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谢姗珊 广东中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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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收购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进行资产收购或者股权收购。不同的目的将造成收购方式的不同,想要开展合作、资源整合的可以购买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并自主运营该资产。想要取得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权的,则应选择股权收购,开展股权收购业务,一般都是依照一些顺序进行:
一、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他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
律师在这个阶段提出收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收购意向书(包含排他协商条款、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不公开条款、锁定条款、费用分摊条款、终止条款、保密条款等,这些意向书的约定内容可以在之后的收购协议中再次列明),让收购方与目标公司签订收购意向书(或者备忘录)。
二、律师协助收购双方达成收购意向,进行谈判,拟订收购合同。
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国企要求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架构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收集劳动合同、员工手册),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组成工作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收购外方股东股权的,要保证合营项目符合国务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
在这一收购预备阶段中,律师法律事务有:
(一)尽职调查阶段:律师协助收购方收集目标公司的公开资料和企业资信情况、经营能力等信息(一般是查询工商登记信息、是否有被行政处罚信息,收集主要交易合同),在此基础上进行信息整理和分析,从公司经营的市场风险方面考查有无重大障碍影响收购活动的因素。在股权收购业务中,律师需要进行对以下内容的调查核实:
1、对目标公司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
(1)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查询经营牌照、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信息);
(2)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设立及变更的有关文件(工商登记内档资料),通过这些文件了解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章程内容,股东及其持股情况,股东出资情况、出资方式及出资日期,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历次公司变更是否有决议文件支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规章制度,是否涉及其他收购问题;
(3)目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4)收购标的是否存在诸如设置担保、诉讼保全等在内的限制转让的情况,目标公司是否涉诉涉仲裁;
(5)目标公司是否存在隐名股东或其他实际控制人,其存在是否影响到对目标公司的收购;
(6)是否涉及《公司法》禁止性规定。
2、对目标公司相关附属性文件的调查:
(1)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批准文件;
(2)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土地、房屋产权及租赁文件;
(3)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4)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有关代理、许可合同;
(5)目标公司的出资证明文件(一般以工商登记内档资料显示为准);
3、对目标公司财产状况的调查:
(1)公司的财务数据、纳税情况证明(各种财务报表、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公司前期公司文件没有这些资料的,可以等到公司申请评估审计结果出来后再审查);
(2)不动产证明文件(如公司场地为租赁,请调查租赁合同,了解租赁情况)、动产清单(车辆、场地内机器等资产)及其保险情况(不少目标公司签署多份该类文件,每份有效期限不同,要积极收集并查看期限);
(3)目标公司为一人公司的,注意目标公司财务是否严格独立于个人财务,以便准确确定目标公司的资产范围;
4、对目标公司管理人员和职工情况的调查:
(1)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的雇佣条件、福利待遇;
(2)主要技术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掌握情况及其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不竞争协议等;
(3)特别岗位职工的保险情况;
(4)目标公司有工会的,对于目标公司股权被收购后被解雇员工的解除通知是否到位。
5、对目标公司经营状况的调查:
(1)目标公司经营项目的立项、批准情况;
(2)目标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
(3)目标公司客户清单和主要竞争者名单;
(4)目标公司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和对个别客户的特别保证情况;
(5)目标公司广告协议和广告品的拷贝(如有);
(6)目标公司的产品责任险保险问题;
(7)目标公司产品与环境保护协调问题;
(8)目标公司产品的消费者投诉及处理情况;
(9)目标公司的特许经营情况。
6、对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知识产权情况的调查:
(1)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2)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在研制的可能获得知识产权的智力成果报告;
(3)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在申请的知识产权清单。
7、对目标公司法律纠纷情况的调查:
(1)正在进行和可能进行的诉讼和仲裁(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等裁决文书网站查询);
(2)诉讼或仲裁中权利的主张和放弃情况;
(3)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情况。
(二)综合研究公司法、证券法、税法及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对收购的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寻求收购项目的法律依据(普通的股权收购可以调查一下股权是够存在瑕疵,并让目标公司转让股权股东作出股权不存在瑕疵问题的保证);
(三)调查收购可能涉及的具体行政程序,政策支持等内容(相当于调查了解行业资讯)。
三、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自内部关于收购事宜的审批程序,必要时,律师协助进行前述工作。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给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一般公司内部管理层审批,国有企业则需要备案登记),必要时,律师协助进行前述工作。
四、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履行合同约定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不代表股权已转让,应区别对待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以及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双方应办理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意申请变更登记期限),税务变更登记手续。目标公司有股东名册的,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依据约定及受让的股权额记载于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必要时,律师协助进行前述工作。
律师进行股权收购业务时,切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跟进被收购的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权利问题,注意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尊重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排除这些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征求股东就股权转让事宜是否同意时,应采取书面形式,提示股东同意转让的期限条件,留意两个以上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解决程序和方法。
编排/李凌飞
责编/孙亚超 微信号:elesun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