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无讼Live我们邀请到本文作者——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付希业律师,他将为大家介绍“框架结构法”在写作练习中的运用,并带领大家全面认识法律文书可能存在的问题,从细节处着手提升写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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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是我们每位律师的出手之作,应该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今天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法律文书的概述,讲讲我们的法律文书存在的问题,优秀的法律文书应当是什么样子;第二个部分,法律文书写作的一些基础知识,怎么用词、如何造句,标点符号怎么用,关键词如何定义等等;第三个部分,我们会讲几种典型的法律文书,包括合同、代理词、法律分析意见书等等写作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来谈一谈律师在起草法律文书时比较容易出现的几个问题。
第一点就是观点过分偏向当事人。这种法律文书,即便是当事人欠债成了被告,也让他说得振振有词。这样的文书是会令人反感的。法官和我们是一样的,除了掌握法定职权之外,也是一个法律人、善良人,他会怎么看一个满口跑火车、特能搅和的律师。但是现在的很多法院特别是那些民事纠纷案件,我看过,有些律师写的确实是这样的,把自己的当事人说的特有理的样子。我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包括在法庭上,有些律师说,如果你不口若悬河、不无理争三分,当事人觉得你没有维护他的利益、没水平。我觉得,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要根据事实和法律去发表意见,让当事人自己去补充情绪化的意见。你如果说的太多,反而是增加法官的反感。当然,这不是说我们感觉没理的案子就不去争取利益,争取利益和无理狡辩是两回事。
第二点,就是无视证据和事实,根本不谈正事,光说对他有利的东西,始终不结合证据和事实去说话,很多猜测和推断。比方说,上诉状中常见的,就是认为一审的那个法官是如何枉法裁判、无视事实、缺乏职业道德,整篇上诉状,满眼的主观推测甚至侮辱的语言,这样的上诉状,二审法官会喜欢吗?绝对不可能,他对当事人或律师的第一感觉只会是"刁蛮",即便事实上确是冤屈的。律师写的东西,要的是事实、证据、法律,不要谈感情。用证据谈事实,用法律说责任就可以了,太多的感情留到生活中去谈。
第三点是长篇大论,不知所云。比如,通常情况下,法官看完上诉状,就知道这个案子的大致情况了。一份优秀的上诉状,看完就应该知道这个案子该怎么判了。有很多上诉状,总在哭诉冤屈,看完都不知冤在什么地方。这样的上诉状只会让法官没有耐性读下去,怎么会去支持你?
大家有没有想过自己的法律文书写作是什么水平?很难回答。为什么呢?我们现在写的法律文书,和我们考试不一样,你考试了,交了卷以后,老师最终会给你一个分数,有了这个分数你就知道自己的水平以及在学校的名次。而法律文书不一样,你交卷给法院,法官不给你评分,当然在法官心中会有评分,但不会反馈给你,他认为不合格的法律文书,他不会去看。因为没有反馈的流程,所以我们交了很多的答卷,却不知道考了多少分。这也是很多老律师沾沾自喜或自我感觉不错的原因吧。自己的文书写得不好,自己又没有自知之明,那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如果你总觉得,我是老律师,我办的案子比谁谁谁吃过的盐还多,我有经验。那就更可怕啦。我的观点是,不要开口闭口的经验,只有有价值的经验才是值得称道,办案数量和有价值的经验并不成正比,所以说,不要拿办案数量标榜自己的经验。
那么律师写好的法律文书交到法院,法官会不会看?关于这一点,我曾经与多位法官交流过这个问题。他说什么呢?一般的会看,特别是他们认可的律师写的东西肯定看。有些律师写的那些东西不值得他看。
律师要写的文书,先不说法律观点否正确,至少读完之后,能让人觉得你写的东西可以读下去。有的文书排版很随意,都说不上排过版,上下左右也不管,要写的东西写上去就得了。还有呢,就是错字、标点滥用,包括其他账户、签订、制定等词语,大家用的时候注意吗?这个应该是基本注意的。但是我告诉大家,有很多人不注意,只要输入法出什么结果,就随便写上去了。而这些细节就往往决定成败。
律师之间的博弈从拿到起诉书开始
那么当律师拿到一份法律文书的时候,应当看什么,怎么看?
