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是正义的化身——评《大话王》
杨阳 杨阳   2018-09-08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大话王 Liar Liar (1997)

导演: 汤姆·沙迪亚克

编剧: Paul Guay / Stephen Mazur

主演: 金·凯瑞 / 毛拉·蒂尔内 / 贾斯汀·库珀 / 加利·艾尔维斯 / 詹妮弗·提莉

类型: 喜剧 / 奇幻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1997-03-21

片长: 86 分钟

又名: 王牌大骗子(台) / 说谎者 / Menteur menteur / Bugiardo bugiardo

豆瓣评分:7.6

 

剧情简介

弗莱切(金·凯瑞 Jim Carrey 饰)是个知名的大律师,他追求的物质生活,跟他在法庭上追求的真相一样:一切都能以金钱来衡量。事实对他来说,远不及有力的辩词来得重要,于是他为了胜诉,在法庭上说谎骗人,丝毫不以为意。

久而久之,他在日常生活上也变得口是心非,成为不可救药的大骗子。就连他和前妻所生的5岁小儿子麦克斯,都对他的谎言习以为常,虽然如此,每次麦克斯遇到父亲爽约,却编造谎言当藉口时,他还是会伤心难过。

麦克斯生日那天,弗莱彻又因事失约,没有能前往参加他的生日派对,失望的麦克斯于是在许愿时许下父亲能有一天不能说谎的心愿,一连串神奇的事情也因此发生了……

爱说谎的弗莱彻陷入空前的混乱--他在法庭上出尽洋相、差点输掉官司、得罪风骚的女上司,但最后,他赢回了家庭、亲情及信任。

 

法眼视角:

电影《大话王》中的弗莱切律师似乎对处理案件得心应手,他凭借谎言和伪证为客户打赢官司,除了美元,他几乎不考虑公平、正义等其它道德准则。当然,当他说谎的能力丧失之后,这个一度风度翩翩、得意洋洋的律师瞬间变得手足无措、焦头烂额,就像鸟儿失去了翅膀一样。

 

“几年前,小偷爬到了我朋友的屋顶,他跌进厨房被菜刀割伤,结果小偷诬告我朋友!就是你们这种律师居然还帮他胜诉,害得我朋友反而要赔偿小偷6000美元”公正是这样的吗?“is that justice”秘书的问题也正是影片的困惑,公正是什么?

 

是不是没有谎言、没有伪证的审判就是公正的?影片似乎给了我们答案。当儿子梦想成真。弗莱彻在法庭上失去强词夺理的能力时,谎言和伪证无法为其说服陪审团。以往口若悬河的大律师似乎只能在真相面前三缄其口。然而就在此时,委托人的一句无心之言给了弗莱彻律师灵感:委托人证件上的生日为什么会比实际年龄多一岁?哪个正常的女人会把自己的年龄多写一岁!弗莱彻激动地向法官述说:“因被告不满十八周岁就无法结婚,她为了结婚而把自己的年龄虚报一岁。而依据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签订婚前协议书一律无效。”

 

就这样,诉讼结果出现了逆转,弗莱彻推翻了离婚协议,成功为女性委托人争取到了一半的财产。没有谎言和伪证,司法程序的公平也许能得到保证,但诉讼结果呢?出轨偷情毫无责任感的女方分到了一大笔财产,而老实本分的男方不仅输了官司,还要丧失孩子的抚养权。虽然赢了官司,但丧失信口雌黄能力的弗莱彻却对此有着强烈地挫败感。他走到法官面前据理力争:”我们都犯了错误,诉讼程序被我玩弄了!”

