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纠纷解决方式——互联网仲裁实务解析
王星宇 王星宇   2018-09-27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互联网仲裁无地域管辖限制、一裁终局、不公开审理的特点,通过批量裁决可以大大节省网贷纠纷处置费用,提升贷后处置效率。根据《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网贷平台在制定电子合同范本、平台服务协议范本的时候,约定向某仲裁机构申请网络仲裁的条款可被预先植入,当用户点击同意时,即与用户确认了选择网络仲裁作为解决争议方式。

 

电子合同效力的核心之一是电子签名,即可靠的电子签名是电子合同有效的前提之一。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电子合同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数字证书标识电子签名人真实身份”、“获颁《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三级及以上等保”成为“可靠电子签名体系”的重要要素。

明确了网贷平台、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服务商、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的协助举证义务,并列明了八类证据形式,包括:电子合同、交易记录、鉴定报告、数字证书验证报告、电子签名人控制电子签名的证据、解密密钥解密原文以及其他证据。上述规定使网贷平台采用电子合同更加规范,保障了网贷平台及平台客户的权利义务。

 

虽然网络仲裁的全部或主要程序,包括立案、受理、审理到裁决、送达等都在网上进行。相对于传统仲裁及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简便易行,但选择网络仲裁,同时要注意以下两方面问题:

 

首先,根据网络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在地域方面相对困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实践中一般是到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选择一个与纠纷地缘关系较近的仲裁机构十分必要。

 

其次,“先予仲裁”不予执行。“先予仲裁”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履行网络借贷合同且未发生纠纷时,即请求仲裁机构依其现有协议先行作出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调解书和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仲裁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因此,网贷平台如果已经签订“先予仲裁”协议,需要逐一联系用户改签仲裁协议,在用户众多、配合程度不得而知的情况下,改签协议的成本也很巨大。此时,只能认定签订的是一个无效的仲裁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的诉讼管辖方式解决争议纠纷。

 

明确网贷纠纷适用网络仲裁的部分仲裁机构如下:

一、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网络仲裁平台:https://www.gzyijian.com/site/index)

1、收费标准

对于全程进行网络仲裁的案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仲裁委员会收费管理办法》及本委现行的《仲裁费收费办法》收取受理费,处理费按原标准的20%计收。

对于批量智能仲裁的案件,实行分区间计算仲裁费的收费办法:

争议金额
(人民币)

每件案件仲裁费
(受理费和技术服务费)
(人民币)

4000元以下(含4000元)

50元

4000元至1万元(含1万元)

200元

1万元至3万元(含3万元)

400元

3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

600元

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

1500元

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

2500元

2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

500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5000+(争议金额-50万)×1.15%]元

 

批量智能仲裁案件指使用智能技术批量处理、全程进行网络仲裁的案件。该类型案件一经立案,不再适用仲裁规则中关于退费的规定。

 

2、申请接入互联网仲裁的仲裁协议有什么要求?

一般需要约定仲裁机构的网络仲裁示范条款与网络送达条款。

(1)下面是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的网络仲裁示范条款范本: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均同意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网络仲裁规则进行网络仲裁并进行书面审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下面是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的网络送达条款范本:

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中预留的联络邮箱,作为双方之间往来及涉仲裁时仲裁机构送达相关材料的送达地址;并以预留的手机号码,为短信通知号码。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及仲裁机构向双方发出的任何通知,以电子邮件或者短信等形式发出,送至约定邮箱或者手机号码,即视为送达。如一方需变更联络邮箱或者手机号码的,应当自变更日起三日内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确认。

 

3、相关规则

(1)《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规则》(网址链接:http://www.gzac.org/WEB_CN/AboutInfo.aspx?AboutType=4&KeyID=100b1ae3-9f15-4bfc-bf59-a90273778fa5)

(2)《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网贷纠纷网络仲裁专门规则》(网址链接:http://www.gzac.org/WEB_CN/AboutInfo.aspx?AboutType=4&KeyID=dd4a6a69-8369-4b41-9033-0cb6263e1a7b)

 

二、衢州仲裁委员会

(网络仲裁平台:http://odr.qzzcwyh.com/Arbitration/

1、仲裁协议要求

如果考虑选择由衢州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请在订立合同时采用如下仲裁协议条款:“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均提请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并适用其网络仲裁规则(包括适用互联网金融仲裁特别规定条款),衢州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网络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仲裁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5 日内通过本会受案网站选定仲裁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就仲裁员人选达成一致的,由本会主任指定。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3、仲裁费用的承担

仲裁庭在仲裁裁决中或在案件结案时,有权对仲裁费用的最后承担作出决定。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仲裁费用的比例。

4、相关规则

《衢州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规则》(网址链接:http://qzzcwyh.com/?p=492)

 

三、保定仲裁委员会互联网金融纠纷仲裁平台

(网络仲裁平台:http://bd.cifiac.com/

1、相关规则

《保定仲裁委员会互联网金融纠纷专门规则》(网址链接:http://bd.cifiac.com/Module/about/RulesAbout.html)

《保定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暂行)》(网址链接:http://bd.cifiac.com/Module/about/RulesAbout.html)

2、保仲关于网络仲裁的说明

zcsm1

                                                    

编辑/董唯唯

 


在读

热门评论

点击看看法律人在讨论什么
<<<<<<< HEAD
======= >>>>>>> 96172cdab5db5d05644eea1a7a596661ab9491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