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身为法律人,有些体会只有法律人最能理解。在你的执业生涯中,哪些经历和情感让你不吐不快?哪些心得和体会希望与同行分享?每周四晚八点“夜聊会”,与所有法律人一起聊一聊你眼中的律界人生。
曾几何时,年少懵懂,青涩而幼稚。辗转于双手之间的一封亲笔信,迟迟没能传递出去。芳华易逝,过后回眸,思绪中夹杂着一丝无奈与感慨,但愿伊人仍在灯火阑珊处。青春最美好的地方之一,就在于感情上真挚且淳朴,而又不失热切与憧憬。一直以来,有许多的影视作品诸如《离婚律师》、《何以笙箫默》等描绘着法律人的生活,一度让广大观众置身其中,津津乐道的谈论着,想象着,而似乎,又有那么一点小小的疑惑,好奇着真实的法律人世界。姑且不说别的,法律人如何看待爱情?律师是否真的如剧作中展现的理性又耿直?婚姻与爱情于法律之上难道是一纸协议与权利义务?种种问题的思考,直面着法律人的爱情观,也反映着法律群体的道德价值取向。对此,每个人的经历和环境造就了不一样的认知视角,而小编在此愿引用几则法律人视角的理解,一来供同行之间交流,再则向非圈内人士展现真实的法律人。
今晚我们聊聊:“法律人的爱情观”
无讼观察员/王昊宇
男士篇
杨阳 江苏中立信律所
爱,从来就不是一件小事;情,谁又能逃过了这一生?
爱与情,生与死,天南海北,绵延不尽;从古至今,亦遥遥无期。
爱是什么?如何去爱?一千个人或许有一千种答案。
我认为:
首先,爱情需要忠诚。人们总是无法抵挡爱情的魔力而坠入其中,然而令人悲愁哀戚的是爱情是一件多么疯狂又多么鲁莽的事,人们不仅容易陷入又容易变心。朝三暮四、喜新厌旧,缺少忠诚的爱情是终究是无法维系的,所以忠诚是真正爱情的必备之物。
其次,爱情需要勇敢。爱或许就是这样,当感觉来的时候,什么都阻挡不住,就趁着那份感觉勇敢的走上去,毫不犹豫的走上去。当爱来临的时候,什么世俗的左右,流言蜚语,现实的差距都让它闪到一边去,让我们为那份真爱去勇敢一回。
最后,爱情需要用心。两个人之所以能走到一起,都是因为彼此有相同的爱好,但时间久了,你就会发现对方身上的缺点越来越多,这个时候,需要的是你的理解和包容,而不是用你咄咄逼人的口气去伤害她,别忘记你们当初在一起是因为对方身上的优点吸引了你。
总之,如果有了甜蜜的爱情,就要懂得珍惜,别回过头,才发现,你的愚蠢失去了最美的她!
陈世银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爱情,是有你一路的陪伴
何为爱情,应当是双方各取所需,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关系。有的人觉得爱情是婚姻的基石,有的人觉得爱情是他的全部,这些都没有错。生活是自己过的,恋爱是自己谈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双方觉得好就好,谈恋爱也好、婚姻生活也好,应当是彼此有相濡以沫的坚定,也有互不打扰的淡定,有同舟共济的愿景,也有互不依赖的勇气,同时应该是对自己会更笃定,对爱情会更淡然,而对伴侣又会更从容。爱情,从来是你在的时候,我们很好;你不在的时候,我也很好,等你在一起。有时候会碰到一些婚姻纠纷的案件,惊讶的发现一些离婚的年轻人,他们因为一不小心发现恋爱结婚之后,在热潮褪去,没有从前的你侬我侬,也没有热恋中的感觉,每天洗着油腻腻的碗筷,吃着有一搭没一搭的饭,一起看着无聊的肥皂剧,然后还做着不一样的梦,然后就要去离婚。我一直在想这样的婚姻为什么要去结,应当需要多经历才能携手步入婚姻殿堂,否则伤害的只能是彼此,法律能解决的是离婚,却无法解决感情问题。