然而,这显然是不符合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弗莱彻帮客户赢得财产与法有据,但这一番大彻大悟却与客户的利益背道而驰。律师的职业道德与公平正义的观念产生了强烈的摩擦。律师职业伦理一般规定,在合法的前提下全力使得委托人获胜,而不过多的去关心公平正义等道德问题,这是律师面临价值冲突时的合法选择。

正如前著名律师李庄所言:律师不是正义的化身,不是传统意义上道德的维护者,说句俗话: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面对杀人、强奸、放火犯,人家花钱请您,如果您站在传统道德的角度,与公检法一同斥责、揭露他的罪行!这是缺德!记住,当事人利益至高无上,这就是律师职业所要求的最高职业道德。这话虽然听了有点刺耳,但仔细品味却不无道理。

 

然而现实中很多吃瓜群众认为:站在法庭里那个义正言辞、博学雄辩的律师是正义的化身,维护正义成了他们的天职,也因此被赋予了神圣的职责。可这是真实的吗?假设一名律师就是一个正义的代表,那么如果原被告双方同时聘请律师出庭,双方律师之间的辩论难道是两种正义之间的对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何况,“正义”是个巨型光环,不适宜用个体去诠释。“正义”是一种抽象的美好,远远地、亮亮地、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律师所要做的,是不断去“追求”这种目标,可以无限接近它,却几乎无法“代表”它!

所以说,律师不是正义的化身。假如你通过诉讼赢得正义,那也不是律师带给你的,而是这个伸张正义的机制发挥了作用,而律师,只是这个机制中的一个部分。正是因为上述误解很多律师在接到某些案件后备受鄙视与唾弃,似乎被认为是披着正义羊皮、怀揣法典法规的大灰狼。仍以刘涌案为例,曾经为他辩护的田文昌大律师就遭到很多网名的非议。

田文昌是律师界的知名人物,他业务的能力出类拔萃,由于发现警方在审问他的当事人刘涌时使用过刑讯逼供,便据理力争使法官判决其缓期。但引来民众谩骂声不好断。之所以有些人对律师有这样的想像和看法,关键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现代法制观念,对律师这一职业产生了误解,把律师等同于正义的化身,以为律师应该是路见不平、维护正义的侠客。从这个观念出发,有些人才会指责律师就喜欢赚钱,律师是为有钱人服务的。

律师是什么呢?律师就是法律知识方面的顾问,和其他顾问类职业类似。比如,你手头阔绰了,要去咨询银行的理财顾问;你要装修住宅,就去找装修规划设计师;你想健身练出迷人的6块腹肌,就去咨询专业健身教练;你要购买人寿保险,就去咨询资深的保险规划师。同样,你遇到法律上的问题了,你来找律师了。你可以仅仅咨询一些问题,律师会告诉你,涉及的法律关系是什么,你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如果你自己觉得还是不会办,那好,你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你的代表替你去办,也就是写作法律文书,搜集证据和法庭辩论等等工作。 

 

了解了律师的顾问性质,你就明白了。面对当事人的时候,律师唯一要判断的事情,是他有没有做某一件事,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这是一种职业判断,与当事人是好是坏、我们对当事人的个人好恶,都没有关系。就好比如果你是一位医生,有一天,一位奄奄一息的病人送到你所在的医院,你却发现这名病人是个恶贯满盈的大坏人,平日里劣迹斑斑,坑蒙拐骗无所不为,而你却是唯一能医好他的人,如果你不出手救治,他很快就会丧命。

此时,你会救他吗?如果你的答案是会救,那你知道他是坏人,为什么还会救他?正如美国著名律师、哈佛法学院教授艾伦·德肖维茨所言:“我们选择为面临死刑或者长期监禁的人辩护,并不代表我们同情这些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或者团伙犯罪……如果说一个杀人犯应当被处死,那么就必须经过合法公正的程序剥夺其生命。”?

 

正义是什么?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我也没有具体的答案,只能和很多人一样答道:“公道自在人心。”律师是正义的化身吗?答案似乎只是个案以及渲染后的传说中,大多数律师,只不过是在利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赚取律师费,偶尔与正义相遇,因为正义常常出现在律师的活动范围内,正如本片弗莱彻律师在庭审后对法官所说的那样:“你被我说服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是对的”谁是正义的化身,怎样的法律制度才能保证公平正义得以实现?这个问题因为没有一个完美的答案,而一直引发着人们的思考。

 

编辑/董唯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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