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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办理的刑事案件数量越来越多,也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每个案件自接手到办理完结,好比经历了别人的整个人生,甚至生死一线。案件中所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都会让自己再三思考,用心感受和判断,怀着对公义的向往,对生命、自由的敬畏,竭尽所有力量,推动着案件的进程。
一
五年多前,以黎庆洪为首的“花梨帮”涉黑案在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就是在中国刑辩历史上著名的“贵阳小河案”,该案律师辩护团所取得的成功是空前的。事件正好就发生在贵阳小河,2015年7月15日凌晨,位于贵阳市小河转盘的喜百年俱乐部发生两死一伤的特大命案,贵阳市经开分局(原小河分局)连夜组成“7.15案”专案组,负责侦破此案。
犯罪嫌疑人小L是福建人,一家人在贵阳市做生意,在贵阳小河喜百年开办KTV,小L平时在店里帮忙。案发后,小L的父亲通过身边的朋友找到我们律所的一个合伙人,不过他专注于金融案件,当时律所里专注刑事辩护的只有我。顺理成章地,该合伙人邀请我一起办理这起在当地有着重大影响力的案件。为了尽早介入案件,案发后没几天,小L的父亲,我们叫他L总,和我们约在律所见面,一起前来的还要其他几位家属。通过询问,我们了解小L作案后已经在其父亲L总的安排下,逃回福建老家。
二
具体的案发过程是,2015年7月15日凌晨,在贵阳市小河区转盘喜百年俱乐部,小L接到其父亲L总及店里经理王某先后打来的电话,知道其父亲L总被多人严重殴打以后,非常着急地赶到案发现场。在赶到案发现场途中,王某再次给小L打电话:“你爸爸着不住了,他们很多人拿着东西在打你父亲。”这让本就焦急的小L更是心急如焚,同时也非常担心自己父亲的安危。赶到案发现场,王某第三次打电话给小L:“你爸爸全身是血,好像不行了。而且对方要走了。”小L急忙赶到小河喜百年俱乐部,电梯是关闭的,小L从消防通道快速爬上楼,在二楼遇到了被害人等十余人,他们一眼认出小L,知道小L会去救L总,所以开始推并殴打小L,头部被撞击在墙上。此时此刻,一方面,自己父亲被这些人殴打生死未卜,急于寻找父亲下落的小L肯定想尽早脱离被害人等一群人的控制;另一方,对方十多个人一再威逼、殴打。小L在这样的情况下,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其中一人刺伤,即该案的被害人之一姜某。当其他人听到叫声后冲向小L,他们手拿着棍棒,小L显然是难以抵抗的一方,在被多人围攻的情形下,小L混乱中刺伤其中一人,即该案的另一被害人杨某。姜某、杨某被刀刺破大动脉,流血过多,送去医院途中死亡。
三
小L作案后,在其父亲L总的安排下迅速逃回福建老家,打算就此亡命天涯。而小L的女朋友也在案发后迅速逃回日本躲避,不过我直到现在也没弄明白丈夫做的案,女朋友何至于因此逃回国外?这是验证了那句老话“大难临头各自飞”吗?我们向小L的家属建议,亡命天涯并非明智之举,案发到现在也才几天,如果能在公安机关抓捕到他之前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上自首,再结合案件的其他有利因素,争取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极大。但如果稍有迟缓,被公安机关抓捕到,最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概率就非常高了。因此,必须要当机立断,作出选择。
家属听我们的意见互相商量后,决定打电话劝小L到公安机关自首。第二天,小L主动与专案组民警联系,在办案区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而我们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到看守所会见了小L,对当时案发的具体情况进行询问和了解。从两次用刀刺伤对方的细节出发,倒推到此前对方多人寻衅滋事的背景,尽可能找出对方在案发时也有明显过错。会见中,小L感觉挺悲观的,不停问我,这种情况是否会被判死刑,当然他可能还不知道刑罚中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及缓期两年执行。