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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是柏拉图最重要的一本对话录,是西方哲学的经典之作,书中广泛涉及民主、宗教、道德、艺术、教育等诸多问题,可谓之一部大百科全书。而柏拉图这种对话式的写作体例,使之不仅为一部哲学名著,同时也是一部文学名著,成为西方知识界必读之元典。每读此书,都有不同收获和感悟,尤其是对柏拉图谈及灵魂正义,人们应该追求至善的理念,建立哲学王的统治,都颇有所思。
哲学王是柏拉图所建构的理想国的统治者,而在“法律帝国”里,律师作为经历法律专门训练的法律职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法律服务,传播法治理念,把正义播撒在人间。本文主要谈一谈对柏拉图所构想的哲学王与律师职业以及人生发展之处境的浅显看法。
一、哲学王及其产生
哲学王是柏拉图所要建立的理想城邦的核心,缺少了哲学王就无法建立理想的城邦。柏拉图所描述的哲学家是专注于知识、真理,能够追求本真,观看到善的理念的人,他们不会像众人那般关注琐屑人事或者为意见所迷惑,沉醉于权力争夺或者物欲享受。哲学家具有智慧的品行,具有超凡脱俗的能力。
哲学王的培养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要从禀赋良好的人中加以长期的不同科目的训练和考察,才能有所成就,实现灵魂的转向。为了把他们“带到上面的光明世界”,“从冥土上升到天上”,他们要学习数学、几何学、天文学、音乐学,最后还要学习辩证法。这样哲学家才能接受最后的考验,要求“他们把灵魂的目光向上方,注视着照亮一切事物的光源。在这样地看见了善本身的时候,他们得用它作为原型,管理好国家、公民个人和他们自己”。
这种统治者,因为已经把握了真正的善的理念,所以摆脱了世俗名利的桎梏,并不热爱权力,又因为他们不热爱权力,恰恰使他们成为最理想的统治者——他们不会用权力谋私利。诚如老子所言:“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二、洞穴喻与哲学王悖论
在《理想国》第七卷中,柏拉图提出了著名的洞穴喻来说明哲学家与其他人的区别。在洞穴中一开始所有的人都是被束缚、别禁锢的,只能看到影像。直到有人被解除了桎梏,并慢慢走出洞穴,并最终看到太阳,知晓太阳才是万物之源,进而观感到善的理念。
但是,这时问题出现了,苏格拉底说:“我们作为这个国家的建立者的职责,就是要迫使最好的灵魂达到我们前面说是最高的知识,看见善,并上升到那个高度;而当他们已经到达这个高度并且看够了时,我们不让他们像现在容许他们做的那样”。也就是说,不能让哲学家“逗留在上面不愿意再下到囚徒中去”。
这时格劳孔就指出,这样做不是“委曲他们,让他们过较低级的生活了,在能够过较高级生活的时候?”于是哲学王悖论就出现了,为了摆脱对权力以及物欲的束缚,柏拉图设想了一种更高级的生活,那就是哲学家思辨的生活,当哲学家可以过这种更好更完满的生活时却又强迫他们返回到世俗意见世界中。“他们得用大部分时间来研究哲学:但是在轮到值班时,他们每个人都要不辞劳苦管理繁冗的政治事务,为了城邦而走上统治者的岗位——不是为了光荣而是考虑到必要”。
苏格拉底认为,强迫哲学家关心和护卫其他公民的主张是公正的。首先,立法不是为了城邦任何一个阶级的特殊幸福,而是为了造成全国作为一个整体的幸福,所以哲学家不仅要自己观看善,还要用观察到的善来治理城邦。这时的哲学家因为知道善的理念,知道了什么是最幸福的生活,而不会再为权力而争夺、厮杀。其次,哲学家是城邦培养出来的,他们受了比别人更好的更完全的教育,有更大的能力参加两种生活。最后,哲学家特有的品质使得他能更加有效地管理城邦。因为他们已经看过美者、正义者和善者的真实,能够辨别各种不同的影子,并且知道影子所反映的。于是,便得出结论说这“是在向正义的人提出正义的要求”,把“强迫”哲学家下到洞穴返回世俗生活看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三、律师个体完善与职业(社会)担当
哲学王悖论在社会发展中具有某中必然性,其真正的意图或许也可以说明人性的发展会导致人性困境。作为律师,一方面作为个体我们选择这个职业,不断经受法律训练,每个人都理智上的去追求优秀,去独善其身,加强自身修养,追求个体之完善;另一方面,作为社会之一分子我们都生活在社会之中,都有自己的社会角色担当,并且要把这个社会角色扮演好,这是我们人性之社会性的本质所决定的,谁也没法摆脱去,除非脱离这个社会。
但是作为个体完善的追求却总是和自己社会角色的社会担当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甚至是发生冲突,每每困扰着我们。我们要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要追求终极的善,可是我们也要关照社会,如苏格拉底般下行到比雷埃夫斯港,返回洞穴看哪些同伴,尽管有可能是危险的。毕竟我们还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神,所以我们还要进人间的使命。
在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中》一书中,主人公霍尔顿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律师家庭,在谈到未来的职业选择时,他说“律师倒是不错,我揣摩——可是不合我的胃口”,“他们要是老出去搭救受冤枉的人的性命,那倒是不错,可你一当了律师,就不干那样的事了。你只是挣许许多多钱,打高尔夫球,打桥牌,买汽车,喝马提尼酒,摆臭架子。”“即便你真的出去救人性命了,你怎么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因为你真的要救人性命呢,还是因为你真正的动机是想当一个红律师,只等审判一结束,那些记者什么的就会全向你涌来”。这恐怕也是一部分律师在当下的实际生活状态,虽因律师业务而功成名就生活福足,却失掉本心,忘记职业担当,不愿意再铁肩担正义。我想这种状况是不利于律师职业形象和融入社会发展的,也是当前大力推进律师职业伦理建设的重要原因,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诚如柏拉图在《理想国》结尾所述,让我们永远坚持走向上的路,追求正义和智慧,这样我们才可以诸事顺遂,无论是今天还是将来,无论是作为个体还是法律职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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