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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的基本构造是用来传递信息的,具有实用性。计算机字库中的单字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属于美术作品,如果具有创造性如何与实用性、功能性相分离,这些都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困惑。为此,有必要对计算机字库中的单字著作权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析。
一、相关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二、相关司法裁判
1、“正当使用汉字来表达一定思想,传达一定的信息的权利”的认定
在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与暴雪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九城互动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情文图书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中,法院认为:根据一审法院及本院查明的事实,网络游戏《魔兽世界》中使用了涉案5款字体以及标有GBK的各款字体包含21000个汉字,标有GB的字体包含7000个汉字。由于前述汉字均属诉争方正兰亭字库经相关计算机软件调用后产生,判断暴雪公司、第九城市公司在其游戏运行中使用上述字体是否侵犯北大方正公司相应权利的前提是诉争字库经计算机软件调用后产生的汉字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本院在第一焦点部分已经分析由于汉字本身构造及其表现形式受到一定限制等特点,其经相关计算机软件调用后产生的单个字是否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后尚能判定。但鉴于汉字具有表达思想、传递信息的功能,由于暴雪公司、第九城市公司在其游戏运行中使用上述汉字是对其表达思想、传递信息等功能的使用,无论前述汉字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其均不能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汉字来表达一定思想,传达一定的信息的权利。因此。本院认为,暴雪公司、第九城市公司在其游戏运行中使用上述字体相关汉字并不侵犯北大方正公司的相关权利。
2、“三个字的字形设计和整体设计风格基本相同,构成实质性相似”的认定
在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跃兴旺贸易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中,法院认为:将跃兴旺公司涉案产品包装装潢上使用的“自”“然”“子”三个字与北大方正公司的方正平和体“自”“然”“子”三个字相比,三个字的字形设计和整体设计风格基本相同。具体而言,对于“自”“然”两字进行对比,两者的字形在其笔画粗细和外形设计上相同。“自”字均是直线笔画歪斜,中间横划粗细对比强烈,中间横划第一条与右侧竖划相连、第二条与左侧竖划相连,且两条横划位置偏下;行笔提按结合,左侧一竖成波浪形;第一笔撇与横划相连,型如一点。“然”字均是撇和部分点偏细,其他笔划偏粗;字的纵向疏度加强,通过拉长上半部分调整字的重心下移;撇的曲度增强;底部四点形态各异,疏密有致,两者仅在字的整体大小尺寸上存在微小差异。对于“子”字,两者的字形主体结构在笔画和外形设计上也基本相同,即都是笔画行笔提按结合、成波浪形,笔画的粗细对比不仅局限在横划和竖划之间,字的纵向疏度加强,上半部分拉长使得字的重心下移,两者的不同在于跃兴旺公司的“子”在上下方向上整体微微压扁,但这一点不同并影响两者在整体设计风格和各个笔划布局的实质相似性。
对于“之”字,跃兴旺公司的“之”字上方的点基本形状为圆形,加上圆点下方的延伸部分,整体视觉效果为一个夸张的逗号,与下方的笔画风格并不统一;而北大方正公司的方正平和体的“之”字上方的点为一斜点,笔触与下方的部分均呈现为传统书法的笔法,且风格统一。由于“之”字笔划较少,而跃兴旺公司的“之”字上方所呈现的点在其“之”字整体中所占比例较大,故而,跃兴旺公司所使用的“之”字在整体上同北大方正公司方正平和体中的“之”字并不近似。
综上,北大方正公司的方正平和体的“自”“然”“之”“子”的字形设计特征构成其作为美术作品的独创性,虽然跃兴旺公司使用的“自”“然”“子”三个字与北大方正公司的方正平和体“自”“然”“子”三个字存在差别,但该差别细微,并没有改变字的整体设计风格和各个笔划形状及布局,且北大方正公司提供的证据已经证明其早在2000年8月就公开发行了包含“自”“然”“之”“子”的方正平和体字库软件,跃兴旺公司有机会接触该字体,因此,跃兴旺公司使用的“自”“然”“子”与北大方正公司的方正平和体中的“自”“然”“子”构成实质性相似。但本院不认可跃兴旺公司所使用的“之”字与北大方正公司方正平和体“之”字相一致。
3、“对于汉字字库产品这类知识产权载体,在产品权利人无明确、合理且有效限制的情况下,购买者对屏幕上显示的具体单字进行后续使用的行为属于购买者合理期待的使用行为,应视为经过权利人的默示许可”的认定
