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丽雪 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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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的,网络成为了人们生活的必需品,网络用语也是到处刷屏,今天我也借着前段时间的“厉害了,Word姐、哥”来谈一下厉害的法律文书,对于律师而言,除了说,当然还有写,如何写好法律文书呢,一方面是内容上的专业性,另一方面则是本文要介绍的形式上的专业性。

先作个铺垫吧,本人自2015年12月开始跟团队做新三板等非诉法律业务,至今共为6家企业提供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其中三家企业(达能电气:832107、辽联电商:838910、精通世创:870614)成功新三板上市,辽阳某企业正在挂牌准备中,通化某企业、海南某企业由于行业准则的原因没有通过证券公司的内部审核。起草、校对着大量的改制材料、底稿文件、法律意见书等。无数个日夜,与电脑为伴!现将上述工作中经验、教训与大家分享。

写一篇法律文书需要经过三个过程:基于材料原件的起草、自我校对、他人核对。

一、基于材料原件的起草

无论是内容上,还是形式上,起草的过程是对整篇法律文书的准确性、专业性的最关键的阶段。当我们需要起草合同、法律意见书或者是起诉状的时候,一定要基于原件,如果没有原件,经核对的复印件也可以,但是一定要专注,专注再专注。比如起草身份信息时候的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这些基本的信息,如果因为不专注写错而且起草人没有校对出来,那么很可能这个错误就会延续,因为一般情况,一手的资料可能不会传到他人校对的手里,第三人可能会默认这些身份信息、基础材料都是准确的,从而导致犯下低级错误。

二、起草人自我校对

很多情况下,第三人的核对过程是没有的,那么自我校对的过程很必要。没有人比自己更了解自己在起草某一篇文件时的状态,若是精神抖擞专注的状态,起草完毕之后,再根据原材料校对一遍即可;若是困倦、疲惫无法专注的状态,需要再校对至少两遍。但是如果起草人很忙,有大量的起草任务时,则需要第三人进行仔细核对。

三、他人核对

一般对于文件核对的概念就是:错别字、笔误、标点符号、段间距等的校对,但是对于底稿材料多的法律文书而言,他人核对的过程则相当于经历起草的过程,一定要对照底稿材料、对照底稿材料、对照底稿材料!

第一遍校对需要所有的材料拿出来,对照着全篇核对,比如起草法律意见书时公司的名称、简写是否正确,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最新,股东的身份信息是否准确,财务数据是否与审计报告一致,历史沿革是否与工商档案一致(此处最容易出现错误),关联方公司是否全面、信息是否准确;再比如起草买卖合同时合同主体身份信息是否准确,支付的账户是否正确等等。

第二遍校对需要总体把握,此时需要将全篇的格式调整完毕,常用字体:宋体,常用段间距:1.5倍行间距或则22固定值,标题加粗,段前段后7.5磅左右,大篇幅的法律文书,标题字号四号或者小三,正文小四字体为宜,全篇表格内的字号五号字,表格内格式无论是居中还是靠左全篇要保持一致。法律文书的封皮不加页码,页码从正文开始插入,页码的格式一般是页脚居中等等。

第三遍校对需要统筹全篇的内容,前后一致,关联文书之间数据、内容的一致。内容与格式的统筹很重要,文书需要最后发给客户或者企业,必须谨慎、谨慎、谨慎!

律师的专业性体现在各方面,呈现给客户的法律文书一定不能出现低级错误,否则客户一般会从这个细节而失去对律师原有的信任与尊重。专业性,从法律文书开始!
 

 

编排/谢昊

责编/张洁  微信号:zhengbeiqing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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