘若清单多数内容都是对其显然不适用的,对方会认为你对其公司缺乏基本的了解,加之尽调资料提供本身就是一项繁琐的工作,一份简洁、明晰,与目标公司契合度高的文件清单,能为尽调开个好头。

此外,清单上除了列明所需文件或问题,还可在其后留出答复栏如下:

问   题

答 复

一、公司及子(分)公司基本情况

 

请提供一份完整反映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对外投资情况的架构图(需追溯至最终自然人投资者)。

 

 

请提供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

 

 

请以公司名义到所属工商局对公司、分公司的全套工商内部档案资料进行打印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年检登记、其他登记),打印并骑缝加盖工商档案查询专用章。

 

 

公司是否设立过任何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经营实体;若有,请提供上述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或经营实体经过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及在工商局调取设立以来的全部工商登记注册档案文件。

 

 

公司的历次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如涉及非货币出资,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时的评估报告、历次注册资本变更的评估报告)。

 

 

以现金出资的股东的历次出资缴款凭证(如银行转账凭证等);委托第三人出资的,请提供出资委托书、银行转账凭证;以非货币出资的股东的购买出资实物、出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权的原始支付凭证及完成权属人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

 

 

(图2: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示例)

答复可回答为:“已提供”(文件或资料已提供)、“待提供”(文件或资料正在准备中)、“不适用”(此项问题不适用于公司)或“附页说明”(答复以附页方式另行作出并标明题号),这样后续核对尽调资料时,方便迅速了解资料收集情况,为出具补充清单打下基础。

 

(二)研究目标公司所处行业

尽调前,虽还未能对目标公司进行核查,但通过公司名称,已经可以判断其所处行业。在清单发出后,目标公司准备资料期间,可以对公司所处行业做些研究,尤其针对行业监管法律体系,主要适用的法律规则。

在研究路径上,一个推荐的方法是,在巨潮资讯网查询同一行业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说明书中的业务部分,对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有详尽论述,是参照学习目标公司所处行业的优良文本。通过此,你可以快速了解该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等。同时,巨潮资讯网支持“根据行业查询”和“根据公告类型查询”,高效便捷。

说明: 图片包含 屏幕截图已生成极高可信度的说明

(图3:巨潮资讯网“根据行业查询”和“根据公告类型查询”示例)

 

二、尽职调查主要采取哪些方法

 

当目标公司反馈了根据清单准备的资料后,可以开始沟通现场尽调的时间,所谓“进场”。此时,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是非常有限的,往往需要多次补充,以及进场后充分沟通,才能逐渐完备。此外,仅凭资料审阅是不够的,律师需要根据不同的核查事项及核查对象,选择适当的核查方法。以下根据是否需要在目标公司现场,将尽调方法分为两类。

 

(一)现场尽职调查方法

1.查验、核对原件

目标公司准备的资料,多为复印件,针对其中的重要资料,需要律师现场查验、核对原件。这些重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证照类,主要涉及公司的主体资格和业务资质,比如营业执照、业务资质许可证等。

(2)合同类,主要涉及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比如重大业务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对公司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合作合同等。

(3)权证类,主要涉及公司的资产,比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著作权证、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

(4)核心文件类,主要涉及公司股权结构,比如公司章程、一致行动人协议等。

查验、核对原件的要点在于,比对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涂改或缺失。

 

2.访谈核心人员

访谈是律师进场的重头戏,很多隐秘在角落中的细节,仅凭资料是看不出来的,需要与核心人员沟通,才可能了解来龙去脉或“背后的故事”。访谈的对象一般包括公司创始股东、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风控总监。根据项目类型不同,可适当调整访谈对象。

律师要做好访谈,访谈提纲必不可少。针对不同的访谈对象,提前制定一份访谈提纲,有利于指导访谈有条不紊的进行。尽调中的访谈,大多氛围比较轻松,谈话容易滑向闲聊,结束了才发现未能获取对核查有助益的信息。有了访谈提纲的指引,你可以将沟通控制在问题框架内,并在访谈结束后,迅速整理出笔录供访谈对象签字确认。访谈笔录是尽调工作底稿的组成部分。

 

3.走访政府部门、相关机构或上下游企业

走访不是尽调的必备方法,一般针对特别事项进行。

举个例子,客户申请新三板挂牌的项目尽调,目标公司历史沿革中曾经存在国有股东,后来退出了。挂牌申请文件报送后,股转系统在反馈意见中提出,要求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该国有股东投资于目标公司,是否需要取得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及相关依据。

由于该国有股东投资目标公司发生在2001年,当时行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中,不存在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此投资事项应取得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但出于审慎考虑,主办券商和律师联合走访了该等国有股东及其上级股东单位,就投资目标公司事宜向相关领导进行了访谈确认,证实此前投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亦符合其上级股东单位规定的投资审批程序。根据走访记录,我们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

走访的要点在于,事先与走访对象积极联系,多做沟通。鉴于走访对象大多为政府机构或目标公司上下游企业,其与尽调事项本身关联性不高,故而配合程度差异极大。被打发、被应付,在走访中并不少见。

尽管很难,走访仍然是一种别具魅力的尽调方法。因为在非诉律师面对的事务中,真正需要去思考而不只是机械适用规则,或者程式化摘录资料的,一定是那些仅按常规适用规则无法解决,或规则根本没有关注到的问题,那些所谓——特别事项。只有将眼光从纸面移开,尝试在实践中寻求突破,律师花的时间,才可能真正有助于项目实际成效,而不是只做了些“纸面功夫”。

