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身为法律人,有些体会只有法律人最能理解。在你的执业生涯中,哪些经历和情感让你不吐不快?哪些心得和体会希望与同行分享?每周四晚八点“夜聊会”,与所有法律人一起聊一聊你眼中的律界人生。
法律界有云:不怕当事人有法律问题,就怕当事人制造法律问题(查不到的,语出小编)。作为以服务被代理人为宗旨的律师,自己的被代理人不仅没有很好的配合的“法律服务”,反而甚至让诸如证据材料等落入敌手;或者明明没有法律依据支持,却无论如何都要争取“权益”,制造“胜诉”;又或者明明很小的一个纠纷,却一定要引入巨大的舆论势力来助阵,导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所谓医者医人也,法律者医社会也,虽然法律人的使命是解决社会的纠纷,但是碰到了这种带不动的当事人队友,捉急又无奈的法律人该怎么办?没关系,集思广益,三个诸葛亮还顶一个臭皮匠呢(好像有点不对??),在夜聊会的炉边聚会这里,我们分享着最实用的策略,我们谈论着最精致的技巧。本期夜聊会,律师们,你们是如何对待法盲又难缠的当事人的呢?可以分享一个自己的亲身经历,也可以从逻辑上推理合理的解决方式,又或者有哪些行之有效的沟通与倾听技巧,再或者有什么小编我想不到思考角度......
今晚我们聊聊:“如何面对法盲又难缠的当事人”
无讼观察员/王昊宇
罗超 山西聚谦律师事务所
当律师遇上法盲当事人
这个主题估计是所有法律人的痛。先讲几个片段:
一、自动离婚
“罗律师,我想离婚。”
“哦,我建议你先协商,如果协商成功的话写好离婚协议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就可以了,如果协议不成,我们再考虑诉讼的问题。”
“不是,罗律师,我们已经离婚了。”
“什么?那你的意思是......”
“我有两套房子,我自己住一套,她这几年一直在另一套房子里一个人住着。法律规定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所以我想问你我还需要办什么手续。”
“不,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尽管你可以举证你们已经分居两年以上,但是依然需要上述两种方法,去办理离婚手续才可以。”
“哦,所以说,我们虽然现在离婚了,但是还是得领证?”
“不,你们还没有离婚。”
“那不是法律规定分居两年就离婚了吗?”
大家看,上述对话是不是又把问题绕回来了?真的有这种自己在网上查个一知半解来问律师的。
二、别被各种热门文章的题目给忽悠了
“罗律师,我最近看微信朋友圈,有人说独生子女都没办法继承父母的房子。这可咋办?”
“嗯,继承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但是不是说独生子女没有继承权。只是说如果没有遗嘱,那么,一个人死后可能存在很多个继承人,所以说,独生子女没有办法直接享有全部继承权。”
“什么意思?还有谁能继承我的房子?”
“好,没有冒犯的意思我来做个假设。我们就拿第一顺位继承人来说,有子女、配偶和父母。也就是说一个人死后,这三种身份的人有相同的继承权,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大家平等地拥有继承权。”
“哦,凭啥呢?意思是我父母还会和我孩子抢我的房子?”
讲半天,对方给你得出这么一个结论,你说你是不是特头疼?
