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 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操作指南
张金凤 张金凤   2018-08-19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联系无讼阅读小秘书(wusongyueduxms)

 

实践中,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较多,大部分用人单位皆因证据不足败诉。本文作者以实践经验总结用人单位如何通过合理合法形式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该条款赋予用人单位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适用此条款的关键点是: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理,该制度已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知晓该规章制度,劳动者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之规定,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确认其行为系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一、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合理合法

 

规章制度被比喻成用人单位的“法律”,是单位规范其员工的依据。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享有一定的管理权,这种管理权一般通过规章制度实现,即用人单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自治管理权。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规章制度很多,合理合法如何确定?结合仲裁委、法院判案实践,对于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符合常理、相对人性化,一般均认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熟知劳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有懂法律的员工,在招聘过程中有倾向性的选择法学专业候选人,参与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对于不具备这样条件的单位,可以将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交予法律顾问或者律师审查,以便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对于制定的规章制度应该符合一定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于有职工代表大会的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尤其是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应该有职工代表参与;对于初创企业来说,组织机构尚未健全,最好的办法是全体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最切合实际的操作方法就是将制定的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由全体职工签字确认。(以下范例,笔者独创)

ⅩⅩ规章制度确认单

 

本人ⅩⅩ,系ⅩⅩ公司员工,全程参与公司ⅩⅩ规章制度制定过程,并提出方案和意见,现本人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颁布实施的ⅩⅩ规章制度予以认可并承诺遵守。

                   

确认人:

                            

日期:

 

以上程序既是员工对规章制度的确认,又起到送达确认的作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可作为证据使用,用以证明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具有合法性,一举三得。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一般都是用已有的规章制度管理新入职的员工,通俗的讲,员工在入职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规章制度。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必须在程序上加以完善,旧制度才能规范新入职员工。

 

用人单位向新入职员工告知已有劳动规章制度,做法不一。有的单位是HR口头告知、有的单位是在OA办公系统予以公示、有的单位将简单的规章制度装裱挂在墙上等等。(以下范例,笔者独创)

 

新入职员工学习规章制度确认表

 

员工ⅩⅩ于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入职,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部门)已向我告知公司所有的规章制度。

 

本人已知晓公司所有的规章制度,并掌握其内容及含义,本人承诺遵守所有规章制度并签字予以确认。

 

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岗位职责、薪酬制度等。

 

本人已领取《员工手册》并承诺在离职时将此交回公司。

 

员工签字:

                             

日期:

 

二、规章制度中应明确何种行为是“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对于何种行为是“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有的单位想当然的认为,员工的行为只要是“很过分”就可以认为是“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其结果是在诉讼或仲裁中因举证不能而败诉。

 

对于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宜将一些行为直接定义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比如:员工入职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陈述;受到警告处分两次,受到严重违纪处分一次;迟到早退每月六次或六次以上;工作严重不负责,因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ⅩⅩ元以上;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等等。对于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完全是单位行使“自由裁量权”,依据用人单位的性质不同可以作出相应的规定,只要合理合法即可。

 

三、员工违法单位规章制度后,单位应履行相应告知程序并保存证据

 

员工存在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第一时间应固定证据,其方式可灵活选择,比如录音录像,视频监控,证人证言,员工自认等等。同时,单位应该制作书面性材料送达违纪员工,并让其签字确认。对于送达方式,建议最好选择书面确认方式。对于电子邮件等送达方式因无法确定收件人是否查看,取证比较困难,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在单位,单位相对来说比较被动。(以下范例,笔者独创)

 

ⅩⅩ公司对违纪员工处罚确认单

ⅩⅩ员工:

 

ⅩⅩ公司员工ⅩⅩ于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因ⅩⅩ(具体违纪行为),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你予以   £警告 £罚款 £(其他处罚方式)处罚。

 

送达时间:

 

送达人:

 

本人对以上事实予以认可,并接受公司处罚。                           

 

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日期:

 

以上是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的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操作要点,希望能帮助用人单位解决此类问题。

 

编辑/董唯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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