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比——法律人辩论获胜的“机关枪”
杨阳 杨阳   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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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比是一种修辞手法,利用意义相关或相近,结构相同或相似和语气相同的词组(主、谓、动、宾)或句子并排(三句或三句以上),段落并排(两段即可),达到一种加强语势的效果。例如孟子就非常善于运用排比,他在《孟子·告子下》一文中曾写道: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读起来一句紧似一句,非常有气势。美国前总统奥巴马也对使用排比句情有独钟,他在一次演讲中说道:他们说这一天永远不会来到。他们说我们眼光太高了。他们说这个国家太分裂、太幻灭,根本不可能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团结起来。但是在这个一月的晚上,在这个历史上关键的时刻,你们做到了那些愤世嫉俗的人认为我们做不到的事。读起来,气势磅礴,很具感染力。


排比这种手法运用在法律人的辩论中,犹如一把把机关枪向对手扫射过去,将对手打得措手不及。一连串的排比,犹如源源不断的海浪带给论敌的冲击一波连接一波,一浪高过一浪,用它来讲道理,那当然具有无比强烈的说服力,所以排比也常被誉为论辩取胜的“机关枪”。在法律人的辩论交锋中,经常出现的排比句主要有以下3种类型:


一、反问排比


反问句的主要作用是加强语气,发人深醒,用好了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连串的反问组成排比句驳斥对手,条理分明、气势磅礴,具有极强的冲击力,让人心服口服。


例如,1923年,大律师施洋在法庭上,为京汉铁路两个受害工人的辩护时说道:“真正的杀手,正是那个已死去的魏处长的父亲!工人兄弟们!哪个父亲不爱儿子?哪个儿子不爱父亲?父亲被谋杀了,做儿子的能俯首贴耳不表示抗议吗?不能!但是,冤死的江有才的儿子还不满周岁,他不会说话,他生活在穷苦的工人家里,吃不饱穿不暖,他病得很重,在他母亲怀里,除了哭喊之外,做不出任何表示。工人兄弟们,工人兄弟们!哪一个妻子没有丈夫,哪一个丈夫没有妻子?她(指江妻)没有了丈夫,她的丈夫被魏处长的父亲谋杀了!她难道愿意俯首贴耳不表示抗吗?不,不能!但是,她不敢有所表示,她从小受尽有钱有势人的压迫,她从小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她体弱,她胆怯,她现在除了悲痛啼哭之外,不敢作出反抗,这难道是公德吗?这难道是公德的吗?我们难道不该为死者伸冤吗?我们难道不应该要求魏处长父亲的儿子魏处长负责赔偿死难家属的一切损失吗?还有,工人黄得发因为魏处长父亲的纠缠,危急中跳车受伤,(指黄)他现在左额鲜血在流,右腿、右肘都有伤,这难道也要他自己来负责吗?难道不应该由魏处长的父亲的儿子魏处长──你(指魏),负责赔偿工人黄得发、江有才家属的一切损失吗?”


法庭辩论中,施洋大律师一口气用了三个排比设问、四个反问排比,反问和排比组合在一起威力四射,把反动军阀诬蔑工人的阴谋揭露得淋漓尽致,致使法庭辩论的对手无言以对,观点也得到了法官的支持,从而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受害工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法律人运用反问排比,一定要确保反问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要么将对方真实意思作为反问的内容,要么将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作为反问的内容,这样才能使反问具有极强的攻击力量,让对手无从招架。


二、直言排比


直言排比,指的是由若干陈述句组成的排比,这种排比一气呵成,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说话者善于使用直言排比句,能取得排山倒海般的效果。


例如,1996年,日本设在我国天津的某软件公司接受了加工第三代某种电子游戏软件的任务,该公司四名中国员工看到游戏内容是歪曲历史美化战争狂人的,于是拒绝接受这一工作,并与日商的律师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


日商的律师:“这只是一种游戏,不能和历史扯到一起。”


中方的代表:“既然是游戏,为什么要仿真设计?既然是游戏,为什么要选用真实历史事件?既然为游戏,为什么置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世界人民的尊严于不顾?”……


日商的律师:“退一步讲,你们只设计这一批,今后这样的活儿不再发往中国,只在日本做,总可以吧?”


中方的代表:“一次杀人就是死罪,一批也不能设计。应该说明的是,反对法西斯主义,警惕军国主义阴魂复活是全世界共同的责任,是包括日本人民在内的一切热爱和平、反对战争、反对侵略的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这种宣扬法西斯和日本军国主义,赞美侵略,炫耀武力,混淆是非界限的事,在中国不能做,在任何一个国家不能做,在日本同样也不能做!”


最后天津市新闻出版局依法对此事进行了严肃处理,日方递交了“认罪书”,并停止了这一软件的制作。


在这场辩论中,中方代表站在正义的立场上,与日商律师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一开始就从正面展开了强大的攻势,用三个“为什么……”组成第一组排比句式,把对方问得哑口无言,当对方退却时,他们寸土不让,又用三个“不能做”组成一组直言排比句式,继续攻坚,直至对手服输。


三、假言排比


由若干假言判断组成的排比句叫做假言排比,在辩论中,不论是运用它论证己方观点的合理性,还是驳斥对手的谬误都能取得不错的效果。


例如,在一次对盗窃嫌疑人的审判中,当公诉人问道:“你在本市偷过几次东西,都是些什么?”,嫌疑人矢口否认:“我是来市里走亲戚的,没有偷东西。”这时,公诉人问道:“如果是走亲戚,你不应该说不上亲戚的名字;如果是走亲戚,你不应该带上锋利的螺丝刀;如果是走亲戚,你半夜三更是不应该四处乱跑的;如果是走亲戚,既然亲戚在市里,你不应该去郊区的。”


在这里公诉人通过四个“走亲戚,不应该……”组成了一组假言排比,这样连珠炮式的提问,摆出一件件事实,揭露对方的虚假之处,观点明确,有理有据,反驳有力,逼得犯罪嫌疑人不得不交代自己的偷窃行为,取得了满意的公诉效果。很显然,运用假言排比大大增强了论辩的气势,法庭辩论中用它驳斥谬误和诡辩具有无可辩驳的证明力。


结语:


法庭辩论是一门博大精深的语言艺术。对辩论双方来说,它不仅是法律知识的较量,也是逻辑思维的较量,更是语言艺术的较量。法庭辩论中合理地运用排比句,可以让论辩语言呈现出咄咄逼人的气势,显示出震撼人心的力量,放射出璀璨夺目的光彩,从而令对手难以招架。强盛的论辩气场是战胜论敌的法宝,而排比是增强辩论气场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我们要在法庭辩论中要合理地利用排比,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编排/郗博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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