其实这样的情况特别多,还有很多更奇葩的,但是上面两个例子和大家的日常更贴切,所以讲讲比较有代表性。但是千万别问我对于这样的当事人有什么解决方案,每个人的时间有限,个性不同,当然接受能力也不同。我个人认为,作为律师回答尽量精准和白话,毕竟咨询和诉讼真还是两回事。
李斌斌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如何对待法盲又难缠的当事人
如果要问律师有哪些愿望,那估计很多律师首先想到的是遇到一个既给钱爽快又配合律师工作的当事人,既不会纠缠律师,也不会对律师工作指手画脚。其实,当事人配合律师工作不仅对律师好,对当事人自己也好,因为可以让律师快速而准确的了解案情、减少沟通成本、集中精力办案。但实际情况却是经常遇上难缠的当事人,就比如说今天主题中所说的法盲又难缠一类当事人。
有些当事人根本不懂法律,但凭着自己在网上搜索的一些所谓法律知识后就自认为是法律专家,然后对律师的工作指手画脚;也有的当事人说话做事非常随意,经常是想起某个事情就给律师发微信、打电话,甚至是半夜还打电话,但其实对案件并没有什么帮助……如果遇上这些难缠的当事人,那律师真的是烦不胜烦。
但律师天生是直面问题而不回避问题的,即使遇上难缠的当事人,笔者认为只要掌握以下原则与方法就可以应对:首先,事先就与当事人沟通好,讲明律师提供的是法律专业服务,虽然会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但还是要以律师意见为主;其次,严格做好本职工作,对当事人委托的事情尽心尽力,这样即使在面对难缠的当事人时也可以理直气壮;最后,对当事人提出的无理要求应该懂得拒绝,对当事人的一些无理做法也应该适时指出。
陆林林 江苏千树律师事务所
如何提升自己与客户的沟通能力
在律师行业当中有这么句话,律师最大的敌人不是法官,不是对方的律师,而是自己的委托人。虽然有点夸张,但是也能够反映出当下部分律师在和客户打交道过程中的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我认为想要提升与客户之间的沟通能力,减少误会,最关键的是要做到同理心。
首先对于客户而言,之所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纠纷,必然是因为该问题对其自身而言较为急迫。但是对于律师而言事有轻重缓急,所以难免与客户无法保持相同的节奏,产生误会。律师作为受托人应当主动定期向客户汇报案件进展并告知下一步的打算,这样才可以引导客户与自己的节奏保持一致,减少误会。
其次大多数客户并非法律专业人士,所以对于案件的流程并不清晰,对于案件的结果也没办法做出预判。而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从业人员在解答客户的问题时既要告诉客户所要面临的风险也要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必须事先予以明示,让客户提前做好心理建设准备。
最后我深知作为律师,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成为自己的客户,在前期接触客户的过程中完全可以对客户的性格做进一步的了解,倘若真是胡搅蛮缠的那类人群,即使费用再高我也不建议接受委托,以免最终客户不满意,自己还一肚子委屈无处说。
赵晶 山东舜翔(枣庄)律师事务所
沟通是门学问
老子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律师职业的服务色彩较浓,需要时时与人打交道,面对良莠不齐、行行色色的当事人时需要细致、耐心,尤其细节问题须留心。对于包括笔者在内的新晋律师,如何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是我们面对的第一大问题。以下仅就几点体会浅谈一下。
一、善于运用礼貌性语言
日常工作中,注意礼貌性语言的运用,这是获得当事人尊重的一个前提,也是律师自身修养的体现。除去我们经常强调的穿着得体、举止稳健成熟外,不论对方贫富贵贱,都需在接待时将‘您好“、”请“、”不客气“类似这种礼节性的语句不离口。
二、学会倾听
很多当事人把律师当成心理咨询师,吐槽、抱怨,大诉其苦,但本质还是希望律师理解其处境,帮他解决问题。律师所作的就是当事人尽管倾诉,但帮其把这个倾诉控制在一个范围内,掌握好话语的主动权和控制权。这其实需要律师的专业素养,在当事人繁杂的叙述中过滤掉无关信息,发现矛盾焦点,从而将当事人引导到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来。
三、观察判断,对症下药
所谓”对症下药“,意即根据当事人的年龄穿戴、谈吐气质作出判断,进而提供适合的法律服务。与年轻当事人谈话时,简明扼要;与老年当事人谈话时,耐心聆听,细致讲解;与普通百姓谈话时,通俗易懂;与公司企业老板谈话时,立足公司利益,分析利弊。
