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供稿
《嫌疑人X的献身》是东野圭吾的巅峰之作,创造了日本推理小说史上绝无仅有的奇迹,同时摘得“这本小说了不起”、“本格推理小说Top10”、“周刊文艺推理小说Top10”三大推理小说排行榜年度总冠军。2015年底,当苏有朋宣布自己的第二部导演作品将改编此部作品时,笔者甚是期待。该部影片主要讲述了一位数学天才为了帮助一对母女隐藏杀害前夫的罪行,从而制造骗局,与警方展开了一连串的斗智。观影中,除了感叹东野圭吾高超的构造技巧以及其笔下人物心理活动之微妙外,免不了从法律角度来点评一番。老规矩,笔者用思维导图画了该部小说的主要故事脉络,如下图:
电影中的海因茨两难问题
影片中有一幕,唐川(王凯饰)问石泓(张鲁一饰),出一个难以解答的问题和解开那个问题哪一个比较困难?很明显,数学天才石泓是那个出题的人,唐川是解开问题的那个人。电影非常精巧,在警方一步步逼近观影者自以为的真相时,却都恰恰另辟蹊径了一把。笔者全程试着以一种解答问题的心态来看待石泓布下的这道“诡计。但观影后,深知自己再怎么绞尽脑汁也不会得出答案。笔者始终无法意料到石泓竟然会为了报恩,杀死一个流浪汉,而后把流浪汉伪装成陈婧(林心如饰)前夫,制造“案中案”来实现偷梁换柱。在震惊之余,也知道自己无法解出这个难题的关键,不是因逻辑推理能力的不足,而是因为这个符合逻辑的解答包含了无法被“道德审判”容忍的恶意,所以被“埋伏”。但不禁思考,难道石泓就没有道德的束缚?在制作“案中案”时难道没经历过心理的挣扎?为何明知自己的行为不容于道德、法律却还是去做?
不禁想起那个著名的“海因茨两难”问题——欧洲有个妇女患了癌症,生命垂危。医生认为只有本城某个药剂师新研制的药才能治好她。配制这种药的成本为200元,但销售价却要2000元。病妇的丈夫汉斯到处借钱,可最终只凑得了1000元。汉斯恳求药剂师,他妻子快要死了,能否将药便宜点卖给他,或者允许他赊帐。药剂师不仅没答应,还说:“我研制这种药,就是为了赚钱”。汉斯别无它法,利用晚上撬开药剂师的仓库门,把药偷走了。虽然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换位思考下,你觉得海因茨是否应该偷药?
提出此问题的科尔伯格发现,大多数人的回答是“不该,因为这违反法律”。他将这种回答定义为“道德期”,其特征是依靠惩罚机制、社会现有准则来作为行为定向。另一种回答是认为“他应该偷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都会竭尽所能去挽救另一个人的生命,生命是无价的”或是“他对妻子的爱赋予了他行为的正当性”等更为复杂的回答。这被定义为“道德后期”的思维模式,其特征是从伦理、社会契约乃至爱的角度来进行思考。
影片中的石泓,显然是“道德后期”的思维,甚者超出了更远。不知在哪里看过这样一段话:“如果一个男人没有金钱和权力,至少他还拥有理想;如果一个男人连理想也放弃了,至少他还保留了名誉;如果一个男人丧失了名誉,至少他还保留了自由。可是石泓为了报恩,放弃了这一切:先是理想,再是名誉,然后是自由,他时刻准备着放弃生命。完全超出了我们常人所能接受的范围,我想石泓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道德、法律,恰恰相反,为了报恩他已经全然做好了伏法的觉悟。但竟然以践踏他人生命的方式来实践,这种报恩让人顿时不寒而栗。笔者想,陈婧的自首,也算是东野圭吾的一种答案吧。以报恩之名的杀戮不仅让被庇护者背上沉重的精神负担,更是违反法律,哪怕被杀害者在石泓眼里,只是一个生着或者死去都没有人在乎的“齿轮”,但毕竟只有齿轮本身能决定自己的用途。
律师观影:陈婧算不算正当防卫?
有人说中国版的《嫌疑人X的献身》应该改名叫《嫌疑人X白献身》,最大的原因就是该部影片中的一个改动。小说版和中国版都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女主角有个品行极差的前夫。但不同的是小说原著中女主的前夫只是单纯来要钱,在目的达成之后因恶语相向被女主女儿用东西砸了脑袋,恼羞成怒才最终导致冲突。而在中国版本里,根据电影中的情节,前夫在上门勒索钱财后,不但对女主实施殴打并欲强奸,女主之女为了制止,遂用奖杯击打其头部。前夫大怒,转而对女主女儿实施殴打,女主为阻止前夫行凶,用电熨斗的电源线将其勒死。显然,这种改编增加了剧情的张力,但却成了最拖后腿的地方!不少人吐槽,在中国版中,如此精通反侦查过程的天才泓,竟然是一个法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目前,虽然我国司法实践之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向来较为严格,但从既有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文书来看,大多数在强奸、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情形下,且在满足主观、对象、限度、缘由等因素的防卫行为,公诉部门和审判机关都会予以认定。就陈婧的行为而言,面对前夫的非法侵入住宅,施暴殴打的行为,笔者认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正当防卫。退一万步说,即便审判机关最终认定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也会予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就是因为数学天才石泓的介入,现场被清理、尸体被处理、前夫衣服被焚烧,这一些可都是证明正当防卫的关键证据啊。再者,不夸张的说,若是女主聘请一位比较优秀的律师,被判决无罪也是有可能的。从法律角度来看,确实应改名为《嫌疑人X白献身》!这也说明了律师存在的重要作用。
《嫌疑人X的献身》:你打了几分
虽然影片上还有很多法律上的“糟点”,比如石泓认为只要判决后他不上诉,事情就尘埃落定。其实没那么简单,法院可以启动再审,检察院可以抗诉,石泓估计忘了关注时事新闻——聂树斌案件了!还有影片中竟然在民用车上贴个警灯当警车用,想必是某某车的广告植入。但从电影的其他角度来看,笔者还是觉得挺出彩的。
这部2006年出版的小说在9年内被日韩中三国依次改编成电影、搬上银幕。苏有朋虽可以借鉴前人的版本之后再予以创作,但实际上,对于影片可改编性空间余地已经并不太多了。再者就《嫌疑人X的献身》的小说而言,本身线索繁多,人物繁杂,对于一部120分钟长度的电影来说,笔者觉得苏有朋铺陈地还不错,也遵循了原著的精髓。
尤其加分的是苏有朋将《嫌疑人X的献身》这个典型的日本故事,贴切地还原成中国社会的语境。如影片中,女主为完成女儿学校布置的任务,以新邻居的名义拜访石泓;石泓通勤路上那些早起跳广场舞的大妈;将杀死前夫的凶器暖桌电线换成电熨斗电线;女主便利店的名字——“欣欣小吃”,这些改动都很接地气,也符合国情。东野圭吾曾经在亲笔信中写道:“看到才华横溢的你们没有拘泥于原著,而是富于创造性的改编,我感到欣慰而有趣”,这句话成为苏有朋导演版本《嫌疑人X的献身》最好的注脚。
诚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笔者而言,虽然中国版影片有很多的“糟点”,但笔者还是给中国版的《嫌疑人X的献身》打了很高的分数。
编排/王淼
责编/张洁 微信号:zhengbeiqing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