我告诉他,没有那么悲观,作为辩护律师,必定会从案件客观事实出发,尽可能寻找对他有利的点,从而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还是不大,当然后期需要再结合其他的因素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第一次会见结束后不久,我接到一个来自日本的陌生电话,来电者告诉我她是小L的女朋友,主要是想了解案件会不会牵连到她,也顺便问问小L目前的情况。我告诉她,切勿担心,刑事案件讲究“罪责自负”,如果她没参与案件,自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向她解释完后,她松了一口气,好像心里放下了千斤重的巨石。不过,我突然感觉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变得没有那么单纯,在人情冷暖中方知真心。
四
最后案件安排在当年的冬天开庭,我将作为该案的主辩律师出庭,为小L进行辩护。记得那天早上,天寒地冻,我提前赶到法庭,开始有家属在法庭旁观席坐着。旁观人员越来越多,法官和公诉人也都入座,严阵以待,大战一触即发。经过激烈的法庭调查阶段,我主打量刑,因为该案定罪事实难以打掉,主要从小L具有自首,被害人具有明显过错,第二次伤害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等方面进行辩护。
最后的法庭辩论阶段,我发表意见:今天,我们参加庭审,因为一起悲剧,两条生命在几个月前不幸逝去,对逝去的两位被害人,在此我深表哀悼,他们的家属今天也在现场,对每位家属表示深切慰问。作为小L的辩护律师,即使今天我坐在辩护席,我也会在尊重事实,尊重两位死者及各位家属的前提下,作出我的辩护意见。案件的发生具体经过在法庭调查阶段已经非常清楚,在辩论阶段不再赘述,但我们需要思考,本案的发生是不是所有的过错都在被告人小L一个人身上呢?不然,从整个案件发展的过程来看,两名受害人及其他十多名参与寻衅滋事的人员,对小L的父亲拳打脚踢,满身是血。案发前,KTV经理王某第三次打电话给小L打去电话:“你爸爸全身是血,好像不行了。而且对方要走了。”我们可以设身处地想,此时此刻小L的心情会是怎么样的?是否能保持理智?自己父亲被群殴,生死未卜,而凶手即将逃之夭夭。我们都有父亲,父亲是我们的至亲、靠山,当我们的至亲、靠山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我们是否能冷漠到无动于衷?我们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保护我们的家人,让他们不受到伤害,何况是在本案中,小L的父亲已经被殴打得如此严重的情况下。不可否认,小L到现场后作出的反应已经超出了法律允许的限度。但辩护人认为,小L的行为罪不至死,他今年28岁,有大好前程。如果今天还用过去“杀人偿命”的旧观念来约束本案,这是不合适的。在此,辩护人请求合议庭充分考虑本案小L具有自首、被害人具有严重过程、第二次的伤害行为系正等防卫等情节,对小L减轻处罚,让他用未来的一段时间来为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进行忏悔,早日回归社会。这也正是我们法律所提倡的人文主义关怀,慎用死刑所应有的体现。感谢法庭,我的第一轮辩论意见结束。
本以为今天开完庭,我很难明哲保身,会被被害人众多家属责难、攻击,人之常情,我毕竟是在替他们的“仇人”辩护。但庭后,超乎我的意料,家属没有任何要为难我的意思。而我也深切地向家属点了下头,表示最真诚的感谢,感谢他们对我今天在法庭履行辩护人职责的理解。
五
最后,法院一审判处小L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家属找到我,要我帮他们上诉,理由是不应该判这么重啊。我向他们解释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含义后,他们的回复让我无言以对,他们坚定地说:我们听说这种案件最多就判几年啊。
我选择不再替他们上诉,把另一位同行推荐给了他们。这起案件让我经历了一次生死,身心疲惫,对家属的反应也略感失望。在法律面前,我们当如何在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及良知之间找到平衡,这会是我这辈子做刑辩律师永远不会停止思考的话题,也许直到很多年后,依然不会有答案。
编排/吴瑜
责编/孙亚超 微信号:elesun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