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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林肯 YOUNG MR. LINCOLN (1939)
YOUNG MR. LINCOLN 导演: 约翰·福特
编剧: 拉玛·托尔蒂
主演: 亨利·方达 / 艾丽丝·布雷迪 / 玛乔丽·韦弗
类型: 剧情 / 传记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1939-06-09
片长: 100 分钟
又名: 少年林肯
IMDB链接: TT0032155
豆瓣评分:7.6
剧情简介:
美国林肯总统以解放黑奴的功业留名青史,但约翰.福特导演的这部林肯传记片却将剧情焦点放在律师时代的年轻林肯身上。他刚在伊利诺州进入社会工作时,对自己的前途并无定见,曾经在女友的坟前默默祈祷,渴望获得指引。后来决定进入法律界,接手了一些辩护的案子,但没有受到重视。直至他卷入了朋友的两个儿子被控谋杀的案子中,林肯办案的聪明和勇敢才受到瞩目,从此平步青云。本片采用严谨的片厂制作方式来突显其舞台化剧力,崭露头角的小生亨利.方达将主人翁的精神和气概刻划得入木三分,是与《乱世佳人》同年面世的一批好莱坞佳作之一。
电影场景一:
影片中阿姆斯特朗被法庭指控谋财害命,林肯出庭为被告进行辩护。此案的原告是一位有钱人,他收买一位名叫福尔逊的人作伪证。在法庭上,福尔逊发誓他亲眼看见被告开枪杀人,被告一时有口难辩。
林肯仔细研究全部案卷,调查了案发现场,他掌握了大量确凿的证据。在法庭上和原告展开辩论。
林肯首先问证人:“你确定开枪杀人的就是阿姆斯特朗吗?”
“是的,我可以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福尔逊答。
“你当时是在草堆后面,而被告是在大树下,对吗?‘
“是的!
“草堆和大树之间有30米的距离,你确信没有看错人吗?”
“没有,我看得非常清楚,因为当时月光很明亮。
“你敢肯定不是从衣着或身材上确认的吗?”
“不是,我看见了他的脸,因为那时月光正好照在他的脸上,我看见他脸上充满杀气,拿枪的手还在不停地颤抖。”
“那你能说出当时确切的时间吗?”
“当然可以,因为我回到屋里时,闹钟正好响起,时间是深夜11点。”
听到这里,林肯马上面对听众和法官说:“可敬的法官和各位陪审员,我敢百分之百地说,这名证人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他一口咬定他在10月18日晚上11点钟时,在明亮的月光下看清楚被告的脸。请各位想一想,按照天文历法来计算,10月18日那天应该是上弦月,到了晚上11点时,月亮就不见了,哪里还有明亮的月光?进一步说,假设证人对时间有些模糊,那时月亮还没有落下,但他所处的位置是在东面,被告人站立的大树是在西边,月光也应该从西边往东边照射。如果被告脸朝大树,月光可以照在他的脸上,因此证人看到的不是他的脸而只能看到被告的背影。如果被告面对着证人,月光只能照到被告的后脑,证人又怎么能看到被告被月光照射脸呢?”
林肯话音刚落,全场掌声雷动,连法官也不禁微微额首称是。
法眼视角:
这一精彩盘问中所适用的技巧是现在美国法庭诉讼中交叉询问经常使用的一种询问技巧。林肯总统在法庭上的这段盘问也成为美国法庭证人询问的经典之作,而广为流传。林肯的交叉询问,揭穿了证人的谎言,终于使被告得以无罪释放。
交叉询问或交互询问、交叉寻问(CROSS EXAMINATION)是英美法系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指有关双方当事人对证人交叉盘问的一整套规范。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在通常的诉讼程序,只要有证人出庭,都将进行对证人的交叉询问。由于交叉询问是一种专业很强的法庭技术,所以一般对证人交叉询问都是由双方律师进行。交叉询问首先由申请提出该证人(也称为“己方证人”)的当事人(通常是该当事人的律师)对该证人进行询问,称之为“主询问”(DIRECT EXAMINATION; EXAMINATION IN CHIEF),然后由对方当事人的律师对该证人进行询问,称为“反询问”(CROSS-EXAMINATION),最初询问证人的当事人或律师还可以对证人进行再询问,称为“再主询问”(REDIRECT EXAMINATION);再主询问之后,也允许实施反对询问的当事人或律师实施再反询问(RECROSS-EXAMINATION)。主询问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证人的询问使该证人将有利于己方的有关案件事实反映出来,作出支持自己主张的证言,以取得事实审理者--陪审团或法官的理解。反询问则相反,主要有两个目的,其一,通过反对询问,发现证人证词的破绽,以达到证言无效或使陪审团或法官对该证言持有怀疑的目的,或通过询问以否定证人的作证资格。其二,从反对询问中发现或找出有利于自己的事实。
英美交叉询问制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交叉询问制属于事实审理阶段的法庭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和过程。
2、在英美诉讼中,证人具有很强的附属性,即证人是 “当事人的证人”。证人是否出庭由当事人保证,法院没有义务保证证人的出庭。证人的报酬也是由当事人支付。
3、只有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律师才能询问证人,法官不得询问证人。相比之下,大陆法系国家没有实行陪审制,法官可以直接询问证人。证人证言的效力是由法官根据自由心证的原则来确定的,因此,证人证言的质证过程就无法在法庭中全面展示。
4、证人询问只能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不像大陆法系国家那样,证人可以通过陈述的方式描述案件的事实。
5、在交叉询问中适用严格的证据法则,禁止使用传闻证据。
6、可以实施诱导性询问。所谓诱导性询问,是指询问人向证人提出具有启发性、提示性作用的询问。关于诱导性询问也有十分复杂的限制性规定。
交叉询问中的盘问对象不仅包括一般的证人,也包括专家证人(EXPERT WITNESS)。专家证人是指那些精通某一类领域知识和技术的专门人员。专家证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专门问题陈述意见和观点。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方面,专家证人与我国的鉴定人有相同之处。当事人聘用专家证人的目的是利用专家证人所具有知识和经验在诉讼中就案件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词。由于专家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专家证人的证词就比一般证人的证词对陪审团的陪审员具有更大的影响作用。在诉讼中,为了赢得官司的胜利,双方当事人往往都可能聘请专家证人,以确定案件所涉及的专业性问题。例如,在房屋质量纠纷中,双方将会聘请建筑专家作为专家证人。
交叉询问使律师具有了在法庭上展现口才的绝佳机会,使人们能够欣赏到法庭辩论的精湛技艺,当然这只是交叉询问的魅力之一。交叉询问的魅力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英美诉讼的民主理念。即在诉讼中尽可能实现当事人双方攻击和防御的平等、诉讼武器的平等。
结语:
影片扣人心弦,情节波澜迭起,精彩程度堪比现代版“福尔摩斯”。尤其是在《林肯律师》法庭戏中,精彩的法庭辩论让这部片子十分亮眼。不仅有控辩双方的对决,还有主角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斗法,交叉质询时而如枪林弹雨,时而如静寂里的一声狙击,机锋往来,悬念与张力十足。
编排/郗博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