在方正与宝洁、家乐福侵犯著作权案中,法院认为:购买者对于汉字字库产品中具体单字的利用通常不仅限于电脑屏幕上的显示行为,还会包括将其进行后续使用的行为。后续使用的行为既包括非商业性的使用行为(如为个人或家庭使用目的调用字库中的单字进行文件编辑的行为等),亦包括商业性的使用行为。在商业性使用行为中则既包括购买者在其内部范围内使用字库中具体单字的行为(如在经营过程中在计算机上进行文件编辑的行为,将编辑的文件打印输出的行为,为客户进行广告设计的行为等),亦包括购买者将其使用结果进行后续再利用的行为(如将编辑的文件进行公开展示,将广告设计结果许可广告客户进行后续再利用等)。
本院认为,在权利人无明确、合理且有效限制的情况下,上述行为均属于购买者合理期待的使用行为,应视为经过权利人的默示许可。原因在于汉字字库产品系以实用工具功能为主,以审美功能为辅的产品,在上述使用方式均属于汉字工具的正常使用方式的情况下,上述行为原则上均属于购买者合理期待的使用行为,应视为经过权利人的默示许可。
本院之所以认为汉字字库产品系以实用工具功能为主,以审美功能为辅的产品,系考虑到汉字字库产品系根据国家标准设计的产品,根据国家标准设计的通常仅可能是适于批量生产的工业实用品,而不可能是纯艺术品,故汉字字库产品必然具有作为汉字工具使用的实用功能。当然,本院同时亦认为汉字字库产品亦可能同时具有美感功能,而购买者之所以会在不同字库产品之间进行选择,亦是因为不同字库产品体现的美感有所不同。但应注意的是,即便对于具有鲜明特色及较高艺术性的汉字字库产品,购买者购买时首先考虑的亦并非其美感功能,而系其具有的工具性。只有在满足这一需求的情况下,购买者才会考虑其美感功能,并在具有不同美感的字库产品之间予以选择。如其仅仅希望获得视觉美感享受,则会选择购买通常意义上的书法作品的这一载体,而非汉字字库产品。鉴于此,本院合理认定汉字字库产品是以实用工具功能为主,以审美功能为辅的产品。
三、实务思考
计算机字库单字是由字体设计师绘制、设计的,与书法一样,都是通过笔画的粗细、笔画的方向、笔画之间的结构等体现该造型。如果该艺术造型除了具备汉字基本构造传递信息的实用性,还具备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符合“美术作品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的构成要件,则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上的保护。
计算机字库是一个集合物,集合了一个个含有相同特征的字体单字。由于计算机字库都是按照国标规定的汉字数量制作,故其在内容的选择和编排上均不存在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因此计算机字库并非汇编作品而是数据库。计算机字库软件是为了得到计算机字库单字这种结果而由计算机调用的代码化指令序列,属于可以对字库数据进行编译调用的计算机程序,可以得到《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
计算机字库单字著作权侵权判定步骤:
1、该单字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该单字的字体设计是由作者独立创作,该设计是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立体的艺术作品,该作品还应满足具有审美意义这一要件;
2、该单字的形体设计是否可与实用性相分离。文字是一种表意符号,用于传递某种信息,具有实用性的功能。古时的一些字体历史悠久,如:楷书、隶书、行书等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现有的一些字体,如:倩体、舒同体等都是在公有领域字体的基础上形成的演绎作品。该单字作为一种实用艺术品,其“艺术性”与“实用性”功能往往结合在一起,该单字必须能够将其“艺术性”与“实用性”功能相分离,其“艺术性”才可以得到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保护。
3、将该单字的“艺术性”部分与公有领域的文化遗产相比较,剔除公有表达部分。字体创作都是在保持文字基本构造的基础上进行的,可创造性空间不是很大。因此,必须将公有表达部分剔除,避免将公有领域部分纳入私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4、将“单字笔划少、创作素材单一”的剔除。因为,有些单字笔划少、创作素材单一的不具备创造性的空间,而且因为有限表达形式的限制,不能得到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保护;
5、剔除“合理使用”。我国著作权法为了保护公共利益,采用列举式的方式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的情形。司法实践中通常对合理使用采用“三步检验法”:(1)合理使用只能是在非营利性的、为社会发展需要而不得不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应如个人使用、适当引用、新闻报道等;(2)合理使用不得与作品的正常利用相冲突,不得影响原作品的正当使用;(3)不得损害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通常我们认为,普通民众在日常商务活动中使用,如个体户在店招、名片上使用属于合理使用;
6、侵权后果通常应当采取支付字体许可使用费的方式,而不应当采取停止侵权的方式,避免形成对汉字工具的垄断。
责编/孙亚超 微信号:elesun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