 

4.重要场地实地调查

实地调查同样是选择性进行,大多针对以不动产为关键交易要素的项目。

比如,客户对某个旧铝厂的城市更新项目有投资意向。尽调中律师的核心工作之一,就是对标的土地现状进行核查,了解项目地块上旧厂房拆除的情况,核查改造方案实施进展。这就需要律师到项目地块进行实地调查。

实地调查的要点在于拍照,将调查事项拍照保存。照片要尽可能清晰、完整,涉及不同部分或不同地域的,均应拍摄,确保实地调查的图像呈现尽量客观。这些照片,同样是尽调的工作底稿。

 

(二)非现场尽职调查方法

1.调取、审阅全套工商登记资料

工商登记资料也叫“工商内档”,是企业在所属工商部门自设立以来,全部变更的登记文件。所谓历史沿革,主要就是依着这套资料写出来的。根据工商内档,你可以了解到企业设立之后,每一次注册资本增减、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质押等重要信息。与变更事项对应的文件,比如相关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合同等在登记资料中也可查阅。所以,对于草拟尽调报告而言,一般都从审阅工商内档开始,借此将公司成长史了解一遍。

工商登记资料通常由目标公司提供,偶尔也由律师自行到企业所属工商局调取。各地工商局查询、复制工商登记资料的流程和指引有所不同,前往查询前先了解清楚为妥。对于异地查档事项,有的APP或小程序提供合作平台,比如无讼APP的“合作广场”,促成各地律师合作解决异地查档问题。

 

2.审阅书面资料

书面审阅是尽调最常规的方法。在目标公司准备的尽调资料中遨游,是非诉律师的工作日常。值得注意的是,书面资料的审阅不是一蹴而就的,往往根据尽调的不断深入,会重复查阅,交叉查阅。所以,拿到资料的第一时间,别急着看,按资料对应的核查部分先整理装入活页档案夹,是优选的工作习惯。

书面资料不全是纸质的,对于电子版文件,方法同上。按照尽调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的提纲,以一级标题新建文件夹,将对应资料整理其中,一目了然。

 

3.通过公共渠道查询

公共查询渠道是最能让律师感觉到“侦探感”的尽调方法。你会发现,原来有那么多公开路径可以了解到一间企业的诸多信息。能否熟练掌握各种查询渠道核实目标公司的对应事项,是判断律师尽调核查能力的标准之一。无论与客户还是目标公司,口头沟通中很多信息都会大而化之,但落实在尽调中,必须谨慎求证。

以核查支付牌照为例。目标公司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持有央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内所谓“支付牌照”。在初步沟通中,仅了解到目标公司持有支付牌照,而该等业务资质是客户未来开展创新业务所需要的,因此客户有并购目标公司的意愿。显然,支付业务许可资质的核查是本项目的尽调重点。支付牌照并非铁板一块,其中也区分业务类型、业务覆盖范围和许可有效期,并依据前述条件不同进而项目估值差异很大。

尽调中,你可以通过监管机构的公开渠道查询到上述信息,查询路径为: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政务公开目录--行政执法信息--行政审批公示,示例如下:

(图4: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发信息公告查询示例)

 

4.通过电话或电邮咨询

尽调中还有一些问题的分析,涉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或者法规的适用各地情况有所不同;这种情况下,需要律师通过电话咨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沟通确认。当然,你获得回复的几率很小,但别忘了,这也是一种尽调方法。一旦获得回复或确认,往往是对项目颇有针对性的指引。

 

三、尽职调查要核查哪些内容

尽职调查内容依据项目类型的不同,差别很大。如果说尽调方法还能通用,那么尽调内容,一定是需要依据项目实际去做判断的。对于青年律师而言,快速入门的方法是,首先找一个较为全面的尽调核查内容学习了解,其后根据项目类型、目标公司类型的不同,对尽调内容做删减或增加即可。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15年汇编了《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尽职调查操作指引》,对证券法律业务的尽调做了详细的操作指引,其中证券法律业务尽调的基本内容,是较为全面的尽调内容版本,可作为青年律师学习范本进行研究。

参照该指引,尽调要核查的一般性内容如下: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

历史沿革

股东和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主要资产

重大债权债务

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财务税务

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虽然在尽调的具体内容上,依据项目不同差别很大。但总结归纳,每个项目都主要围绕股权、业务、财产、人员、合规这五个方面展开,这是一间企业经营运作核心的五个基本面,将此作为着手点,即使不记得具体要核查的小项,也不会遗漏大的核查范围。

(图5:尽职调查核查的五个基本面)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这句反对教条主义的论断,人们耳熟能详。其实,它还有下一句——“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这是前一句论断提出一年之后,毛泽东在一九三一年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主任的名义,发给红军各政治部、地方各级政府的一个通知。

显然,相较于广为人知的前一句口号,“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更为理性。并非做了尽调,就能充满自信的出报告、给意见。作为非诉律师,时刻警惕尽调方向、方法、目标的正确,并意识到这项有趣游戏的高风险,进而勤勉尽责、独立审慎,才有可能在项目中真正做到——有发言权。

 

编辑/董唯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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