第一,看诉讼请求是不是正确,诉讼思路是不是正确。第二,我只要发现这里面有标点符号错了,我就知道这个律师我完全可以打败他。其实我们也是这样的,我们作为原告提交的材料,对方的律师也是这样看我们的。
我们很难发现律师之间的差距,是因为律师没有直接的对比,以前我给大家讲过,律师没有直接面对面的对比,所以很多律师认识不到差距。只有两种情况下才会出现律师的对比。
第一种是在法庭上,你的发言,对方的论辩,试试身手,你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水平,要是我们客户跟你一块去开庭的时候,他就知道双方律师是什么水平了。要是客户不一同去开庭,他都不知道你水平怎么样。反正你做得不好,最终法官还会根据法律最终做出判决,赢了是你的功劳,输了,就全推给法官,甚至加上几句埋怨法官如何不公道的话。当事人并不知道败诉的原因是律师水平所致。
第二种是一审败诉,二审更换了律师的情况。二审律师会向客户去分析一审案件的结果,包括证据准备、诉讼思路等,这个时候客户就会发现一审律师和二审律师之间的差异。如果一审二审同一个律师代理,即便最终的结果还是败诉,当事人都不会知道具体原因。他甚至仍然觉得你不错,特别你嘴甜的时候,对不对?但如果从裁判文书网一查,有同样的裁判文书,案子却是胜诉的,客户就会觉得原来律师的差距这么大。现实中,也确实有些律师的文书真的拿不出手,但他有别的办法把案子搞赢了。但这不是主流。我希望大家不光要高收费,更要努力做一个受人尊重的律师,包括我们出具的每一份法律文书都要力求完美。
接着说,定义不准确、缺乏逻辑的问题,下面给大家具体讲。还有呢,就是观点描述和事实描述混同。就是法律文书,它描述了半天,你都看不出,他是在描述一个事实还是发表的一个观点。举个例子,山水公司返还律鸟公司300万元。这可能是一个事实描述,也可能是观点描述,即山水公司应该返还律鸟公司300万元。这要根据案件需要去描述,如果是观点描述,就应该加上"原告认为"或"应该"两个字。
前期我跟一位律师做一个案子,他答辩状写的很混乱却振振有词,说答辩状一般都写得很简单啊,这样不容易让对方去充分的准备,我顿时无语。不要把不复杂当成了不认真。我们可以把它写的很简洁、很简单,但是不等于说,可以随便乱写,弄几行字凑数,起到麻痹对方律师的作用。可以写的很简洁,但是该说的话应当认真的去说,这才叫我们写的文书,哪怕仅仅是一行字,这一行字至少不会逻辑不通,不是病句,至少要表达我们的观点,千万不要觉得,我们十多年了,一直这样写,写的很简单,让对方搞不懂我们具体的论点在哪里,千万不要这样,观点突击不可取,律师都是狐狸精,别拿聊斋吓唬人。你胡乱写,扰乱了对方律师,也会扰乱法官,伤及的是你自己。法律文书是写给聪明的外行人看的,所以,不要玩花,要深刻、有观点、有意见,否则,会被聪明人识破。
下面,我们就看一看几个律所律师写的法律文书。
先看看XX律师事务所合同文本、代理词。
这篇专项法律意见,我想在座的有做非诉业务的,不知道你们的页面制作是不是这个样子?先看看“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那几个大字在这,非常大,你发现没有,字体一大的时候,就很丑、笨,只有字体小的时候,它才是漂亮。包括抬头logo太大,压抑,头重脚轻根底浅,不协调,还有尾部的邮箱网址等,太乱,简洁为美,别什么东西都放到封面上,杂乱不如从简。你看这份,先让大家看看它的外观,你会喜欢哪一份啊?你看他们写的那些基本上都是这样的,这个是什么字体?大家知道吗?你们对什么字体都不敏感,就很难说你会对排版有感觉了。
下面分别看一下不同律所的文书和排版,大家谈谈感觉。
这篇文书,黑体1号标题,压抑吧,再往下看,没有任何铺垫、没有任何背景交代,突然就出来意见分析,很突兀吧,再往下看,标点错误吧,你再看这句话,关于原告诉讼超过时效,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这是什么意思,逗号断开,这是一个标题还是两句话?你们能看懂吗?再看看这篇,因为原告山东xx公司提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发表答辩意见如下,你们觉得不是病句嘛?有没有来点评一下。答辩人不按合同履行义务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是法言法语吗?一会是答辩人,一会是原告,名称不一样,主体来回切换,大家看了不晕吗?