如何接待当事人,如何与其进行有效沟通,不仅是对律师自身情商与智商的综合考验,也是为案件的委托及后续进行打下基础的重要一步,需要实战锤炼。
莫燕雯 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
如何对待法盲又难缠的当事人
作为律师,相信大家都遇到过法盲又难缠的当事人,如果当事人能够与律师一样理解法律恐怕也不需要通过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因此,笔者认为,越是法盲又难缠的当事人越能够锻炼律师的耐心,更加提升律师自身对案件细节的把握。当然,负能量也会影响律师工作时候的心情,那就需要很好地自我调节了。
一、怼回去:因为专业
律师自有律师的气场,如果这位法盲又难缠的当事人说的完全没有道理,上升到影响案件的正常判断了,那么笔者比较建议直接怼回去,用法律规定、专业的法律分析怼回去。
当然,怼回去并不意味着跟当事人争辩一个对错,也没有这样的必要,只要说明到位即可,如果他们还是不认可这样的观点,而从专业的判断上看这一观点又直接决定了案件的结果,那么就请这位法盲又难缠的当事人出门右拐,拜拜不送不联系。
二、挂只耳:因为素质
太多的案件中,当事人喋喋不休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笔者认为很多时候作为律师挂只耳朵给当事人就可以了,他们也不一定是为了说服律师,很多时候就是为了吐槽而已,没必要对方一句我们回一句,又不是为了证明我们是对的,当事人的理解是错的。
只要对于事实以及法律规定我们了解并能够很好把握,在法庭上法官自有判断,没必要在法盲前证明自己。因此,不一定所有情况下都需要怼回去,在不影响案件直接结果的时候,有时候挂只耳,反而体现律师的冷静与素质,有助于与当事人的相处以及案件的处理。
三、自我调节的重要性
笔者认为,自我调节对于律师来说太重要了,如果没有这样缓解压力的能力,可能在当事人的纠缠中日渐负能量,最后沉溺在消极情绪的漩涡中不可自拔。
当事人的情绪可以理解,但没有必要将工作的情绪带入到生活中,要重视自身生活的价值,适时地从工作中抽离出来。曾经遇到过一个奇葩离婚案件当事人,要求笔者在晚间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并且质疑律师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内容,当然是拒绝啊,不然留着给自己找气受?一个不尊重律师的人,没有必要尊重他们,律师也是有自己生活的。
健身、旅行、音乐、电影,总之,选择一切能够排解情绪的手段,自我调节到一个适于工作的心情。为了自己,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
沙兆华 江苏碧泓律师事务所
如何应对法盲又难缠的当事人以及作为律师该如何提升自己对外的沟通能力
1、如何应对法盲又难缠的当事人
首先,要尊重这样的当事人,不能因为对方不懂法又难缠就表现得不耐烦,要更加表现得对当事人想法的尊重,从眼神和肢体语言中体现这一点,让当事人感受到律师的真诚;其次,要注意沟通方式,切记直接用大段的法言法语与这样的当事人沟通,要从情理的角度切入表示对其观点和要求的认同,然后辅以核心的必要的法律分析,告知其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最终再回到情理获得当事人的共鸣;再次,要经常与这样的当事人沟通、汇报案情,向其解释程序和实体上的事项,让其对案件情况全程掌握,减轻对律师的不信任感。
2、如何提升律师的对外沟通能力
一方面,加强法律内功修炼,做到精通程序和实体法律,检索类似案例,从案例和法律规定全方位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言之有物、言之有理;另一方面,注重沟通技巧和谈判技巧学习,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律师的观点和服务,共同完成诉讼目标。
陈世银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真诚的沟通
对待难缠的当事人最有效的办法
