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项法律制度的最好解释常常藏身于其历史而非它现在的运行中。
——[德]伯恩哈德·格罗斯菲尔德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以其对市场经济和家庭生活的全面调整,深入而持久地型构、塑造着一个国家、民族、社会和人民鲜明的整体气质。借助民法典,大陆法系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社会生活的理性化。
在“中国民法典时代”即将正式到来之际,不妨跟随我们一同感受世界民法典立法历程的前世今生。
罗马法源流
理性光芒初闪耀
产生于公元前5世纪的《十二铜表法》是古代西方成文法典的经典代表。这部最早的罗马法文献堪称古罗马国家,乃至整个西方世界立法的纪念碑。古罗马著名史学家李维称之为“全部罗马公法和私法的渊源”。
公元527年,查士丁尼执政,次年2月13日,他任命了由当时著名的大法官和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对历代皇帝的敕令、元老院的决议、裁判官的告示以及古典法学家的著作进行审订和编纂。从公元528年起到534年止,仅6年时间共编成《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和《法学总论》(也称法学阶梯)三部法律文件。这就是后世所称的《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它的诞生,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完备阶段。而它的独特魅力不仅在于客观地反映了商品经济的规律,其中所蕴涵的人文价值也经久不衰、深深吸引着后世法律人。
美国历史学家莫里斯对此确切地评论道:“罗马人用武力征服全世界,并没有像他们那种伟大的法学之不朽的力量那样来得大。”
查士丁尼以后,罗马法长期不受重视。直至中世纪,当工业和商业,起初在意大利,随后在其他国家,进一步发展了私有制的时候,详细拟定的罗马私法便又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
1756年的《巴伐利亚民法典》,是真正意义上近代民法典编纂运动的开始。
它采用四编制的结构:第一编是人法,第二编是物法,第三编是继承法,第四编是债法。把继承法单列一编,体现了潘德克顿体系的立法模式。和后来的《德国民法典》相比,只差一个总则。这种模式,不仅对以后的德语世界,也对全世界的立法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中也包括中国。
法德民法典
“大陆法系”奠定全球法律制度半壁江山
1804年,在主权思想、法国大革命、拿破仑执政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法国民法典》横空出世,它既是资产阶级处于上升期的治世宝典,也是市民阶层宣扬权利的圣经。它是资产阶级国家的第一部民法典,是最典型的资本主义民法典,是近代欧洲法典编纂运动的集大成者,更是迄今为止施行时间最长的民法典。
拿破仑本人也亲自参与到了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中。他坚持民法典必须明确简练、清楚易懂,能够为一般民众所接受。法国民法典语句流畅、格调优美,采用了查士丁尼主持编撰的《法学阶梯》的体例,由序编和三卷组成。
1840年司汤达给巴尔扎克的信中称:“他在写作《巴马修道院》时,每天早上都要读几页《民法典》,以便‘把音调准’。”
在这200多年中间,许多国家主动或者被动地接受了这部法典,《法国民法典》因此而成为大陆法系的一面旗帜。在过去的岁月里,它受到无数赞誉和无上景仰,被普遍誉为“摧毁了旧社会, 开创了一个新社会”的自由资本主义民法的典范。
如今,历经近代法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危机和大动荡,其生命力不仅没有衰竭,反而持续地规范和塑造着法国的民事活动,保持着长久生命力。
如果说四个月就起草完毕的《法国民法典》饱含了法国人令人倾倒的激情,那么制定过程历时二十余年的《德国民法典》则体现了德国人严谨深邃的理性精神。
在拿破仑解散神圣罗马帝国之前, 德国是一个由300余个诸侯国组成的松散邦联。1871年,德国实现了统一,对于统一的法律规范的要求日益强烈。
1814年蒂堡发表了“论制定一部统一的德国民法典的必要性”一文。同年,萨维尼发表“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一文,提出争锋相对的主张,自此拉开了有关法典化,以及由此触发的对于德意志民族全部文明史本身争论的序幕。
萨维尼在论战中取得胜利,《德国民法典》的出台也因此拖延了接近一个世纪。
《德国民法典》是19世纪后半期最终完成的潘德克顿法学的产物,在这一方面, 德国民法典的思想基础与理论构成比法国民法典远为复杂。它的一大特色就是五编的结构体例:总则、债的关系法、物权法、亲属法、继承法。在法典体例方面, 我国民法典便大体上借鉴了这一五编体例模式。
民法典时代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
东方人的法典情结由来已久,自李唐以后形成的“唐律情结”绵亘至近代。明治政府成立后不久,便开始了以欧洲近代资本主义法律体系为参照的法治制度方面的改革。
在法律编纂过程中,产生了不少争论,尤其以1898年《日本民法典》的制定过程最为典型。
起先,日本“旧民法”的编撰以法国法为基础,在后续法典的编纂中则同时吸收德国法、英国法为要素。法典论争中的许多意见,最后也反映到了新的法典编纂中。
1921年3月,苏俄推行了新经济政策,在此背景下,列宁认为立法活动以及法律的系统编纂对新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他明确指出:“要根据法制来管理国家。”
就这样,1922年《苏俄民法典》成功编纂并通过,令世界大为惊奇,吸引了全世界特别是资本主义国家法学界的目光。我们见到了第一部社会主义的民法典,它完全颠覆了沙俄时代的民事立法,确认了十月革命后形成的苏维埃经济体制。
如今,我们即将看到的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曾经历四度修订,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草案现已编纂完成。
5月22日上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公布。
德国法学鸿儒萨维尼曾谓「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作为一部21世纪的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必将承载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特质和文化特征,融入开放、包容的时代精神,昭示于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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