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怎么办
杨阳 杨阳   2018-07-24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联系无讼阅读小秘书(wusongyueduxms)

 

现如今随着车辆的普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随之增长,近些年国民的维权意识也在增强,车辆贬值损失是否能得到赔偿备受关注。首先了解下,什么是车辆的贬值损失。顾名思义,车辆贬值损失是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损,经修复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车辆的使用寿命、安全性能、操控性能等也很难恢复到以前状态,实际价值必然降低而形成的损失,即因事故导致车辆价值降低而形成的损失。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其贬值损失能否得到支持,目前理论学术争议比较大。然而在司法实践的大多数案件中,法院并不支持当事人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诉讼请求,因为根据《最高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不属于侵权人赔偿的范围。”但这非绝对,为了弥补当事人所受车辆损失,在少数特殊情形下,法官可以运用自由裁量权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严格把握其范围和条件。

 

不过笔者认为不能对于车辆的贬值损失一概不予赔偿,因为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民法对于财产损害在确定赔偿范围时原则上实行完全赔偿,以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这与侵权法补偿受害人所受损失、恢复被侵害权利的基本功能是一致的,也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此外,将修复后的车辆贬值损失一起计入赔偿损失范围,这样才能与“恢复原状”的原则相吻合。应当依据车辆贬损的程度,损失数额,相关法律依据等方面来予以考虑。

下文所述便是一则支持车辆贬值损失诉讼请求的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刚开了半年的新奔驰车被撞变了形,车主安正公司对此心痛不已。经过维修,虽然爱车恢复了原状,但经过评估,贬值了8万元。安正公司将肇事司机、车主闽旭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2009年1月7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肇事司机赔偿原告安正公司车辆贬值费8万元。

 

2008年6月11日,安正公司花了138万元购买的奔驰轿车在广西区体育中心工地道路行驶时被一辆起亚轿车撞上,导致刚刚使用6个月的奔驰轿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此,被告王某对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08年6月27日,受损的奔驰车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认为为该车事故后贬损价值为8万元。

 

安正公司认为其轿车为使用不到半年的新车,经过修理,虽然车辆的外观及使用性能已经恢复,但其使用寿命、安全性能、驾驶操控性能等难以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状态,新车因此事故已经大幅度贬值。肇事司机王某应承担安正公司受损车辆的维修费、评估费及车辆贬值损失,车主闽旭公司应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维修费用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向良庆区法院提起诉讼,索赔车辆维修费67421.81元、鉴定评估费2000元和车辆贬值损失费8万元,共计149241.81元。

 

审判情况:

 

被告王某、闽旭公司在庭审中辩称, 2008年6月11日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中的调解结果,已经类似双方对事故责任承担及赔偿事项的协议,维修费用由王某和车主闽旭公司承担,安正公司主张车辆贬值损失费用,已经超过交警部门调解结案的范围。而且,安正公司主张车辆贬值依据不足,理由有三:一是评估报告是原告单方委托;二是评估期限超过3个月的期限;三是评估价值不真实。另外,肇事车辆是购买了交通事故强制险的,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车主闽旭公司还辩称,车辆的运营支配权不是车主闽旭公司,车主闽旭公司只是登记车主,不是实际侵权人,本案中的责任应当按照谁侵害谁承担的原则进行分配,所以其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本案中,公安交警部门已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已认定王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为此,王某对本案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作为肇事车辆车主闽旭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肇事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在其强制险责任限额内履行法定义务。因此,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安正公司的奔驰车维修费,三被告保险公司、王某、车主闽旭公司均应为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鉴于安正公司的奔驰车为使用仅6个月左右的新车,虽已得到修理,但该车在事故中碰撞后修复费用较大,部分配件经修复后,很难完全恢复到事故前所具有的质量和性能等,更无法达到出厂时的标准。在汽车交易市场上,发生过交通事故车辆的估价,显然比无事故车辆要低。事故车辆所有人的此项损失,应受法律保护。现安正公司的受损奔驰车经鉴定,实际贬值损失费为8万元,为此,安正公司要求王某、闽旭公司赔偿车辆贬损损失费8万元的请求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被告虽然对原告委托的评估鉴定存在异议,但未申请重新鉴定,也无相反的证据足以反驳,法院对8万元的贬值评估予以确认。