我知道有些朋友参加过可视化的课程,可视化的核心是什么,就是审判的便利化,让谁便利-法官。什么是便利化,就是我们律师提交给法官的,让他看起来很省心,数据对比表格、法律依据、证据清单、质证意见等,方便阅读查阅。有些客户对法律的理解不如律师,但他的文字功底不见得比我们差,所以,他会从我们的文字里读懂我们的水平。你会说,付律师,我写的文书水平低,但案子也赢了呀。我觉得,那不是因为你的文书而赢了,那是因为聪明的法官根据法律而做出的判决,这不是你的成果和功劳。
再看一下这份律师函,背景很简单,一个单位的几个员工把职务发明带到别的单位,申请发明权,原单位要求律师出具律师函,要求新单位停止侵权。大家看看律师写的律师函,很大一个篇幅在介绍新单位的经营范围,这要作什么呢?是想强调两个单位从事相同业务,有充分理由相信后者是不正当竞争吗?看不明白。
再往下看,不停地讲法条的立法本意是什么,对方不会去看这些东西的,甚至于他会很烦,他可能只看到前面的两句话就不看了,没有必要长篇大论去引述法律条文,还有一些与律师函的本意没有关系,更不要去写了,写工商信息查询等等等没有任何意义,没有关系的东西,你放在这里面黑压压一篇,只会干扰读者的思绪,也没有必要。
再看这份的答辩状,这个案子大致情况是,次债权免除了,主债权人去主张代位权诉讼。一起代位权的诉讼答辩状,提出答辩人对本案的管辖权异议,这个应该在管辖权异议书中单独提出,而不是在答辩状中提及。大家看,一、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原告起诉的债权200万债权不存在了。你们看,这存在什么问题?我也看到类似表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注意:事实与依据无关。事实的发生,与依据发生没有关联,不能混在一起。正如今天下雨的事实发生一样,和你心情好不好没关系。
再往下看,第二、原告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也不存在,代位权诉讼的前提是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好了,先不说里面的错字,就这个标题,大家感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刚才李律师说的对,应该适用三段论的方式比较好,第二、代位权诉讼的前提是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原告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也不存在,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但还有一个问题,大家有没有发现?就是实体权利和诉讼程序的问题,看前面这句话的时候,实际上他是在讲实体权利的问题,对吗?忽然一转,驳回诉讼请求是一个程序问题,转得太快,缺一个衔接,这个大家是不是没感觉出来,前面是对实体权利的一种描述,接下来在这个地方应该有个结论,就是说他应当没有实体权利-代位权,然后说应当依法驳回--中间缺了这个关键的连接结论,所以说,这些,如果你不去用心考虑的话,有经验的法官一看就知道你的业务水平停留在那个很浅层次上。
接下来,这篇答辩状存在的问题:法条的繁琐罗列。大家看,答辩状中罗列的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全文、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一条全文、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山东省高院关于该问题的审理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勇健在全国高级法院民一庭庭长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等等。罗列这么多法条,暂不说是不是切题,就这些法条的罗列,没有进一步去结合案件的适用作出阐述,到最后就甩出一个结论,说代位权不成立。这叫生硬甩题。这如同盖房子,囤积一批砖瓦、泥土,客官,你们自己自己看着办吧。反正盖房子的材料都全了。文书的写作,如果认为案子涉及的法条全都列上了,你法官自己去看着办,那我们充其量算个剪切手,而算不上是一个作者。你对罗列的法条没有头绪,不知道罗列干吗,那说明你对于这个问题还没有思路,律师是把自己脑子里的东西放到法官脑子里的人,你自己没有思路,你拿什么放到别人脑子里?后面我会讲到法条的援引问题,这里暂时略过。
再往下看“答辩人对鸿兴公司与张云、赵田芳的民间借贷的真实性有异议,法院应当对借款交付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大家看存在什么问题?写作中如果出现长句,建议大家做一下主谓宾的剥离,再看有没有问题。就这句话来说,答辩人对借贷有异议,法院应当审核。这能讲得通吗?法院因为答辩人有不同意见就应当调查核实,这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道理。其实,这句话的本意应该是,因为借贷的真实性关系到主债权是否存在,直接关乎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条件是否具备,所以,法院应该对借款交付事实进行调查核实。
这两家XX律师事务所的文书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使用的字体都是楷体,字号小四号,段与段之间的间隔都是有较大间距,从排版上来看是这样的。而文件的正文,内容写的非常仔细,面面俱到,如同外文的合同文本,就案子涉及的几个问题,能写到30页,也真不容易。为了把问题讲透,很多问题反复讲,能读完真的会考验着读者的耐力。但我个人不是很认同这种方式。为什么呢?
