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真正深感无力的,是不能让吴律师体面的把裤子穿回来!
章方秋 章方秋 章方秋   2016-06-06

文/章方秋  四川环奕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每次热点事件后,笔者坚持以为,有价值的思考方式应为:问题是什么?哪些是个案原因,哪些是系统性原因?解决方案又是什么?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的依靠个案来推动国家社会的进步,而不仅仅是在每次情绪的宣泄和狂欢后,什么都不留下!


进入2016年以来,网络热点一直层出不穷,近日吴良述律师在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门口惨遭蹂躏模样的半裸照片再次刷爆了法律人的朋友圈。据目前所了解到的信息,吴律师是在法院立案时,遭遇了立案庭法官的为难,既不立案又不给出具回执,在找信访办后又找到纪委反映情况后,与法院的法警产生冲突,据吴律师的说法,是法警群殴所致,而法院的回复则是说“双方因此发生拉扯,拉扯中,吴良述紧捂裤袋,导致吴良述的外裤脱线”,据说,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当然前提是如果不像很多其他热点一样不了了之的话。


我想,任何一个人看到吴律师如此狼狈站立于法院门口时,都会震撼于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在进法院立案后出来竟会成为如此熊样,而法院模式化回应更增加了此种震撼感,原来一切都是裤子质量的问题!于是,瞬间关于如何选择一条质量上乘的裤子以及吴律师是否要进军模特圈的帖子刷爆了朋友圈。作为同行,笔者非常理解此类文章所传递的无力感,以及其他类似官方回应中所常能感受到的智商受辱感。既然你老是对我的智商予以侮辱,那我也只能谈谈内裤予以回复了。


然而,除了感性的揶揄和情绪的宣泄外,笔者以为每次热点事件发生后,真正有价值的思考方式应当是考虑这次事件的真正问题是什么?哪些是个案原因?哪些是系统原因?而解决方案又是什么?在笔者看来,吴律师半裸的照片以及破烂的裤子,纵然震撼,但或许这只是个案问题,与其说是让吴律师的裤子破烂如此是法治的失败,倒不如说是个别法警的野蛮和粗暴所致,基于法律保护的事后性,再完善的法治都无法确保吴律师的裤子不被野蛮和粗暴的法警撕下,而真正让我们担忧、让我们深感无力的,是我们并没有很好的办法让吴律师体面的把裤子穿回来,一如所有热点事件所暴露点问题,“违法成本低、受害人得不到很好的保护”才是真正的系统性问题。


系统性问题一:违法成本极低


如前所述,该些问题并非本次事件中的问题,而是几乎所有热点问题都暴漏的问题。在在和颐酒店事件中,受害者在“弯弯”报警后警察不出警的情况下,警察应当已构成一定程度的渎职了,但似乎最终也未见到任何处罚!!违法成本本身就低了,而且还没人去追究。而在本案中,违法成本低则体现在在立案环节和法警打人环节。立案时,法院如果坚持既不给你立案,也不给你回执,其实除了吴律师这般较真并甚至不惜与法官法警正面冲突的方法外,我们其实并没有很好的办法。纵观关于立案登记的两个法律依据,《民商事案件立案登记制实施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前者仅规定了立案登记的具体操作,并未有关于法院违反该操作的人该如何处罚的规定,而后者虽然有所“加强立案监督”的规定,但仅仅只是“对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所以,基于如此模糊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明显违法又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情形是大量存在的,一如本案中立案庭不给立案又不给回执,信访办同样不给立案也不给回执,所幸纪委出面还是要求出具了,但没有任何的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被依法依纪追责,反而要求的是吴律师交出所谓的录音!他们的违法成本几乎为零,但我们的维权成本却高企,而且维权中还可能随时面临被维权人员的看各种找茬!而在法警打人环节,虽然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但即便查明法警打人属实,根据现有的了解到的事实,也并不会有多严重,况且另一个违法成本很低的可能是,倘若法院坚持不提供现场录像,一如其他事件中一样,我们又是拿它没什么办法的。


系统性问题二:受害人权益得不到应有保护


一直以为,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制下,受害人真的就只能做受害人,其权利保护之弱,有时甚至会超出你的想象。一如在和颐酒店事件中,笔者曾接受某电台采访问受害者“弯弯”从法律角度能获得什么保护?笔者非常不好意思的回答,如此一个全国轰动的案件,从法律和现有的司法实践案例而言,能获赔几千块前已经算很多了,而且是在媒体铺天盖地报道的情形下,如果没有媒体介入,那就这样酒店被拉一下,想要几千元的赔偿都免谈,而且即便能获赔几千元,如果你请个律师代理的话,这几千元很可能还不够律师费。大量的侵权案件,基于现有法律的设计,根本是没有必要去维权的,很多时候,你只有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权益被人侵害了。而在其他所有类似的热点案件中,雷洋也好、魏则西也好,网民关注是一回事,但真正落实到几位受害者身上,至少据目前的新闻所报道看来,其权益并未有很好的得到保护。而回到本案,法律确实无法杜绝有人会去撕吴律师的裤子,但至少在撕完后,这个撕的人还是要承担很重的责任,而对于被撕的吴律师,应有很好的权益保护,至少应让吴律师体面的把裤子穿回。然而,可以想见,根据现有的法律制度,在吴律师并没有花去多少医疗费的情况下,即便法院有过错,可能就赔偿一条裤子的钱和不多的诊疗费,至于可能的精神损失费,那应当是我们想多了!


建议的解决方案


再完善的法律,都无法杜绝个别人员的违法犯纪,我们真正应该做的,是在有人违法犯纪后,让违法的人受到严重的处罚,让被侵害人的人,得到足够的保护,让被撕去的裤子,可以被体面的穿回来。然而,不仅本案,纵观过往的所有热点事件,违法者、渎职者总是可以很坦然的继续他的工作、生活,甚至为了让这些人更加坦然,相关部门居然公然做出有一些侮辱民众智商的回应而无需承担任何后果,而对于受害者,自毒奶粉案件开始,到“弯弯”到“魏则西”到“雷洋”到“常州毒地案”中的国家未来的精英和栋梁们,当他们的权利一再被侵害时,受害人要嘛仍然辛苦的走在维权路上,要嘛干脆了放弃了维权了。然而,当人们一次次辛苦奔波而无果,一次次无奈的放弃维权,确实和谐了、稳定了,但用什么让他们去相信、让他们身边的人去相信法律、相信法治呢?法治信仰有时一如某商家口碑,是需要去传播,去需要维护的,不是他们表面上不投诉、无讼争就可以了!他们不是息讼,是投诉无门,是起诉无卵用!当法律被违反而不会受到严重的处罚,但权利被侵害而无法通过法律去得到很好的保护,试想,有谁会去相信法律、有谁会去尊重法律,又有谁会走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此情况,如何去建设我们想要的一个法治国家??而这一切,才是我们真正深感无力感的!!


然而,作为一个一直倡导问题解决导向的人,笔者以为真正重要的不是每次事件后不断的有人去指出问题,去强调问题,去扩大问题,而是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让一再暴漏的问题,借助公众的关注,借助大众的舆论,不断的被解决,被改进,被完善,这才是每个热点事件所应起的作用,所应有的价值!_作为一个执业律师,目前并没有很好很成熟的立法建议,不敢斗胆提出真正的解决方案,这个问题,应当留给立法机关、相应的专业人士去解决,但至少应当是朝着这个方向去解决的,否则,谁来相信法治?!法治中国,应当要让吴律师体面的把裤子穿回来!

 

 

实习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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