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需要与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打交道,生活中,听说一些律师会抱怨说怎么遇到一个那么难搞难对付的当事人,如果真处于那样一种情境,不妨转化一种心态去面对,看待问题的视角不同,你会发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可以这样思考,这次遇到的客户这么难缠、甚至可以说某些地方令人心生厌恶,这对我自己而言真的就是一次绝佳的锻炼机会啊!正好趁着这次的实践经历,好好地检视一下自己各方面的能力素质,发现并弥补不足,激发自身应对新的问题的解决潜力。告诉自己,这次如果把这么难搞的都搞定了的话,以后的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对自信心的提升也是有好处的。
对于如何面对这类型的客户,个人认为主要有一下两点:第一、就是要真诚,真诚是有效沟通的前提现代社会是一个套路横行的时代,正因为如此,真诚便显得弥足珍贵。另外,沟通是一个双向的过程,如果对方明显地感觉出来你是在套路他,那么,他多半情况下自然会采取同样的方式去回应你。这对于当事人和律师之间是十分要不得的,律师是为当事人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为他们解决法律问题的,双方如果达成了合作的关系,是应该站在同一条战线上谋求共同的目标的。如此,就要求当事人和律师之间在沟通的时候,最好能够秉持真诚的原则。单就律师一方来说,让当事人感受到律师的真诚是大有必要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当事人慢慢地放下戒备,同样地与律师进行坦诚地沟通和交流,而他对律师的信任感也会由此生发并升华。
第二、懂得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问题虽然说人是有一种“本位”的惯性思维的,可是,对身处法律服务行业中的律师我们,惯行这种思维模式是得不偿失的。多察言观色,在与客户沟通的过程中,切勿将双方的交流变成自己的独角戏,给予对方充分表达的时间,并且对法盲不能完全将生硬的法律,更多的需要结合案件、生活来比喻,然后在你来我往中多去观察客户的动作及神情,据此调整自己的表述内容及表达方式,确保沟通的顺利有效进行。
李金龙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如何应对法盲又难缠的当事人
看法:
1、首先,矛盾上,律师和委托人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一方面,就是收费的问题。当事人可能觉得律师收费过高,或者收费之后没有满足他们的需求;另一方面,可能是沟通不畅的问题,委托人不知道律师具体干了多少工作,只看到了收费。
2、其次,立场上,律师应当站在委托人的立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一个基本立场的问题,所以我们律师与委托人根本利益应当是一致的。
3、再次,态度上,客户即上帝,律师对待客户的态度一定不能居高临下,不能因为觉得自己是法律人、掌握着较高的法律知识就了不起。律师应该与客户平等地沟通,耐心地解答。律师一定不能与当事人发生激烈冲突,避免矛盾激化。如果觉得实在合不来,不接受委托或者解除委托就行了。
4、最后,方法上,通过有效沟通,解决问题。弄清楚基本情况、前因后果。当事人的主要诉求是什么?当事人为什么不满意?合理与否?充分沟通,及时沟通,避免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将自己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效果等可视化,让当事人看得见,相信当事人能够理解的。
下期话题:
身处互联网时代,爆炸式的信息数量充斥了我们的生活;每一天的清晨从睡梦中醒来,手机已经成为了我们第一个需要拿起的物品;微博、微信、知乎,各种社交网络平台的崛起,让我们习惯了在这个纷繁复扰的世界中摸索前行。现代人的生活是疲惫的,一方面,巨大的工作和生活压力令我们不堪重负,另一方面,社会信息量的急剧增长使我们无法分辨是非曲直。盲从成为了绝大多数人的特点,再加上责任意识的缺乏,信息的传播变得越发没有底线。于是,一批又一批人受到虚假信息的荼毒和迫害,真相却离我们越来越远。作为法律人,理性和逻辑的代表,最为懂得深入探寻,从本质出发分析事件。法律人的社会责任要求我们为社会的不良风气整形,需要我们运用规则、责任、严谨等意识纠正舆论的野蛮生长。本期夜聊会,我们想来聊聊作为法律人,第一,自身如何从层层舆论中看清事实真相?第二,为社会舆论风气的改造我们能做些什么?第三,现有法律制度可以做何种的完善?可以通过一些事件的分析以小见大,也可以是理论的逻辑论证。对于舆论,法律人你怎么看?
下期夜聊会主题:“舆论混淆着公众视听,法律人你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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