真正成熟的爱情,不是我永远离不开你,而是我爱你,也确定和你在一起,我们彼此共同前行也倾诉,一路小打小闹,一起度过漫长岁月。一个人对爱情成熟,对生活就不容易迷失方向。爱情观越不成熟,一旦有任何闪失,很容易把苦心经营的一切摧毁。我们或许要知道,很多弯路,都是因为我们想当然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好的爱情和婚姻,从来不需要太多的负担和胆战心惊地经营。而是你慢慢会知道,婚姻是两个人的事,而不是你一个人的。你慢慢也会懂得,扮演好婚姻中的角色,做好所有的事情,就已然足够。爱情是生活的一部分,但绝不是生活的全部。当爱情不是你的全部的时候,就不容易失望,否则一旦失去,就容易一无所有。成熟的爱情观,每一个人都要有。一个人很轻松,两个人都很自在。很喜欢一段话:婚姻和爱情其实都是一场长跑,不要总想着加速,那样很容易倒在半路,不如匀速前行,然后走到白发苍苍。
用以自勉,用以共勉。
陆林林 江苏千树律师事务所
我眼中的爱情观
提到爱情观就不得不联想到前些日子热度一直不减,发生在各地的“情杀”事件。其实纵观各个案件来看,之所以发生“得不到,就毁掉”的事件,我认为根源就是没有树立一个良好的爱情观,对于取舍不能做到拿得起放得下。
诚然美好的爱情总会令人心头滋生暖意,恋恋不舍。但是爱情是两人之间世界的碰撞,既然每个人是独一无二的个体,那么必然会有诸多地方需要磨合。倘若能够互相配合,互相理解,那么必然能够修得正果。但是假使未能如愿也应放下,彼此祝福才是。
我眼中爱情观可以套用那句俗话“爱就是克制”。
两人的相处过程中总归是会发生对同一事物不同看法的碰撞,如何能够站在对方的立场来考虑问题?这就是一种自我主张的克制。面对不同的看法,如何能够做到互相配合将问题解决才是关键。而很多人都容易在处理这种碰撞的过程中带入过多的个人情绪,却忘记了自己的初衷是协同对方一同解决问题,将解决问题演变成一场辩论赛,由此可想结果最终是不欢而散。
没有执念,何来苦恼?收起自己的锋芒,免得刺伤对方才是爱情中彼此应该思量的地方。
女士篇
徐丹阳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法律人的爱情观
“你们两个人谈恋爱,是不是经常会因为一个事情辩论起来?”这是非法律朋友经常会问的一个问题。没错,这确实是一个令看过欧美律政片的非法律人疑惑的问题。理论上说,法律是一个理性的词汇,爱情是个感性的词汇,当两者碰撞在一起,究竟会发生什么,是理性战胜感性,还是感性战胜理性?
我想说,这个问题确实与专业视角和职业习惯有关,但再往前走一步,你会发现其实答案并不取决于这些,而是取决于两个人的信念。
一是对三观的信念,二是对爱情的信念。
法律人的职业习惯是逆向式,怀疑式的,逆向式即看待问题不是正面去验证事情的可行性,而是反面去验证事情的风险在哪里,怀疑式即嘴巴说的和眼睛看的都不一定真实,只有亲眼所见加上亲自推理才能初步确定真实与否。这种职业习惯自然会导致情侣在相处的过程中经常发生否定对方和自我否定的情况。
但这种情况往往是轻微的,可接受的,可遗忘的,当然也有可能因为一个观点的争执而发生严重感情矛盾,但这种可能性发生的基础是争执观点涉及原则性问题且双方均不可妥协,或者双方均不大成熟。
那为什么说取决于信念呢?因为上述所谓原则性的问题实质上反映了一个人对三观的信仰,而所谓轻微的,可接受的,可遗忘的问题实质上反映了一个人对爱情的信仰。
所以说,法律人的爱情与专业相关,可能因法律而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相守,但最终决定爱情的不是外在的专业,而是内在的信仰。
赵晶 山东舜翔(枣庄)律师事务所
法律人的爱情观
爱,是世界上最宝贵、最纯洁而最具穿透力的一份情感,无法用言语形容它的那份深挚,在对待这样美好的事物时,法律人其实与一般人无异。对外面的当事人,讲的是法;对自己的爱人,讲的是情。
“只因为在人群里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这句歌词同样也适用在法律人的身上。在社会一般人的眼中,法律意味着“刻板”、“理性”、“较真”,与爱情世界中的“温柔”、“激情”、“浪漫”距离遥远。但其实,法律人应该是最懂得爱的,因为法律人的爱懂得责任,知道如何负责任的去爱,如何对所爱之人担责。曾经有个法律人对我说,“我爱你”三个字代表着沉甸甸的责任。是啊,当把“爱”字说出口、跟对方说想一辈子在一起时,就已经作出了庄严的承诺。这是对持久爱下去的担当,是对“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的渴望与坚定。
