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田超 湖北磁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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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仲裁作为纠纷解决的一种法定途径,由于其高效、快捷,备受民商事主体的青睐。然而如何有效的实现当事人的仲裁目标,仲裁过程中的财产保全便是绕不开的问题。我国《仲裁法》第28条对仲裁过程中的财产保全作了制度性安排,下面,笔者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需要,就当事人如何申请财产保全、仲裁机构如何与法院衔接、法院应该审查哪些内容作简要论述,供同仁们在实务操作中借鉴:
一、民商事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当事人如何撰写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第1条的规定,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事项: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由于该司法解释对保全申请书的内容作了详细具体规定,实务中严格照此操作即可。
2、当事人应当提交哪些保全资料
民商事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对于提交资料的要求与法院审理过程中申请诉讼保全基本一致,需要以下资料:申请书;担保书(或保证书、保函);申请人、被申请人、担保人的主体身份证明材料;拟担保的财产清单及凭证;拟保全的财产清单、线索或凭证。若担保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则还需提供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文件。
3、当事人应当向谁申请
根据《仲裁法》第28条、《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具体实务操作中,一般由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再由仲裁机构递转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二、民商事仲裁过程的财产保全,仲裁机构如何与法院衔接。
1、仲裁机构应当向谁转递保全申请
根据《仲裁法》第28条、《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被申请人住所地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具体实务中,不同地区的法院还会根据保全标的额大小、是否具有涉外因素由不同层级的法院进行保全,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1、12条的规定,国内民商事仲裁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故针对国内仲裁案件,仲裁机构应当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转;针对涉外仲裁案件,仲裁机构应当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转。至于到底选择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法院递转保全申请材料,则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有利于推进财产保全工作作个案区分。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规定并未对涉案保全标的额进行区分,仅对仲裁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进行了区分,故仲裁案件财产保全法院层级的选择仅考虑仲裁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
2、仲裁机构应当如何转递保全申请
根据《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仲裁机构应当制作提交法院财产保全的公函、并附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当事人准备的财产保全申请全套资料。参照人民法院执行公务的具体实践,转递材料时,仲裁机构应当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参加,并向法院出具工作证、介绍信。根据《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一般由法院的立案机构进行裁定,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执行。根据《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法院会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并通知仲裁机构。
三、法院应该审查哪些内容。
1、管辖审查
根据上述分析,法院应当审查:自身是否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法院;该仲裁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
2、形式审查
法院对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应当进行形式审查:是否有仲裁机构递转公函、介绍信;是否有保全申请书、担保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担保人的主体身份证明材料、担保的财产清单及凭证;保全财产清单、线索或凭证。若担保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则还需审查是否提供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文件;担保人或保证人的担保书或保证书格式是否符合《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第6、7条的规定等。
3、实质审查
法院对仲裁案件财产保全的实质审查应当与法院诉讼保全审查一致,即核实申请人保全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担保人、保证人的担保或保证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担保人或保证人的担保书或保证书内容是否符合《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第6、7条的规定;担保财产是否违反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禁止性规定;担保财产的数额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等。
四、结语。
在《财产保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各地法院审查仲裁机构递转的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申请形式、内容、标准均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和仲裁机构无所适从,从而影响办案效率。笔者结合《仲裁法》、《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对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作上述解析,希望能对司法实务界有“操作指南”之功效!不妥之处,诚望拍砖!
编排/李玉莹
责编/张洁 微信号:zhengbeiqing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