据此,法院做出如下判决,保险公司在其强制险承保范围内赔付安正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肇事司机王某赔偿安正公司车辆维修65421.81元、鉴定评估费2000元和车辆贬值损失费80000元,共计145421.81元;车主闽旭公司对王某的上述赔偿义务负连带赔偿责任。

 

裁判解读:

 

一、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产生的评估结论是否有效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经常出现受害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评估车辆贬损价值,针对此问题通常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单方委托的鉴定,程序不合法,剥夺了相对人的异议权和举证权。而且常带有人情色彩,鉴定机构的能力如何?鉴定程序合不合法?鉴定材料是不是真实?这些都会影响鉴定结论的公正性。

 

第二种意见认为,当事人有权单方委托鉴定,只要鉴定机构有资质,鉴定结论正确,法院就应当认定。

 

在笔者看来。对于受害人单方委托形成的车辆贬损价值评估报告,只要鉴定机构具备相应资质,鉴定手段无明显瑕疵,鉴定依据充分,对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超出举证期限且受害人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对此鉴定意见,法院就应当予以采信。但另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此时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就具有不确定性,需要重新鉴定。

 

本案中,肇事方王某虽然答辩称:车辆贬损评估报告是单方委托的,但对于鉴定机构的资质,鉴定手段,鉴定依据等均没有足够的证据给予质疑和反驳,所以法院认可了该评估报告的结论。

 

二、贬值损失是肇事方还是保险公司来承担?

 

车辆的贬值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只赔偿事故引起的直接损失,且保险公司的商业三者险或者车损险条款都约定“车辆贬值损失属于免责范围”。况且《保险法》中也没有关于贬值损失的相关规定。所以保险公司一般都是拒赔的。因此,通常情况下车辆贬值损失是要向肇事方索赔。

当然了,如果哪家保险公司在提供格式条款时,未尽提示说明义务,则关于“贬值损失不予赔付”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那么恭喜肇事方,就可以找保险公司赔偿贬损费了。所以在本案中,肇事方主张车辆贬值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并没有获得法院的支持,并最终判令肇事方承担车辆贬损费80000元。

 

三、哪些情况下,法院支持车辆贬损费的情况会大一些?

 

结合各地的判例来讲,如果车辆贬值的损失同时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在最高法关于车辆贬损费的回复公布后,也还是很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1、请求赔偿的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或过错较低。

 

2、受损车辆应属于车龄较低的新车,一般不超过2年或成新率在八成以上的车辆。待售新车索要贬值费的一般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已经上路一到两年的车辆也可以争取。旧车相对车损后贬值较少、而且因长期使用存在自然贬值的因素,所以旧车主张车辆贬值费,法院一般不支持。

 

3、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程度要非常严重,而且必须是有关键部件受损。如果只是简单剐蹭等轻微车损,在修车后基本都可以完全恢复正常,不存在后续使用的隐患。而非常严重的车损,即便修复好后,也会影响到车辆的质量和性能,才可能主张到车辆贬值的损失。

 

4、事故车辆的损失必须是经过相关物价或评估鉴定机构的鉴定,折旧率和数额确定的。众所周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单纯是自己认为有损失,没有经过相关机构鉴定出具体损失数额的法院不可能支持。要如何尽可能拿出充分的、强有力的证据来说服法官呢?除了需要一个好的律师外,你还需要一份相对权威资质健全的第三方贬值损失评估报告。

 

5、车辆价值很高,售价高昂的车辆比如保时捷、玛莎拉蒂、法拉利等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修复,恐怕贬值损失也是巨大!所以,获得法院支持车辆贬损费的概率也就越大。

 

本案的奔驰轿车售价达到138万,且刚刚使用6个月,这样一辆几乎全新的豪华车,事故后即使经过修复,但总会有较大幅度的贬值。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车辆的损失也经过了相关物价或评估鉴定机构的鉴定,所以法院支持车辆贬损费,是毫无问题的。

 

结语:

 

由于车辆贬值损失的纠纷案件在近两年才刚刚出现,因此在法律上还没有相关的赔偿规定,然而,几乎每一辆车都有价值贬损的可能。此外,财产损害赔偿的首要原则应该是全面赔偿原则。只要损害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有多少损失,就赔偿多少,所以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价格贬损也应该予以赔偿。所以笔者认为在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对车辆“价值贬损”和“贬值费”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还是很有必要的。

 

编排/董唯唯


在读

热门评论

点击看看法律人在讨论什么
<<<<<<< HEAD
======= >>>>>>> 96172cdab5db5d05644eea1a7a596661ab9491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