古往今来,爱情是被诗人吟唱、传颂的永恒话题。但或许很多法律人自己也不会知道,法学院其实也成就了很多诗人。有写过表现男女青年之间浪漫爱恋《歌集》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著名诗人彼得拉克,有歌颂“爱情的散步就是天国的跳舞”的歌德,有吟诵“眼睛为她下着雨,心却为她打着伞,这就是爱情”的泰戈尔,有“今夜我不会遇见你,今夜我遇见世上的一切,但不会遇见你”的海子,也有曾因热爱而将“一生至少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引用在《忘了自己》里的徐志摩。法律人,在爱情面前,一样有情怀。
真挚、坚定、信任、包容,长久,法律人心中的爱大抵是这样。
莫燕雯 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
法律人的爱情观
无疑,法律人可以说是理智的代表,而爱情一词又是感性的,法律人的爱情观在笔者看来就是理智中的感性,若有最高境界,那么也可以抛弃那多余的理性。
一、理智中的感性
在笔者看来,法律人的爱情是讲究匹配程度的,从认识到了解,一定是在三观上寻求契合程度,如果话都说不满三句,何谈爱情?那这里匹配度也并非大众意义上的“门当户对”,笔者认为的法律人虽然理智,但对爱情讲究的是深层灵魂追求,包括双方的主动性、同理心、浪漫度、事业心,一个眼光长远不会局限于眼前苟且的法律人,怎么能容忍爱情的另一半是一个只享受当下的人?理智不允许!此时理性必然会战胜感性,一段感情也无法开始。
何谓理智中的感性呢?如果找到一个在主动性、同理心、浪漫度、事业心上恰好合拍的对象,感情一旦开始,天平便会不断倾斜。一个连法律哪一条哪一款都背得住的法律人,不要怀疑他们的细致程度,细节中尤显感性的存在。
二、Soulmate
如果说法律人可以为了爱情抛弃理性,那么一定是上一层定义中的最高境界,也就是匹配度为100%的Soulmate。当然100%是非常难的,基本上接近于不可能,除非发生在同行领域,几率会大一些,但是法律人的爱情又难萌芽于同行,因为惺惺相惜多半成为最好的搭档、合作伙伴,即便是主动性、同理心、浪漫度、事业心契合程度近乎100%的Soulmate最终也只能成为partner,笔者深有感触,毕竟爱情的发生也讲究天时地利人和。
如果有这样的Soulmate,法律人为了爱情也会放下理性,不再有任何条款的约束,对男生来说此生她既是铠甲也是软肋,对女生来说自此可以为他洗手作羹汤。
最后,用民国结婚证书上的一段话做结尾:“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愿法律人此生都能拥有自己最喜欢、最舒适的爱情。
下期话题:
律师总是以专业的身份和面貌出现,纵有舌战群儒之姿态,不乏以一当百之魄力。精英感是律师给大众留下的深刻印象,每当脑海之中出现律师这个概念,几乎都是西装革履,对峙公堂,潇洒而又自信,满满的正义感。然而,一个好的律师一定不是孤军奋战,其背后一定存在着一个强大的律师团队,不仅是智囊团,更是法律能量的储存点。对于律师团队而言,如何协调好团队内的分工配合,也体现了团队负责律师的能力和价值。好的团队配合一定带来效率、精确打击甚至是品牌化的商业价值。那么,有什么团队合作的技巧可以帮助资源整合、内部结构优化?针对不同的团队成员,如何发掘各自的潜在价值和能力?在团队中,如何根据自己的特点配合团队产生更大的价值?本期夜聊会,看看法律人眼中的团队配合是如何操作的?
下期夜聊会主题:“团队合作,这些技巧你需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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