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民法典》内容浩繁,体系庞大,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实施近一年来,许多重要的民事法律概念为人们所认知,许多重要的权利关系提升了人们的法律意识。
App索要多余个人信息的侵权性,高楼抛物产生的连带责任,自主参与风险活动的风险自担等等,都从法律观念上,规范了人们的行为,理清了这些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提高了社会的法治化程度。
早在《民法典》草案阶段,无讼“民法典名家谈”栏目就已经推出了对《民法典》(草案)解读的系列讲座。我们将对《民法典》相关讲座按编分期回顾,今天要盘点的是——物权编。
物权编:有恒产者有恒心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物权编规定了各类财产关系的物权制度,在民法典各分编中排在第一编,重要性可见一斑。
物权编是在《物权法》基础上编纂而成的,对其内容进行了适当的删除、修改和增订。物权编和《物权法》一脉相承,其变与不变,守成与突破引发民众关注。从安家置业、物业邻里到大小物件归属、各土地类型权属,俱能找到相应规定。
▌常鹏翱:民法典物权编基本原则的实务运用(点击标题查看)
物权法律制度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常鹏翱老师围绕“法定原则的实务运用、特定原则的实务运用、公示原则的实务运用、区分原则的实务运用、优先原则的实务运用”等几大模块,就物权编基本原则的实务运用问题展开分享。
▌张双根:民法典下的动产担保物权体系(点击标题查看)
▌高圣平:民法典担保制度的修改与展望(点击标题查看)
【相关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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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邓珂玮
排版:梁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