我相信各位都有这样的感觉,比如,你对足球规则烂熟于心,你不会对写足球规则文章感兴趣,除非它有新意或提到自己不了解的新规则。就XX律所律师写的法律文书-30页文字的阐述,对于读者(法官和仲裁员)来说,就如同那个烂熟于心的足球迷,他可能很难提起兴趣去静心阅读,所以,如其这样,不如写一写案件的关键问题,更能引发他的关注和兴趣。
就这篇代理词而言,第一部分在介绍案件背景,什么时间成立目标公司,这个目标公司在目前国内从事什么业务等等,而这些介绍其实与案件本身没有太大关系,与案件争议焦点更没有任何关系,这些文字只能增加读者的为难情绪,也浪费读者的时间,干扰他的阅读兴趣。但是,这篇文章我全读完了,是一篇不错的文章。整体感觉是排版精致,语句通顺,分析细致,没有错别字。但这么长的文字,确实考验人的注意力和耐力。这就是为什么说给领导写汇报,最多不超过两页纸的原因,文字太多,领导就懒得看了。总之,篇幅也是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并不是越长越好,除非为了按字数挣稿酬。
下面我们再看一下,这家机构的服务合同文本,大家看一看,为什么我要把它作为样本呢?该文本使用了“初稿”水印,现在我们同事在用水印吗?不用是吧?那我们为什么要大家使用水印呢?大家会觉得多余,用水印也不一定防止客户篡改,比如现在很多软件可以pdf转成word,水印也可以添加和删除,这不过是一个细节而已,没有多大作用。但是,事实上阅读者感觉是不一样的,对吧?我们现在为国外客户服务的机会很多了,也见过他们的资料,他们都是一板一眼的在用水印,其实这就是一种商务惯例。咱们要打造商务律师事务所,就要学习很多商务惯例才行。
这份合同的排版,有标题充足的留白,就是让你感觉到它比较舒服。而咱们文书,很多是太紧促,看上去太拥挤、压抑,打眼一看,就觉得没有美感。你肯定也会有这种感觉,这种文书的留白,包括上有天下有地,中间有留白,让我们觉得可能就浪费几页纸,但是你会感觉轻松。你再看这份合同中的文字包括它的标点符号,都好像经过了专业设计。我建议大家都好好学习一下word里的排版技巧(网上有课程),以便以后能够制作精美的文书。让我们看一看这份XX律所的常年顾问合同,仅仅一页纸,拿这一页纸卖好几十万,客户会怎么想?至少也应该排好版,加个封面,有点沉甸感吧。
再看看下面这份法律分析的文书,没有页眉页脚,头重脚轻根底浅,根本没有排版。再看标题,“第一个焦点:华通公司交付的三斗煤矿是否应为高瓦斯矿井及矿井性质认定的后果。”大家看看这是不是病句?其实这句应该说,矿井性质认定的后果由谁承担。“二、三斗煤矿30万吨技术改造于股权转让之前已经进行,30万吨改造初步设计针对的是高瓦斯矿井。”如果读者读这样的法律文书,就像在玩脑筋急转弯,谁还会读下去呢?简单分析一下,首先,前面叙述一个事实,就是说,技术改造是在股权转让前就进行了,这个是进行的行为或者事实,与后面设计针对的高瓦斯矿井有什么关联?我们写东西的时候一定要考虑,介绍前面是为了后面作铺垫,千万不要出现,前面做了铺垫,后面乱一片,也就是说,说前面的事的目的是什么?前后有何关联,否则的话,就会出现前言不搭后语。
书面语言和口语最大交流的最大不同是,后者往往有说话的背景,有了背景大家就很容易理解对方的意思,但书面语不同,如果没有背景铺垫就很容易发生歧义。文书写作是一种书面沟通方式,必要时要对背景做一个铺垫,特别是结合有关证据材料,不要侥幸地认为,开过庭了,很多材料已经说过了,即便不介绍一些基本情况,法官肯定知道我说的是什么。那就错了,法官都很忙,也不是只判一个案子,你让他对案子了如指掌,你说什么事情,他就心神领会,这是不现实的。
最后总结一下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第一,法律文书是写给聪明的外行人看,所以千万不要去糊弄别人,很多人一眼就看穿了,只不过人家不告诉我们,只会用脚投票而已。
第二,你要想写跟外行人看,所以就不能够太学术了,太跩了,有的时候用很长或很拗口的话,以此玩高深,没有任何意义。
第三,就是要客观、真实地书写,别太搅和,有理别猖狂,无理别轻浮,剑走偏锋,容易伤着自己。无论你分析法律关系是不是到位,关键是你用不用心,你不用心,总是以内容为王其他不重要为借口,恰恰说明你在这件事上不够自信,所以说,今天和大家分享,至少我觉得我们可以从这儿认真做起。
第四,法律文书要便于阅读,减少干扰。让读者知道你要传达的意思,千万不要随便堆积法律条文,或者掺杂不相干的陈述。经常有这样的条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第十条第一款,……”一般人读到这里,就会停下来,回去查找第十条第一款的内容,这就是一种干扰,如果写成“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第十条关于违约责任的第一款,……”至少可以让读者直接读下去或稍后再去翻阅第十条的条文了。把关键的、重要的信息传递给读者,无关就无用。
本周Live时间:
2017年7月12日(周三)晚20:00——22:00
主讲人:付希业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Live费用: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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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雨 微信号:Ann19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