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森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供稿
编者按:微信聊天记录所显示的内容并非全部不可伪造,其中有一项重要的法律事实认定因素就可以随意设置,这就是时间,当时间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因素时,微信聊天记录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时间的依据。
目前,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已经不是新鲜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微信聊天记录”相关案例已达4万多份,相关争议多集中于聊天记录主体的归属、意思表示是否准确清晰上;极少有案例存在客观举证微信聊天记录存在篡改或者伪造的情况。
不过以上仅是就微信聊天的内容而言,当时间需要作为案件事实认定的重要因素时,微信聊天记录上的时间并不适合单独作为证据,以此认定案件事实。
时间是案件事实认定的重要因素
时间是司法实务中非常重要的因素,对于判断时效、划分责任、甚至是性质认定都具有重要意义。现实生活中,时间往往通过载体显示,比如银行回单上印刷的时间、邮件邮寄时加盖的时间、合同上记载或签署的时间等。
微信聊天记录的时间显示规则
在通过微信进行聊天时,微信软件也会显示聊天内容的时间,根据腾讯客服官网显示的“微信聊天消息时间显示说明”,该时间的显示规则是:
1、当天的消息,以每5分钟为一个跨度的显示时间;
2、消息超过1天、小于1周,显示星期+收发消息的时间;
3、消息大于1周,显示手机收发时间的日期。
由此可以看出,微信聊天记录的时间并不精确,只是一个范围,时间越久,这种时间跨度越大,比如大于1周的消息,只会显示具体的日期而不是时间点,当然这点多数人并不会有错误认识。
可以伪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时间
然而,对于大多数的当事人甚至是部分法官而言可能并不清楚,即便是普通人也可以通过手机设置让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任意时间点的时间。当处于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状态时,就有可能对案件产生错误判断。
伪造方式一:调整时区
许多人都有跨时区活动的经历,无论是安卓手机还是苹果手机,如果调整手机系统上的时区设置,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的时间也会随之变动为对应时区的当前时间。由于时区存在众多,理论上而言可以将聊天记录的时间显示篡改为前后24小时范围内的特定时间。
如此,这就足以影响对一个案件事实的认定,比如我们常说的通知义务,在某事件发生前后的时间通知,所对应的结果可能会完全不一样;如果该微信聊天记录是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话,尚有可能通过同时验证两方记录发现异常,但是如果是涉及未到庭第三方的聊天记录就有可能使法官产生错误判断。
调整时区伪造时间的漏洞
通过调整时区伪造时间存在一定的漏洞。如果当事人或者法官细心一些,在核实微信聊天记录时不仅仅把目光聚焦于聊天记录,同时也关注手机系统时区的设定,把手机时区调整到正确状态,那么显示时间就会恢复正常。
调整时区能够改变微信聊天记录的时间显示,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手机系统时间的设置对微信软件是有影响的,那么如果不仅仅是修改时区,而是连手机的系统时间也一并更改,微信聊天记录的时间会有什么变化?答案可能会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伪造方式二:调整系统时间
由于苹果iOS系统封闭的特性,如果不调整时区而是只调整系统时间,微信聊天记录上显示时间并不会产生变化,但是对于安卓手机而言则并非如此。下面我们以小米手机6为例,具体演示这一过程:
首先,在标准时间为13:40的时候在手机设置中把系统时间调整为凌晨6:40左右(随意选取的时间点,如下图),
第二步,在微信中随便选择一位好友,向其发送消息,我们会发现,聊天记录的时间则显示的并非标准时间,而是修改的手机系统时间6:40。如下图:
第三步,我们把系统时间恢复到标准时间等一段时间后回头再观察显示时间,之前的错误时间并没有随着正确系统时间的恢复而改变。如下图(该图是在第二天系统时间正确的情况下进行的手机截图,前文两张图片是录屏的视频截图):
单独的聊天记录时间不可信
通过以上的操作可以得出结论:在安卓手机上微信聊天记录的时间受手机系统时间的影响,具备可随意修改的属性(已测试安卓手机:小米、魅族),即使之后恢复了正确的时间,之前显示的错误时间也不会恢复正常。
综上,笔者认为,当时间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因素时,微信聊天记录所显示的时间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微信聊天记录时间的调整对于普通人而言不存在较大的技术门槛,在手机系统设置中就能轻松完成,不宜单独采用。
双方核验可以避免差错
通过系统时间修改来伪造聊天记录的时间只是对本机的显示记录有效,所以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法官在确认时间这一问题上应当主动核验两方的聊天记录,如果另一方聊天记录不存在,或者第三方不愿意配合核验时,不能单独就此确认时间。
虽然从法律上讲任何民事主体都有义务配合法官查明案件事实,但是即使另一方或者第三方无法配合核验,也不能单独就此认定提交方的时间显示是真实的。因为现实中确实存在因为更换手机、误删等情况致使相关记录不存在的可能,甚至第三方证人不出庭也是一种“流行病”。
给法官和当事人的一些建议
1.如果时间对于案件事实有重大影响,不宜将一方的聊天记录单独作为认定依据;
2.在核验聊天记录时尽量要求同时核验聊天记录往来双方的记录,做到相互印证;
3.在核验聊天记录时不要仅关注聊天记录本身,要注意手机系统的状态是否有异常,这里的状态不仅包括时间状态,还包括系统和软件的状态,特别是开源的安卓系统,由于安装软件可以不经过任何的安全检测第三方,伪造一个软件也不是不可能;
4.虽然iOS系统相比安卓系统更为可靠,但通过微信电脑客户端的备份和恢复功能,安卓手机和苹果手机之间的聊天记录可以相互迁移,因此不能因为当事人一方核验时用的是苹果手机就直接单独认定相关时间;
5.对于案情重大,又无其它证据予以佐证聊天记录时间的,必要时可以向有相关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电子数据时间生成的鉴定。
编排/李凌飞
责编/孙亚超 微信号:elesun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