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朋友提问:为什么律师要比法务更愿意学习?作为一名法务,该如何寻找自己学习的动力,成为学习型法务?今天,我将为大家分享我对于法务学习的一些体会。
在法律圈子里有种观点——同是法律人,律师要比法务更有动力、也更有必要学习,真是这样吗?作为一名老法务,我认为,在学习这件事上,法务应该比律师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思考。
第一个锦囊:学习乃法务的生存之本
这要从法务和律师工作的差异说起。
首先,律师的同事都是法律人,而法务的同事却分处业务、财务、人力等不同领域,在知识结构和思维模式上有很大差异,不容易找到同频语言;
面对相对专业的律师,法务要想和律师形成有效沟通,必须努力使自己的专业能力接近律师,还要兼顾律师思路和公司内部管理需求的有效对接和转换,这就使法务的工作面临了环境上很多的干扰和专业上更大的挑战。
其次,法务的工作繁杂琐碎,不同部门和不同层级的需求各不相同,甚至互相抵触,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关涉企业运营的方方面面,这就逼迫法务要成为杂家,能够随时高效解答各类问题。
第三,与律师着重考虑给出最符合法律规定的方案不同,法务除了要考虑应然状态,还要考虑实然状态,要从公司内部的角度在二者之间寻求合规风控的最佳措施,需要考量的因素更多元。
因此,融通内外、交通左右是法务工作的应有要求,要做到灵活而高效的应对,唯有学习,而且是广泛地学习。
第二个锦囊:养成更有利于工作的学习习惯
学法条案例是基本,就不必多说了,在这儿特别聊聊对于法理、法律逻辑和行业知识、商业逻辑的学习。
一方面,对法理和法律逻辑的学习和思考,是一个法务晋升到优秀层级的制胜法宝,甚至可以说是法务的立身之本。
前面提到,法务的工作繁杂还要求效率,但法律门类那么多,要精通所有法律规定和程序操作是不太可能的,要想有效应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掌握每门法律学科的底层逻辑和基本原则以及法律思维的核心模式,就类似于学会了1+1=2,就会知道10+10=20,进而会分析出20+20=40,无限推演,触类旁通。
比如合同自治、不轻易否认合同效力是合同领域的重要原则,股东自治、兼顾社会公信是公司领域的重要原则,尊重公司自我管理但要求程序合法是劳动领域的重要原则等等。
这些核心理念就是宗本,无论法条如何表述,案情如何变化,最终都是万变不离其宗。
深刻理解了这些核心和原则的底层内涵,就算不是很清楚法律条文是怎么表述的,对问题的判断也不会出现原则性错误,就能在各种繁杂乃至突发问题面前快速地给出一个基本的评判意见,从而展现优秀法务的职业素养。
另一方面,任何法律都源于生活又规制生活。和律师相比,法务对所在行业商业模式的了解有天然的优势,如果加上对行业知识和商业逻辑的系统学习,就会比律师对行业法律规范有更透彻的理解。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这些规定防范的是什么风险?
如何在守法的前提下又能找到自由的回旋空间?
……
这些都是法务可以发挥异于律师作用、体现法务独特价值的点。
其实,很多律师都在走商务律师的道路,也是认识到了对行业商业模式的了解是让法律工作更加游刃有余的必经之路。
第三个锦囊:培养开放式的学习心态
法务职责的现状要求我们不得不去学习,而学习的内容又如此庞杂,如果不适时调试心态,随时有崩掉的可能。
首先,学习要细水长流。
选择法律这个专业就是选择了终身学习,要保持持续学习的状态是不用多说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能学到技巧之术,没办法形成系统的“学问”,一旦面临疑难杂症就会束手无策。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其次,是不苛求。
既然法律学习是一场持久战,就不要纠结一时一会儿学会了什么。
学习本就是件枯燥的事情,一旦焦虑了就要调整脚步,尤其在一切都求快的时代,更要在学习上有“饥来吃饭倦来眠”的平常心,要真的学,少功利,日久天长自会见到成效。学习的过程中,只有不苛求才会不烦躁,不烦躁就不会放弃,才有可能收获“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惊喜。
优秀的法务应该是一个有同理心的、对各种资源的整合者,少一点律师的超脱,多一点管理的睿智,有近乎律师的专业水准,还有律师不易获取的企业基因,而所有的这些,只有通过长期的学习才能逐步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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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锦囊 | 办了不少著作权的案子,“改编”与“借鉴”还是分不清?
责编:邓珂玮
排版:梁萌
审核:赵润众 王雅玉 陈丽娟 刘逸凡 张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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